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頭號敵人—史諾登於2013年6月揭發美國國安局偵查作業後,國際間一片譴責白宮聲。雖然監聽他國人士行為不是今天才有,然而監聽對象包括美國親密的西歐大西洋公約成員,則實在說不過去。也應了那句老話:「你有美國做朋友,那還需要敵人嗎?」半年瞬間已過,美政府日前決定仍要重操舊業。這世上唯一超強在國際社會上說了算,儘管他國呼天搶地反對,也是枉然。
這不由得讓我們懷念早期一些有紳士修養的美國政治家的風範了。遠在一百年前,白宮就在紐約設立了一個秘密辦事處,名為「黑屋」(Black Chamber),是美國首座官方竊聽站,它的官方名稱為「密碼局」(Cipher Bureau)。它化身為商業機構,實際上卻是專門竊聽他國人士訊息的政府單位。這一單位負責電訊密碼之解讀,對美國政府貢獻不小,然而到1929年卻在國務卿史汀生(Henry Stimson)建議下關掉了,他的理由是「紳士們之間是不看他人信件的」(Gentlemen do not read each other's mail)。
時至今日,華府的紳士們已不易找到,滿街皆是政客。其所行所為當然就不紳士了。這次令人不安的是,此監聽事件明明是件事實,卻拖了四個月,國安局長才於2013年10月29日在國會作證時,承認幹了這種不長進的事,且其涵蓋範圍既廣又深,令大眾都傻了眼。
美國國家情報總監柯拉普及國安局局長亞歷山大在國會作證時承認,取得法國、西班牙、義大利的一億七千萬筆電話通聯記錄。他們異口同聲地說,他們並未自行偵得,而是這些國家提供的。他們還正言「監聽外國領導人是情蒐作業的基本方針」。
無法自圓之謊言
聽到這兩位美情報頭子如此自辯,真是荒唐到不知所云。重要的是他們倆同聲地說,這樁事白宮也知曉。如此一來即知,歐巴馬及他的前幾位白宮主人也均知情,美國從上到下一條鞭式地監聽情蒐,確實令世人相當不安。
誠如共和黨參議員柯琳絲所言「朋友不會竊聽朋友的」(Friends do not spy on friends)。看樣子,華府對敵人與友人是不分的。這才令人傷心與驚心。事實上,當國會議員在檢視有關監聽文件時,均有相當程度的不安。
然而在國際政治上,冷酷的現實揭露了一個事實,那就是「牆中有耳」(Walls always have ears)。國際間真的毫無情義可言,要不歐巴馬也不會將他心愛的黑莓手機棄置不用。
美方將責任推給西歐諸國後,這些被害國不願遭不白之冤,乃反告華府說,他們並未主動將資訊通報美國,是美國用不法手段取得如此多之資訊。法國情報局更堅決否認將七千多萬筆資訊拱手交予美國。讀者諸君,您認為誰說了謊,因為美法二者,總有一方是說謊者。
儘管華府說謊的人很多,然而也有人說實話。路易士(James Andrew Lewis)這位退休外交官就曾直言,美政府一直用監聽手段瞭解友邦人士動態及政情,還曾對友邦之在野黨予以監聽,以瞭解更多人事變動內情。
儘管多國對美抱怨連連,然而這種行徑卻不是美國所獨用。例如前英國某內閣閣員在2004年就聲稱,英國情報單位曾經監聽過時任聯合國祕書長的安南。某英國大報在2009年報導,英國曾是至少20個友邦監聽的對象。就在同一年,歐巴馬參加在法國舉行的NATO峰會時,也曾被某些友邦監聽。有鑒於此,英首相就曾建議友邦之間不要相互監聽,而應集中火力監聽如中、俄等敵手。
然而最令德國人難堪的是,德國總理梅克爾被好友歐巴馬政府監聽。她在2013年10月中旬打電話給歐巴馬,要求歐澄清,並在公開場合嚴詞譴責美國。對此一事件,前德國副總理羅斯勒表示「當你加入政府時,就必須假定會被監聽,而且是被各方竊聽」。
歐巴馬不可能「不知情」
歐巴馬當然決非「路人甲」。根據可靠記載,在近代史中,此種案件均被列為「總統不知情」類別。棄車保帥是官場中一樁最普通之措施。曾在雷根總統任內擔任白宮助理的塔克說「白宮遇事典型處理方式,就是不讓總統為壞消息負責」。
美國一般人對此事件有不同反應。有些人認為歐洲人應該感激美國,因為這些行動讓歐洲更安全。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的羅傑斯就說「法國人會開香檳慶祝,以感激美國為防衛歐洲所做的努力」。美國人到了21世紀居然還有此帝國主義思想,確實令人意外。
在梅克爾嚴詞抗議後,美國情報單位對德、法等國做了讓步,而有關部門更大言美國以後不再監聽梅克爾的手機,然而某些友邦仍在監聽之列。問題在美方縱使不再監聽梅克爾打出去的電話,卻仍在監聽其他可能與梅克爾通話的人,這樣一來,不等於還在監聽梅氏的電話嗎?
其實做美國之鄰國也不安全,因為此次美國也監聽比鄰而居的墨西哥總統,方法是駭入總統卡德隆的電子郵件,據說收穫豐盛。事實上早在2013年5月美方已利用對墨的監聽,取得極為眾多墨國內閣及總統對國內外之通訊,探知墨國之國情。當然南美諸國,如巴西,也遭到竊聽。
美國監聽行為恐將繼續
就在各國群起譴責美國監聽事件之際,紐約聯邦地方法院於2013年12月28日裁決,情報部門監聽行為合法。此判決與稍早於同月16日在華府聯邦地院判決完全相反。華府法官雷昂認為國安局監聽違憲,但紐約法官波利則認為,政府蒐集民眾電話資料的唯一目的是調查和阻止恐怖攻擊,這些資料不可挪做他用。波利這種說法好像只要與反恐有關,政府就可隨心所欲。這場官司還有得打,但不論結果如何,此監聽行為已為世人注目,要想消彌無形,恐怕不容易。
2014年1月17日,歐巴馬宣示「除非基於必要的國家安全目的,美國不會偵監友邦」。換句話說,為了美國安全,監聽仍要進行。這不是霸權主義國家,那甚麼才是霸權主義國家?
在司法及行政二部門下,監聽行為將一如預期地繼續下去。唯一會修改的是監聽方式,這種改進作業方式而實質不變的做法,當然引起友邦譴責與憤怒。然而遇到山姆大叔,也只好作罷。
總之,整起事件只引起一些雜音,美國一統天下之實質無從改變,然而美國信用破產確是公認之事實,只是山姆大叔不在乎他人看法罷了。
(作者係中美文化經濟協會榮譽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