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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介入可減少悲劇發生|林泉利 在 Facebook 上分享!

    2月13日晚間發生重大遊覽車翻覆車禍,有33人喪生,成為繼1986年10月8日遊覽車在谷關墜河造成42死之後,最嚴重的公路事故。

攤開媒體與專家學者的分析,都不外乎與旅行業低價攬客、遊覽車司機過勞有關。以本次武陵農場賞櫻團來說,每個人收費不到千元的單日來回旅程,近乎疲於奔命地在台北與武陵農場之間,即便沒發生意外,銀髮族的體能也不見得能堪負荷,何況是辛苦開車的司機。政府總是在事情發生時強調要檢討,但是事過境遷後,業者依然故我地招攬客戶,貪小便宜的消費者也前仆後繼地予以捧場。所以政府應該與風景區、旅行社業者制定規範,規定長途行程不能一日往返。

這次事故每名旅客的死亡保險理賠金約600萬元,包括旅行業責任保險200萬元、汽車強制險200萬元、乘客險200萬元;受傷旅客的意外醫療保險金最高60萬元。由於此團完全符合旅遊保險,所以受害民眾均可依法取得理賠,而旅行業者也不會因發生意外而破產關門。但如保險業者有更嚴格的投保審核標準,類似這種低價的旅遊團或可絕跡,所以,政府應該從「旅遊險」釜底抽薪,才能正本清源。

本次遇害者不少是銀髮族,他們除了周末可與成年子女相處,平日就愛與三五好友參加費用低廉的「一日遊」。筆者建議將村里、社區的老人旅遊納入管理,只要是轄區內的長輩要集體出遊,應該在村里長辦公室、社區管理委員會統一審核旅遊行程,舉凡不合理的旅程安排,或旅行社聲譽不佳,都應予以排除與勸退。「老者安之」,就從公權力介入銀髮族團的戶外旅遊開始吧!

 

(作者係退休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