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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羅宣言》與台灣-兼評梁敬鐓《開羅會議》|王仲孚 在 Facebook 上分享!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同時發布的《開羅宣言》是二戰期間制裁日本侵略者的重要文獻,其中與中國有關者,就是日本需將東北(時已建滿洲國)、台灣、澎湖等攫奪自中國之土地歸還中國。此後,同盟國於1945年在《開羅宣言》的基礎上,發布「波茨坦宣言」,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日本完全接受。戰後也完全依照《開羅宣言》的規範,執行東亞秩序的重建:東北、台灣、澎湖歸還中國;朝鮮獨立;日本放棄占據之太平洋諸島等,國際上並無任何異議。

  近年來,台獨人士經常以否定或扭曲《開羅宣言》,作為建構「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立論依據,其混淆是非、不擇手段可謂司馬昭之心,暴露無餘。今年是《開羅宣言》70週年紀念,馬英九宣布要擴大舉辦紀念會,他說:「開羅會議非常重要的成果,就是光復台灣」,「這個是台灣回歸中華民國版圖最有力量的一項歷史的法律文獻」。

  如到圖書館尋找有關《開羅宣言》的學術著作,仍以40年前梁敬鐓(1893-1984)著的《開羅會議》一書最具學術價值(台灣商務印書館印行,1973年初版)。該書論述簡要,分析清晰,其中有關台灣、澎湖列島歸還中國的論述,有一段值得回味的插曲。根據該書記載,摘要如下:

  1943年11月23日晚,中美元首蔣介石與羅斯福第一次對談後,即開始起草《開羅宣言》,11月26日下午蔣羅邱集會話別時定稿。最初起草之人為美方霍伯金(Harry L. Hopkins)與中方王寵惠,初稿有關日本侵占之太平洋島嶼與攫奪中國土地部分,文字如下:

  「吾人決定,太平洋上被日軍占領之島嶼,……應予剝奪,此後永不再為日本所管有。

  日本由中國攫取之土地,滿州台灣及小笠原群島等(經中國代表楊宣城海軍中將指出係「澎湖列島」之誤),隨即改正),當然應還中華民國。」

  凡係日本以武力或侵略野心所征服之土地,應一律使之脫離日本之掌握。」

  起草中途,英外次賈德幹(Alexander Cadogan)加入,默默做了手腳,把「日本由中國攫取之土地,滿州台灣及澎湖列島當然應還中華民國。」改為:「日本攫奪中國之土地,如滿州台灣與澎湖列島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

  當開始討論「原案」時,賈德幹辯稱,怕英國國會可能詰問政府,為何對於日本佔領的其他地區,皆未說明歸還何國,獨對滿州台澎聲明應歸還中國,似不一律。「王寵惠立即表示,如此修改,中國不能贊成,世界各國亦將立起懷疑。世人皆知此次世界大戰,由日本侵略中國東北而起,而吾人作戰目的,也只在反侵略主義,若如此含糊,只說日本應該放棄而不說應歸何國,則中國人民以至世界人民,皆將疑惑不解,故中國對此修改之文字,礙難接受。」

  英方代表賈德幹又一本正經地辯稱:「上文既已說明日本所攫在中國之土地,則日本放棄之後,當歸屬中國,不必明言。」

  王寵惠繼之指出:「措辭如此含糊,則會議公報將毫無意義,且將喪失其價值。英代表之意,雖謂歸還中國係屬不言而喻,但外國人士對於東北台灣澎湖等地,常有各種離奇之言論與主張,貴代表當時有所聞。今如不明言歸還中國,則聯合國共同作戰與反侵略之目標,太不明顯,故主張維持美國原案之字句。」美國代表哈里曼大使(William Harriman)贊成王寵惠之意見,建議維持原案「應歸還中國」之字句。討論結果,照中美意見維持原案。

  梁敬鐓在評論《開羅宣言》擬定經過時,指出英方的用意,證明其對中國忌嫉之態度外,「英人不欲東北台澎交還中華民國,又不欲戰後朝鮮有獨立自由之國家之地位,皆其保留殖民地政策之流露。」(以上引號中文字,皆係徵引自梁著《開羅會議》一書)。

  我們回顧《開羅宣言》從起草到發布的經過,不能不對王寵惠、楊宣城諸前賢興起由衷的敬意,同時,深感國際外交詭譎險詐,一旦失誤,危害不可估計。以含糊的文字「只說日本應該放棄侵占的土地,而不說應歸何國」,居然複製在1951年的「舊金山合約」條文中,成為有心人「耍賴」的材料。《開羅宣言》為行文之便,有時使用「中華民國」,有時使用「中國」。有人因此說:《開羅宣言》是要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而非「中國」,時空錯亂,令人啼笑皆非!故意曲解,還是無知?

  業師王爾敏在《史學方法》書中指出,史學研究的目的之一乃「防禦他國人不實不盡之錯誤描述,或有意之污衊」,真是語重心長,識見深遠。從梁著《開羅會議》一書來看,可證史學研究的重要性。學術研究不能為臨時需要,急就章草率應付。抗戰勝利後,甚至1949年以後,沒有人會想到在中華民國有效行使政權之下,《開羅宣言》會遭質疑與否定。梁著《開羅會議》使我們清楚瞭解《開羅宣言》的內容與發布經過。本書在1973年初版,距今已40年,仍呈現它的學術價值與「實用性」,學術研究的可貴與重要也就在此。

(作者係文化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