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自爆襲胸,甚至還是性騷擾累犯,網路上的反應比我預期激烈。一些PTT的網友訝異,王炳忠不是陳為廷的「宿敵」嗎?怎麼這次講得比很多人中肯?有人稱我在網路世界「由黑翻紅」。其實,我一直沒變,變的是多數人走出了對陳為廷的「神化」想像。
希望「友人」不要害他
陳為廷事件一爆發,我就誠懇地在臉書上呼籲,希望他周邊的「友人」不要害他。根據陳為廷受訪所述,他的友人一直勸他「又不是道德完人」,何必為了參選「冒人格謀殺的風險」。這種口吻反映的心態讓人害怕。選舉是自願為民服務,實在不必說得好像是人民欠你的樣子,何況這也無關「道德完人」,又不是要做到毫無道德瑕疵的「聖人」,這只是一般人都不應做的違法行為,是人對人的最基本尊重。
所以我當下就善意提醒陳為廷,友人講這種話,是要把他更加鎖死在神壇上,是一種「捧殺」。對陳為廷而言,只有卸去「神化」,才是自我保護,也是解脫。
但不幸的,後來發言的幾位陳為廷的友人及前輩,幾乎還是維持一種革命英雄的高調,林飛帆繼續提「道德完人」,王丹提「不好色才是人格缺陷」,以及洪崇晏提「罵陳為廷的都閉嘴」。一時之間,別說他們一直以捍衛民主的公民運動者自居,其中一位還是為人師表,這種言論還真讓人以為是出自從未受過教育者之口。
重新檢視政治特權
人們要理解發生在這些公民運動者的標準落差,最直白的答案就是藍綠有別、黨同伐異。有網友就貼圖說:「陳為廷就因為選對顏色,所以襲胸可以原諒,還留言鼓勵;如果現在主角換成是王炳忠,不敢想像他的下場…」。剛上任的綠黨桃園市議員、知名臉書「我是中壢人」創始者王浩宇也問網友:「假設,今天襲胸的是王炳忠,我們能用同等標準看待這件事情嗎?我們能接受他成為一個立法委員嗎?」
有些人不願面對這當中的藍綠標準不一,便又扯到男權宰制等問題,但我認為,我們的確應該檢視這一路以來,社會給予「太陽花」分子的高度寬容。
對我而言,占領立法院、進攻行政院、包圍警察局這些行為,比性騷擾造成的傷害更廣、更深,但也許對一般台灣人來講,國會還是相對遙遠的,而性騷擾卻是切身有感的事,也因此更為在意。只是,如果還想從這次事件獲取更多啟示,那就必須深究這一路以來他們享有的強勢話語權,或我稱之為「政治特權」的形成過程。
簡言之,早在「太陽花」占領立法院以前,由媒體及學者引導的主流輿論就給「公民運動」賦予先天的「政治正確」。無獨有偶,這些能夠獲得輿論特殊關愛的「公民運動」,皆是高舉自由民主的大旗,內含反中意識形態的獨派。從2008年陳雲林來台期間的「野草莓」,到近期的「反旺中」、「反課綱微調」及「反服貿」,無一不是如此。他們得到「政治正確」的理由大概有二:一是他們反中的意識形態,經李登輝、陳水扁長達20年動用執政資源推動「去中國化」的結果,已經深入媒體、學界、網路各個場域;二是在西方「普世價值」的壟斷下,似乎一打出「民主牌」、「人權牌」,所有質疑就得噤聲,違法亂紀的行為就能取得正當性。
然而,真正的民主,本就不該有既定的「政治正確」,或讓特定的人或意識形態享有「政治特權」。要捍衛真正的民主,第一步必須收回對那些「公民運動」者的特權。
神化、醜化大可休矣
這次事件,不少人也關心我似乎在網路世界的形象翻轉,或者當初可能就是惡搞我的網友,說我怎麼「恢復正常」、「換一個人」了。事實上,相對於陳為廷及「太陽花」的領袖被吹捧,我一直是被主流輿論醜化、丑化的角色。一些獨派網友說,「王炳忠除了思想是統派外,其實也挺正常」,那麼持平而論,我到底做了什麼違法之事,可以任由你們不斷羞辱,甚至假我名義散播猥褻不堪的圖文?不必神化也不必醜(丑)化,你我都只是發表自己看法的凡人而已。
而在眾多關於陳為廷襲胸的發言者裡,最令我詫異的,還是王丹。他竟在臉書上一度發文,稱如果是我襲胸,他「應該不會意外」,而後雖然修改原文,承認這是氣話,仍令我一陣唏噓。我曾經聽過他的演講,還在會後和他拍照,之後只因為我們政治立場不同,他居然為了維護一件不對的事如此兇狠。我也因而想起另一位六四學運領袖吾爾開希,他曾經也是我懷抱過的「民運英雄」,竟在我跳出來反對學生占領立法院後,公開用「奴才」一詞指名道姓地數落我。
只能說,這些年的這些人、這些事,讓我更加驚覺到政治的殘酷,我也希望經過此事,人們終於體認,是該停止神化、收回特權的時候了。
(作者係抗獨史陣線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