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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家監督體系|李龍 在 Facebook 上分享!


   自大陸強勢推動反腐以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簡稱中紀委)備受關注。以紀委為主體的紀律檢查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內部監督制度,他們依據黨紀對擔任黨領導職務的黨員進行「違紀監督」,違法行為則由國家機關依據國法進行「違法監督」。實際上,大陸國家層面有更為系統的國家監督機構,他們才是國家監督的主體,發揮著日常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能。

 

大陸國家監督的架構

 

西方國家依據三權分立原則實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通常監督權由司法機關來行使。一是監督立法機關,西方的憲法法院可以對立法機關的違憲行為進行審查;二是監督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依法可以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此外,立法機關也有監督權。在總統制國家,立法機關可以彈劾總統,在議會制國家,立法機關可以對政府投不信任案。不過,依據「分權制衡」原則,行政機關也可以制衡司法機關和立法機關。

與西方國家不同,大陸依據「議行合一」原則,確立民意機關(立法機關)的最高地位。在中央一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代表人民享有最高權力,是最高權力監督主體。從權力結構來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產生「一府兩院」(中央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府兩院」進行監督。但是,「一府兩院」不能監督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這與西方國家的「分權制衡」原則根本不同。當然,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也要接受監督,縣及縣以下的各級人大主要由人民群眾直接監督,縣以上的各級人大由下一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共同監督。

大陸的這種權力(包括監督權)配置主要有以下考慮:

一是突出人民群眾的最高地位。大陸鄉鎮和縣(區)兩級人大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縣以上各級人大由下一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選舉產生,是人民民主的最主要體現。由於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代表人民,因此大陸賦予其最高權力,行政權和司法權都由其產生,對其負責。

二是強化公權力之間的協作性。西方「三權分立」原則意在突出權力之間的制衡,某種程度上會導致權力之間的惡性對抗。例如,很多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都出現了立法權與行政權之間互相掣肘,為了反對而反對,影響政府效率。大陸人大及其常委會具有最高權力,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三權之間的對抗,強調權力之間的協作,有利於提高政府效率。

 

大陸國家監督的機構

 

在世界各國的監督體系中,由於行政權是公權力的主要實施主體,因此監督的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大陸國家監督體系中,主要有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兩種形式。以中央層級為例(地方層級類似),國務院及各部門作為監督的對象,外部監督的機構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政協、公民、新聞媒體等,內部監督的機構主要包括監察部和審計署等。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據憲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主要享有立法權、選舉權、決定權、監督權,監督權主要針對「一府兩院」。監督的內容包括: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撤銷國務院制定的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罷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在每年的「兩會」(全國人大會議和全國政協會議)上,「一府兩院」的首長需要向全國人大做報告,接受全國人大的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並對公權力機關進行監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設在中央層級,在地方還設有三個層級的司法機關,省一級有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地市一級有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區縣一級有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此外,在軍事和鐵路系統等還設有專門的軍事法院(檢察院)和鐵路法院(檢察院),近年大陸司法體制改革已經將鐵路司法機關交歸省高院管轄。

法院和檢察院具有民事、刑事和行政審判權和檢察權,其中行政審判權和檢察權專門針對行政機關,若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違法行為,檢察機關可以對其進行公訴,由審判機關進行審判。

全國政協。全國政協不是國家機關,而是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因此政協監督不具有國家公權力性質。依據《政協章程》,政協的一項重要職權是民主監督,即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在每年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進行參政議政,對政府工作進行批評、建議和監督。雖然從憲法上看,政協不是國家機關,其權力不具有國家公權力性質,但是由於政協在大陸國家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與黨委、人大和政府,並列為大陸的「四套領導班子」。

公民。在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中,人民群眾的地位尤為重要,公民依法可以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公民監督是直接監督,體現人民當家作主地位,能夠有效彌補其他公權力機關監督的不足,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監督。

新聞媒體。新聞媒體和公民監督都屬於社會監督,隨著網路新媒體技術的發展,新聞媒體的監督越來越重要。通常公權力機關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督的能力和範圍有限,而新聞媒體卻更為靈活,一旦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經過媒體曝光後,公權力機關會立即核實並介入調查,依法予以查處。

監察部和審計署。在大陸行政機關內部,還有行政監察制度,其主體主要是監察和審計機關。監察機關的權力主要有:執法檢查權,調查權,受理控告、檢舉、申訴權,建議權和處理權等;審計機關的權力主要有:審計本級和下一級政府、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國家重大投資項目等的預決算執行情況。監察和審計機關作為政府內設監督機關,對於政府自我淨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