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目錄

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朱世海 在 Facebook 上分享!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大陸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即「新政協」)的召開,標誌著該制度的初步形成。

這一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共產黨是執政黨,代表工人階級及廣大人民。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具有法律規定的參政權。第二,中共與各民主黨派是合作關係,多黨合作的基本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第三,支持中共的領導。這種領導的實質是政治原則、政治方向的領導,不是組織領導,也不是行政領導。各民主黨派享有憲法規定範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八大民主參政黨派

八大民主黨派(參政黨)如下: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簡稱民革,成立於1948年1月1日。當時的主要成員是國民黨內的民主派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如李濟深、宋慶齡、何香凝、譚平山等,後來許多國民黨籍的倒戈將領和被俘釋放的軍政人員加入。目前民革成員主要來自四個方面:同中國國民黨有關係的人士、同台灣各界有關係的人士、致力於兩岸統一事業的人士及其他有關人士,並著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人士和中高級知識份子。目前黨員約10.2萬人。

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於1941年3月19日在重慶秘密成立,當時的名稱是「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4年9月正式改稱中國民主同盟。民盟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知識份子所組成。民盟現有成員23萬餘人,其中教育界占56.6%,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界占5.8%,科技醫衛界占17.7%。

中國民主建國會,簡稱民建,成立於1945年12月16日。當時的政治主張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和人權,保護和發展民族工商業,反對國民黨的獨裁統治。現有成員14萬多人,大多數為經濟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性人士。

中國民主促進會,簡稱民進,成立於1945年12月30日。當時由從事文教出版工作的人士和上海工商界愛國民主人士組成,政治主張是推進中國民主政治,改革政權,國民黨還政於民,建立聯合政府,實行憲政。民進目前主要由從事教育、文化、出版及科技等工作的知識份子組成。現有會員13.3萬餘人,平均年齡50.5歲。

中國農工民主黨,簡稱農工黨。1927年 5月,國民黨左派領導人鄧演達為貫徹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醞釀組織新的政黨。1928年初,國民黨左派譚平山、章伯鈞等在上海成立「中華革命黨」,以鄧演達為總負責。1930年 8月9日,鄧演達在上海主持召開第一次全國幹部會議,正式成立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1935年中共發表《八一宣言》,號召停止內戰,一致抗日。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首先回應,於同年11月10日在香港九龍召開第二次全國幹部會議,改黨名為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以反蔣聯共抗日為總方針。1947年2月3日在上海召開第四次全國幹部會議,易黨名為中國農工民主黨。目前,黨員總數12.56萬人,成員主要是大中城市中的醫藥衛生界的高中級知識份子。

中國致公黨,該黨由華僑社團美洲致公總堂發起,於1925年10月在美國舊金山成立。該黨建黨以來致力於維護華僑的正當權益,關注民族獨立和祖國富強。抗日戰爭開始後,致公黨號召廣大黨員投身抗日。1947年5月,致公黨在香港舉行第三次代表大會,進行改組,從此走上了接受中共的領導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道路。

九三學社,該社正式成立於1946年5月。當時的政治主張是繼承民主與科學傳統,反對內戰,實行民主政治。現有132,000餘社員。九三學社先後擁有170餘位中國科學院院士(學部委員)和中國工程院院士,為中國科技事業做出了卓越貢獻。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台盟,於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台盟在台灣省外建立,目的是為謀求台灣擺脫國民黨統治、實行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政治組織。1949年3月台盟總部從香港內遷至北京。目前台盟成員主要是居住在大陸,社會中上層、有一定代表性的台籍人士。

除以上八個民主黨派,政治協商制度還包括大量的無黨派人士,又稱社會賢達、無黨派民主人士培育出超級雜交水稻,為解決中國和世界糧食問題做出重大貢獻,被譽為「雜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就是無黨派代表性人物。

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特點

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點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民主黨派參政的主要方式和途徑有:

第一,中共就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事務,同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其中,中共中央同各民主黨派中央政治協商的內容主要包括: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的重要文件;憲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議;國家領導人的建議人選;關於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關係國家全局的一些重大問題等。

第二,各民主黨派成員在國家權力機關(即人民代表大會)中佔有適當數量,依法履行職權。2008年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來,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共有18.7萬人當選各級人大代表。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6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49人;省級人大常委會副主任35人,省級人大常委會委員479人。

第三,各民主黨派成員擔任國家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司法機關的領導職務。截至2008年6月,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共有3.2萬人。2007年,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二人分別擔任國務院科技部、衛生部部長職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務院部委辦、直屬局擔任領導職務副職18人;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有副省長、副主席、副市長30人;全國401個市人民政府中有 362人擔任副市長;有36人擔任省級法院副院長和檢察院副檢察長,有213人擔任地市級法院副院長和檢察院副檢察長。

第四,各民主黨派可以黨派名義參加人民政協的活動,也可以黨派的名義提出提案。在人民政協的組織構成中,民主黨派成員在各級政協委員、常務委員和政協領導成員中佔有較大比例。如在全國政協10屆會議時,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擔任政協委員的有1343人,占委員總數的60%;擔任政協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總數的65.2%;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總數的54.2%。在省、市、縣各級政協中,共有33.6萬名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擔任政協委員。

(作者係北京中華文化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