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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應教讀賴和〈一桿稱仔〉|王睿 在 Facebook 上分享!

日前李家同教授在報紙投書抨擊108課綱弱化了學生的基本知識,未來會造成大災難,更早時則有教育團體及家長聯盟呼籲當局暫緩,甚或重審新課綱。但這些意見似乎枉然,108課綱箭在弦上、勢在必行。

 

 

其實,課綱和教本都是編寫者的意志,108課綱的鬥爭已經有了結果。手上沒有權力的教員與其書空咄咄,不如因勢利導、借力使力。新課綱強調「素養化」,這就給了教員比較大的自主空間,而不必拘泥在固有的材料上。或者說,固有的材料可以操作出更好的價值。真正值得憂慮的是教員不辨菽麥,輕忽了有價值的好材料。所以說,108課綱的成敗不在課綱本身,而在於人。

 

〈一桿稱仔〉的價值

 

以國文教本中的〈一桿稱仔〉為例,有些教員認為賴和這篇小說的藝術性不高,又是白話文,便隨意講講,甚或不教;另有些教員見獵心喜,把〈一桿稱仔〉扭曲為不合原意的「本土化」材料。這些人大概不論用什麼課綱都能敗事。閱讀該書必須面對的問題,就是書中主角秦得參的反抗與覺悟,為什麼只能以「同歸於盡」為代價?這是賴和在1925年書寫這篇小說的真正價值和苦心所在。

秦得參的母親,內有早逝的丈夫和可憐的幼兒,外有地主為富不仁。即使後來招贅一個夫婿,也是對年幼的得參多些打罵,還把自己視作一種「機器」。在男性主體社會的農勞時代,況且是在日本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體制下,得參母親承擔著多重的悲劇。因此,上述一大段看似「入題太緩」乃至有些「無趣」的背景陳述,其實是作者書寫反抗的「半邊天」。這個「半邊天」,由得參的母親默默展開,再由得參的妻子默默繼承。得參的父親死了以後,「只剩下可憐的妻兒」,作為故事的伏筆;得參死了以後,「只『銀紙』備辦在,別的什麼都沒有」,一樣是剩下可憐的妻兒,成為故事的照應。兩個宿命般的女人,默默支撐那「半邊天」的「覺悟」,也為自己撐起整個悲劇的天空。

這座黑色的天空,是秦得參的反抗與覺悟必須以「同歸於盡」為代價的原因,它就是日殖下的台灣「警察社會」。歷史上,台灣成為一個恐怖的「警察社會」、「警察管區」,是由1898年來台的兒玉源太郎和後藤新平所建立的。

前三任日殖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桂太郎和乃木希典,都沒能控制住本島的抗日力量,乃木希典和外務省甚至萌生了出售台灣給法國的論調。到了兒玉源太郎則雷厲風行,在189811月發布《匪徒刑罰令》,嚴格規定凡是對官警進行抵抗者,無論已遂或未遂,全部處以死刑。在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合作下,台灣被分成兩大「警察管區」,下轄全島20個行政廳;而警察管區長有權指揮區內廳長,且支廳長和課員也全部由警察來充任。換句話說,「警察管區」成為事實上的行政管區,並通過「警察支廳」的建立來徹底掌控台灣人,尤其是對台人各項苛捐雜稅的榨取。至於台灣人警察,僅占總數的20%30%,且都是最下級職位的「輔佐」性質。

1922年,也就是賴和創作〈一桿稱仔〉的前三年,日本內地民眾與警察的比例是12281,朝鮮民眾與警察的比例是9191,而台灣民眾與警察的比例則是5471。此外,兒玉/後藤當局為了達到「以台制台」的目的,還在18988月頒布《保甲條例》,恢復並強化台灣固有的保甲連坐制度。這包括聘用台灣地主、仕紳擔任保正或甲長,並在各地主管警官轄下設置「壯丁團」,再由這些數倍於日警的台灣人負責監視、糾察與協力治安的工作。

通過對日殖台灣警察與保甲體制的認識,就能明白貧弱如秦得參的「反抗」,為什麼只能是「同歸於盡」的同義詞,也能多一分理解和同情─在日殖台灣「警察社會」體制性報復的懸念下,得參妻小的悲苦只能沉埋在恐懼而不見終點的深淵裡。

 

殖民與封建主義雙重壓迫

 

還需要理解的是,日本將台灣殖民地化,並沒有把台灣的土地關係轉變為資本主義式的大農場經濟,反而以強權保留和強化了小面積佃耕,與現物地租等半封建剝削體制。日本殖民當局對台灣的土地丈量與整頓,表面上讓本島的小租戶(「業主」)成為農地所有者,但它並未改變地主與佃農之間的租佃關係,而是維持原有的主佃制度。在這基礎上,日殖當局大幅增徵台灣小租戶的地租,加上發給大租戶平均100圓的公債券,於是僅花了兩年的時間,它就足以支付取消台灣大租戶土地財產權的補償金,而且還有剩餘。台灣社會的地主勢力和封建性格,在日本帝國主義的保存與加大利用下,變得更為畸形和苛酷。

所以,賴和書中的背景陳述(「底」)部分,不厭其煩地描述業主如何唯利是圖、如何為富不仁,其實是曲折地表達日本殖民當局殘民以逞的深刻背景。從這種歷史的、政治的、社會經濟的視野來看待〈一桿稱仔〉的「底」,便能理解在整個台灣農村淪為對日本輸出米、糖單一作物的經濟附庸以後,台灣農民成為這種附庸經濟與封建經濟下的奴隸的事實。

更何況,在那樣時代的台灣農村裡,貧苦的秦得參母親被鄰人「設法」招贅一個夫婿,不過是滿足那個智識未開的社會心理和習俗罷了。有了這樣的認識,就能理解幼年秦得參在後父「不大顧到家內」以後,需要與母親憑勞力換取免於凍餒的生活。進而理解為何秦得參想贌幾畝田耕作、當個佃農或農奴而不可得?就是因為日資製糖會社以增加「租聲」為手段,爭奪業主手中的田地;而如果秦得參去作會社的勞工,則「有同牛馬一樣,他母親又不肯」。當奴隸不可得,做牛馬又不肯,便只好待在家裡等著打零工、賣氣力。

這樣克勤克儉地過了幾年,得參18歲了,「一個種田的女兒」宿命地參與到這個日殖農奴制封建社會的家庭中,繼承了得參母親不久後離開的悲劇,進而開啟整個故事的焦點部分(「圖」)。這個部分也分為背景和焦點兩塊來看,背景是因為得參母親離世後,得參的妻又生了第二個孩子,照管兩個孩子成為得參妻的專職,家庭收入卻因此減少一半。於是,得參不得不加倍工作,工作過勞又導致生病,病體導致得參不得不放棄勞力的苦工,改做賣生菜的行當。後來遇到日警挑事和羞辱,乃至衙門的不公道對待等厄運,也就因之而來,成為得參決意同歸於盡的故事背景(「底」)。而秦得參不惜一命的反抗,是〈一桿稱仔〉焦點(「圖」)中的焦點。

 

「先底後圖」章法和覺悟

 

因此,從〈一桿稱仔〉的形式結構來看,全文是採用順序法來陳述;但以底(背景)圖(焦點)法來解讀,則更能看出作者藉悲劇以訴反抗的方式。正是在「底圖」的章法脈絡中,可見作者安排得參母親出現在貧困的秦家,以作為背景和襯托;接著安排「一個種田的女兒」出現在得參成年後的悲慘經歷中,成為焦點的組成部分。

〈一桿稱仔〉以秦得參30年的生命歷程作為故事主線,象徵台灣社會與台灣人從1895年以來,經受日本30年殖民地與半封建剝削的歷史,這是賴和希望讀者「覺悟」的所在。

 

(作者係高中國文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