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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是怎樣的機構?當前在國際社會扮演什麼角色?|編輯部 在 Facebook 上分享!

   東南亞國家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簡稱「東協」大陸稱「東盟」1967885個創始會員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及泰國在曼谷發表東協宣言而正式成立至今年正好為50周年。其宗旨與目標在於:(1)加速該地區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文化發展;(2)在持續尊重該地區各國的法律規範,以及固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下,促進該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1976年會員國在印尼峇里島舉行首屆東協峰會,並簽署《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

之後,汶萊於1984年1月加入。冷戰結束後,東南亞地區政經情勢趨於穩定,社會主義國家越南亦於1995年7月加入,之後寮國和緬甸一起於1997年7月、柬埔寨於1999年4月成為會員國,形成東協10國,持續至今,合計域內人口約6億4000萬人。

東協主席國由各國依國家英文名稱第一個字母的順序,輪流擔任一年;東協峰會為東協最高決策機構,由東協各國領袖組成;由各會員國就經濟、文化等方面議題召開討論,早期峰會的舉辦時機並不固定,不過,2001年後幾乎每年召開。

秘書處1976年2月設於印尼首都雅加達,主要任務在策劃、促進以及協同東協各利害關係團體的合作;秘書長由東協峰會任命,任期5年,基本上為10國輪替推舉、人選為各國部長級人士。其他重要組織活動尚有:東協外交部長會議、經濟部長會議、東協與對話夥伴國家會議、東協區域論壇(ARF)、東亞峰會、亞歐會議。

而東協的決策是很有特色的「一致決」,亦即任何決策都必須在所有會員國一致通過的情況下才能執行,只要有一國不贊成,決策便無法過關,一定要「協商」到全體會員國點頭為止。

東協各國雖然民族、政治體制、經濟發展階層差異頗大,但會員國間仍努力促進彼此的交流、合作與統合。2003年的東協峰會決議要在2020年建立「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包括政治安全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及社會文化共同體。其中,東協經濟共同體(AEC)已於2015年12月31日正式上路,創始會員國加汶萊是95%貨品、其他會員國也有八成貨品減免關稅。

2010年1月起,東協與大陸建立了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形成「東協加一」規模為全球人口數最多,開發中國家最多、最大的自由貿易區;中國對東協的平均關稅從9.8%降至0.1%。同時,東協繼續跟大陸合作,主導推動加上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紐西蘭共計16國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的談判。

東協所有會員國都加入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AIIB),積極參與大陸倡議的「一帶一路」跨國經濟建設計畫。在當前反全球化及貿易保護主義逐漸升溫之際,東協成為堅持全球化、自由貿易各大經濟體爭取合作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