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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的抗戰就是14年|林明正 在 Facebook 上分享!

 

今年1月,大陸教育部發布教材函件,希望各級中小學教材落實「14年抗戰概念」,強調「九一八事變」後的14年抗戰歷史是前後貫通的整體,在課程教材中應予以系統、準確體現,只是沒想到此舉居然在台灣引起風波。

 

        得知大陸把對日抗戰時間定調為14年後,前行政院長郝柏村表示,「即使把時間推到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抗戰也仍然不是共產黨所領導。」郝院長還說:「『抗日活動』與『抗戰』是兩回事,不是有抗日活動就可納入抗戰範圍。且九一八事變後到七七事變之間,中日雙方爆發過上海一二八事變,以及長城古北口、喜峰口戰役,但這些衝突後來都正式簽署停戰,不符合戰爭的定義,不應該算進抗戰的時間範圍裡。」他又說「如果就抗日活動來說,台灣在日本統治之下曾有多次民眾起事抗日,應該也可以放進去,霧社事件就比九一八事變還早了一年,為何不將其作為抗戰的起點?」這番話讓人覺得抗戰14年似乎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

 

國府抗戰就是14年

 

究竟何時才算抗戰的開端,這個問題根本沒有什麼好爭的,因為如果七七事變才算抗戰的開端,那不間接證實從九一八到七七間的6年間,國民黨根本沒在抗日,這豈不坐實了「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說法嗎?其實郝柏村的抗戰論述,連國府自己都不會同意。因為對國民政府來說,抗戰就是14年,沒有什麼七七之後才算抗戰的說法,真相就收錄在秦孝儀主編的《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裡。

國民黨黨史會出版的《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篇戰後中國〉裡的「對日政策與簽訂和約」,詳細記載了《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簡稱《中日和約》)簽訂前的討論過程,其中我方代表與日方代表意見最分歧的一點,就是九一八是否為抗戰的開始日期。

我方全權代表葉公超與副代表胡慶育,不斷要求日方(全權代表河田烈與首席團員木村四郎七)將九一八寫入條約的內文,國府強調「中日兩國間之武裝衝突,早自中華民國20年(1931)9月18日即已開始」,「對中華民國而言,應以中華民國20年(1931)9月18日之日期替代金山和約所提及之公元1941年即中華民國30年12月7日之日期,並以中華民國20年(1931)9月17日戰事爆發前一日,替代1941年即中華民國30年12月6日之日期。」從上述記載可知,在國府的認知當中,抗戰就是從九一八起算的,而日本方面則堅持,應以宣戰日為戰爭開端的時間點,雙方為此爭執不下。

 

日方大吃國府豆腐

 

我方代表葉公超在談判過程中說:「對九一八日期問題,我方一再讓步,自約文退至議定書,再退至換文」,顯示國府為求和約簽訂而一再妥協,而副代表胡慶育對日方強硬態度很不以為然,胡說:「目前要求貴方者(日方),僅『形式』問題之讓步,在實質上我方之讓步不知凡幾!我如在形式、實質兩者俱遷就貴方,實有未平」,顯見國府為了簽和約是如何的委曲求全。

只是,日本政府的態度非常強硬,河田烈甚至說「貴方(國府)過於重視形式,而忽略實際之解決,似非所宜。」日本之所以能夠吃定國府,關鍵在於當時國府已退守台灣,日方對於是否要與國府簽訂和約持保留態度,但美國已經與部分盟國片面和日本簽定了《舊金山和約》,為了維繫反共陣營的面子,才施壓日本必須與國府簽約。由於《舊金山和約》有生效日的壓力,國府又希望盡快獲得日本的正式承認,因此被日方吃定不斷退讓,最後被迫就範,放棄了所有有關抗戰開始日為九一八的文字記錄,只剩當時的會議記錄還提及此事,可供後人憑弔。

 

民族大義應超越黨派之私

 

從中日談判的過程,我們應該有所反思。首先,抗戰14年就是海內外全體中國人的共識,從1931年的九一八開始,前6年是局部抗戰,後8年是全面抗戰。未來任何人否定14年抗戰,就等於否定日本侵略中國的史實,也等於為「進出中國」的謊言背書。此外,兩岸應該捐棄成見攜手合作,不再讓他國利用兩岸分裂情勢,藉機混水摸魚顛倒史實,這才是我輩中華兒女,對民族、對歷史負責任的應有態度。

 

(作者係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