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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股利所得稅看稅制扭曲現象|張忠本 在 Facebook 上分享!


   社會抱怨股利所得稅過高,他們批評這兩年一頭牛剝了六層皮,影響大戶投資意願,間接凝滯台灣股市動能。 

「六層皮」是指:(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累積稅率最高從40%增至45%。(2)兩稅(營所稅與綜所稅)合一,股利所得原可扣抵稅額減半。(3)增股利所得2%為健保補充費。(4)2018年起對大戶設算課徵所得0.1%證所稅。(5)擬議中未來還要對股利所得再扣0.48%的長照稅。(6)IPO及興櫃等核實課徵證所稅。不過,累積稅率達40%以上者,僅限於淨綜合所得超過$1,000萬元以上部分。

兩稅合一後,原公司已繳交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自分配股利所得中扣抵。而今因為調整營利所得稅率自25%降至17%,低於韓國的22%、中國大陸的25%、日本的36%、英國的21%、德國的30%、美國的40%。為平衡所得分配不均及減少財政赤字,將扣抵額減半,這不是加稅,而是將過分降低的稅賦還原一部分。

另外,健保補充費涉及健保費若不調整,台灣健保制度要破產。在台灣民粹政治下,無法大幅增加全民健保費率,立法院及衛福部只得向有明確現金流入部分課補充費,如演講、稿費、版稅及有股利的中高所得者徵收。

不過,大戶其實仍有許多節稅手段,如海外投資,股利所得均採分離課稅20%。台灣一些大股東已將股票轉由海外假外資公司持有,以降低稅賦。

又有一些高所得者在台灣設立投資公司,將個人股票轉由投資公司持有。個人持有課徵稅率高達45%,但投資公司僅按營利事業所得稅率17%課稅,且所得還可報支費用抵減。如台灣高價名車滿街跑,都是投資公司利用租賃買車,高額租賃費用可抵稅,一些企業還享有「產業升級租稅減免」。

台灣稅賦看似過高,但在多重合法避稅措施後,台灣實際賦稅負擔率(稅收占GDP比率,不含社會安全捐)卻只有12%,低於新加坡的12.9%、日本的16.3%、韓國的19.3%、美國的18.5%,幾乎是世界最低。

消除這種矛盾現象,應該由以下幾個方向檢討整體稅制:(1)兩稅合一的抵扣與企業所得稅率;(2)綜合所得稅率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的差距;(3)全民健保制度與費率;(4)股利所得是否應分離課稅;(5)海內外股利所得稅率差距過大等問題。

近年稅制改革混亂,如遺贈稅率2009年自50%降至10%,每年損失200億元稅收,卻又開徵稽徵繁複而不確定的證所稅;又如產業升級租稅減免金額約占(2010)稅收16.4%,與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收占18.8%相當。全球稅改方向都是降低所得稅率,擴大稅基,但台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卻反其道而行。另一稅改趨勢是增加直接消費稅(營業稅或奢侈稅),降低個人與公司的所得稅率。

 

(作者係台灣亞太產業分析專業協進會資深產業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