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隔海分離的70年間,大陸始終堅持必須完成國家統一大業的信念和政策。習近平在2019年1月2日的講話中,再次重申「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在此刻回顧過去,展望未來,有助吾人從歷史與現實相結合的角度,更好地把握今後兩岸統一的進程和方式。
70年來政策演變三階段
根據大陸主張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的前後變化,可以將自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兩岸統一歷程劃分為以下三個時期:
(一)解放台灣時期(1949/10至1979/1)。這一時期又可劃分為兩個階段:
(1)武力解放台灣時期(1949/10至1955/3)。蔣介石集團退守台灣後,大陸宣稱要通過武力解放台灣;同時積極進行軍事部署,準備渡海作戰,完成統一任務。後因朝鮮戰爭爆發,大陸的戰略重點由東南轉向東北,解放台灣的計畫被迫擱置。朝鮮戰爭結束後,大陸解放軍於1955年1至2月間,發動了渡海戰役,解放了一江山島和大陳島。總之,在這一時期,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是通過軍事手段,武力解放台灣,徹底消滅國民黨殘餘勢力,完成國家統一。
(2)和平解放台灣時期(1955/4至1978/12)。大陸解放一江山島和大陳島後不久,美國插手台灣事務的力度加大,台灣問題出現複雜化、國際化的態勢。為此,大陸及時調整過去的對美、對台政策,適時提出和平解放台灣的主張。1955年5月,時任國務院總理的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上宣布:「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與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這是大陸第一次公開提出和平解放台灣的主張(參見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編:《中國台灣問題》,九州出版社1998年版,pp. 62-63)。此後,大陸又在不同場合進一步闡明和平解決台灣的具體政策方針,並為爭取和平解放台灣付出過不懈的努力。
(二)和平統一時期(1979/1至2019/12)
20世紀70年代末,隨著國際國內局勢的深刻變化,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79年1月1日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以此為轉捩點,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政策由解放台灣轉向和平統一。這一時期又分為以下兩個階段:
(1)忽視武力後盾的和平統一時期(1979/1至1999/7)。大陸改革開放後,隨著國際局勢走向緩和以及國內工作重心的戰略轉移,大陸將有限的資金集中投入了經濟建設領域,這符合當時的形勢需要。但遺憾的是,大陸在這一問題上卻出現了極端化的作法,因片面強調經濟建設而淡化了軍事建設,致使大陸軍事實力增速明顯減緩。以1999年的數字為例,該年大陸的軍費預算是130.03億美元,台灣的軍費預算是84.44億美元,美國軍費預算是2747.85億美元。大陸軍事實力增長緩慢,致使「台獨」勢力錯估情勢、不斷挑釁。這一時期,大陸的和平統一政策較多停留在宣示層面,而忽視了和平統一的實現必須以大陸強大的軍事力量為後盾。
(2)重視武力後盾的和平統一時期(1999/7至2018/12)。1999年之所以成為大陸國防預算的一個拐點,是因為這一年大陸對和平統一有了深刻的認識。該年的5月8日和7月9日,先後發生了美國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事件和李登輝炮製「兩國論」事件。面對美國的霸權和台獨的挑釁,大陸在痛定思痛後認識到,只有依靠強大的軍事實力,才能保障和維護地區和平;否則,反對台獨與和平統一只是一句空話。自此之後,大陸的國防預算逐年遞增。從數據的變化來看,1999年大陸的國防預算是台灣的1.5倍,而2019年大陸的國防預算則是台灣的15倍多。
事實表明,20年來大陸日益強大的軍事實力,在震懾台獨方面的確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促統方面效果並不明顯,這或許與大陸一直未將統一任務真正提上工作日程有直接關聯。隨著新時代大陸對和平統一進程的扎實推進,大陸軍事力量必定在未來和平統一中發揮愈來愈重要的作用。
(三)對統一道路的再探索時期(2019/1—)
70年來,大陸解決國家統一問題的主張和宣示從未停止過,且也通過兩岸交流做了一些促統工作,但這無非是為實現兩岸統一創造條件,其與真正意義上的推進統一是兩碼事。正因為過去一直未將真正意義上的促統提上重要議程,所以過去大陸一直主張的統一政策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無法得到檢驗。今後的促統實踐可以檢驗既有的促統政策,然後在此基礎上適時對其做出必要的完善或調整。這個過程中,既要總結大陸促統政策的實施效果,也要考察和借鑒外國解決統一問題的經驗,還要借鑒歷史上統一案例的啟示。
大陸對兩岸統一路徑的規劃和設計,應吸納這些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對於那些可行的政策,該如何細化使其變得更具可操作性;對於那些缺乏可行性的政策,該如何及時予以改變或調整。對於諸如此類的問題,均需要認真研究。可以說,自2019年1月2日習近平講話後,大陸進入了一個促統新時期。其實,這個時期也是檢驗大陸和平統一政策實施效果的關鍵時期。
和平與非和平統一不相斥
截至目前,大陸仍反覆重申並努力爭取兩岸和平統一。十九大政治報告指出,大陸將繼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同時,大陸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和足夠的能力,挫敗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圖謀。習近平1月2日講話的總基調是力爭和平統一,該講話指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為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對兩岸同胞和全民族最為有利。」
大陸之所以反覆強調和平統一的價值和意義,是因為和平方式是實現和維護國家根本利益的最佳方式。戰爭是要付出代價的,尤其是現代化的戰爭,其打擊和毀滅程度更加慘烈,承受的損失更加巨大。台灣問題不僅事關領土主權,而且事關中國現代化全局,這需要我們最大限度地爭取以和平方式來解決台灣問題。
只有和平統一,才可以避免因武力解決而給兩岸帶來巨大的經濟、軍事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耗,才可以避免因武力解決而導致兩岸人民感情上的巨大創傷和裂痕,才可以使台灣問題的解決不帶有嚴重的後遺症,才可以保證中華民族牢牢抓住百年不遇的歷史性發展機遇,可以顧全亞太的總體和平,並為中國的發展爭取一個更好的外部環境,從而有助於兩岸同胞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正因如此,大陸方面才不遺餘力地去爭取和平統一。就目前而言,大陸所提出的推進和平統一的路徑主要有融合發展、民主協商和政治談判等等。除此之外,學界還正在積極拓展或探索推進兩岸和平統一的其他路徑。
應該說,大陸的和平統一政策符合兩岸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值得肯定的。但絕不能因此而排斥或否認武力手段的價值和意義。和平統一不等於放棄武力,武力手段「不能輕易使用不等於不能使用」。一旦出現了《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的動武情形,大陸也只好使用武力。對於大陸來說,武力手段不是最佳選項,但歷來也是選項之一。因為,如果一味地強調和平手段,其結果很可能是「只和平而不統一」 (參見王英津著:《國家統一模式研究》,九州出版社2008年版,p. 291)。尤其當前台獨勢力猖獗的現實,迫使大陸必須做好使用武力的一切準備。
近幾年來,蔡英文當局拒不接受「九二共識」,不僅企圖依靠購買洋武器以武拒統,而且大搞「台獨」分裂活動,這對大陸和平統一方略構成了嚴重挑戰。因此,大陸方面只有充分做好使用武力的各項準備,和平統一才有希望。其實,大陸方面2005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已明確規定了使用武力的三種情形:「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習總書記在年初講話中鄭重指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但「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
然而,該講話中的這一表述卻被某些台灣人士誤讀,認為大陸縮限了對台使用武力的情形,即由原來《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的三種情形變成了兩種情形;進而認為台灣只要不宣布獨立,即使長期維持「不統不獨」的「現狀」,大陸就不會動武,因為習近平講話所列舉的兩種動武情形不包括這種情形,且強調「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筆者認為,這是錯誤解讀。
其一,何謂「台獨」的界定權掌握在大陸手中。眾所周知,「台獨」既包括「制憲」、「修憲」等分離性「法理台獨」,也包括固守「不統不獨」現狀的「事實台獨」。儘管當前大陸反對「台獨」的重點是「法理台獨」,但歷來也反對「事實台獨」。所以,那些企圖通過「維持現狀」來抗拒統一、進而達到台灣「事實獨立」,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其二,「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旨在表達大陸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誠意和善意。這裡的問題是:既然「台獨」分子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那麼「台獨」分子就不屬於被保護的「中國人」之列。所以,武力打擊「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獨』分子」與「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承諾並不矛盾。
其三,習近平講話並不意味著2005年頒布的《反分裂國家法》自動失效。前者是政治宣示,後者是法律文件。前者的發表並不意味著後者被廢除,後者的廢除或修改,需要經過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程序。倘若台灣方面無限期地通過「維持現狀」拒統,就會使大陸感到「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繼而依據《反分裂國家法》上述的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
為完整理解大陸的統一政策,筆者在此特別強調:大陸的統一政策不是單一的「政策光線」,而是由眾多「政策光線」組成的「政策光束」或政策體系。只有從「政策光束」或政策體系的角度,才能全面、準確地來理解大陸的統一政策。
結語
過去很長一段時期內,尤其近30年,大陸對台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反「獨」,故在反「獨」問題上積累了諸多經驗,但在促統方面卻經驗甚少,所以未來如何積極而有效地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確保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前完成國家統一大業,是大陸對台工作面臨的一項新任務、新課題。
面對國、民兩大政黨的「不統」或「拒統」政策,大陸該如何應對?如果大陸未來經過一段時期的和平統一努力仍不見任何效果,那麼大陸會如何看待自己奉行了40餘年的和平統一政策,以及未來和平統一的前景?到那時,倘若大陸認定兩岸和平統一的希望完全喪失,會做出怎樣的政策調整?是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的有關程序,還是能找到《反分裂國家法》之外的其他解決路徑,這均有待於進一步觀察。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