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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松菸案看柯文哲|黃智賢 在 Facebook 上分享!


   5月11日,台灣所有大報都以大篇幅報導柯文哲、蔡明忠和童子賢密會,喬松菸文創,由誠品買下松菸BOT中的旅館與百貨公司。媒體還吹捧,說童子賢解決了松菸爭議。

這件事明顯違反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稱促參法),更違反了民主政治裡的政商關係原則,可是媒體不但沒有絲毫反思,反而極力稱許。我在臉書上寫:「如果這不叫作密室圖利,甚麼才是密室?什麼才叫作圖利?圖窮匕見,原來搞了半天,就是為了要把松菸文創弄到手。誠品吳清友跟童子賢,終於把松菸BOT最肥的那一塊,給弄到手了。童子賢和柯文哲合作愉快,公權力帶來了數不盡的春天。誠品終於不費吹灰之力,拿到旅館跟百貨公司。誠品的作為,根本像地痞流氓藉著吵架鬧事,搶人家的店,做無本生意!」

同一天,眾多媒體開始引用我的臉書,輿論開始轉向。更有媒體以我的質疑提問童子賢,童子賢不悅且不屑的說:「那叫黃智賢集資去買好了!」我於是決定去市政府,請教柯文哲,要如何才能像童子賢那樣,買到松菸BOT。

 

隨意轉移BOT權利違法

 

BOT是built, operate, transfer的縮寫。它是一種用特許方式,讓財團花錢蓋公共建設,營利運轉多年之後,再移轉給政府。松菸文創是富邦蔡明忠在郝龍斌時代取得的BOT案,簽約者是富邦與台北市府,富邦把權利轉移給誠品,不僅違法,也違反公平正義。

柯文哲廉委會的大巨蛋調查報告,才剛指控馬英九給予遠雄BOT轉讓出去的權利,圖利遠雄,柯文哲卻立即私下密會財團,讓富邦把BOT切割轉讓給誠品。馬英九還在合約上保留了否定權,柯文哲卻拍板同意轉讓。

童子賢和柯文哲的關係,如果不叫作政商關係,什麼才叫政商關係?如果這不叫密室政治,什麼才叫密室政治?

既然童子賢公開要求我買,5月13日我發起「自己的松菸自己買」活動。前立委邱毅、律師陳麗玲陪同我,到台北市政府向柯文哲遞出意向書,要求購買松菸BOT,也提出4大訴求:

一請柯文哲市長解釋,為何黑箱密會,圖利財團?為何切割轉讓BOT?

二請問柯市長富邦轉讓松菸是如何合法的?

三問柯市長為何不重新招標?競標價錢不是會更高嗎?

四問既然童董公開表示松菸誠品無利可圖,請誠品立即放棄松菸文創,退出松菸文創經營、放棄購買行為。

 

連市府公共空間都進不去

 

現場警察請示之後,讓我到11樓市長室外。沒想到支持「公民不服從」,支持太陽花占領立法院和行政院的柯文哲,居然躲在10個警察的保護下。警察對我說,這是管制區,不可以進去。於是我表示,明天再來問清楚,給柯市長辦公室24小時準備答案。

第二天(5月14日)早上,我再到台北市政府。可是,柯文哲竟悍然不允許我這一個無錢無勢,手無寸鐵的市民,合法地走進市府一樓公共空間,30個警察把我團團圍住,阻擋在大門口前,就是不讓我進到北市府的公共空間。

我知道進入行政院或立法院需要換證件,可是台北市政府的一樓是公共空間,有銀行、博物館和餐廳,也有台北市商業處,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於是我展開跟警察的一段對話:

智賢(以下稱黃):請問哪一條法律規定,我不可以進入公共空間?

警察:因為我們知道妳今天要來做什麼。

黃:為什麼你們妨害自由,侵害我的人權?

警察:因為我們知道妳來的目的。

同一天,童子賢發表聲明,說我是名嘴亂噴番茄汁,極力撇清他跟柯文哲的政商關係,以及密室協商這件事。我也立即回應:松菸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童子賢,而是政商間躲避台北市民的耳目,闢密室喬利益。童子賢以利害關係人的身分,選擇了涉入政商利益的密室談判,就是事實。

我也一再強調,關鍵的核心,從來不在任何財團,而是手握巨大公權力的柯文哲市長。如果確信誠品無利可圖,那麼誠品為何還要購買松菸?以低價向市府租地,高價出售商品,中間所產生的巨大利潤,是爭議的主因。柯文哲顯然不明白,即使他和蔡明忠私下密會,都屬不當,更何況加上童子賢?富邦與市府有任何需要討論的事,理應經由文化局,雙方召開正式會議。更應該以公開的方式洽談。我也質疑究竟為什麼非得他們三人私下談?又為什麼不依循文化局的正常管道談判?柯文哲為何要介入富邦與誠品的談判?

5月15日早上,我參加新黨在市議會召開的記者會,質疑柯文哲密會童子賢和蔡明忠喬松菸。之後,我請求議員陪我走去市府問個明白。有議員陪同,原本在大門警戒的警察一路護送我,走入台北市政府一樓。原來柯文哲只認得權力這兩個字!柯文哲統治下的人民分成兩種,只有支持他的叫作公民,不支持他的就是賤民。

 

與市府官員溝通紀實

 

我跟市府官員經過將近一個小時的詢答,簡單紀錄如下:

黃:請問你們事先知情,他們三個人的密會嗎?

文化局官員(以下稱官員):我們之前都沒有獲得消息。

黃:柯文哲市長的評論你要評論嗎?因為是柯文哲市長說,他認可這三人密會的結果。市長承認由誠品接手旅館和商場,這是柯文哲證實的。

官員:我只認公文。

黃:所以你認為台北文創BOT可以轉讓?

官員:目前我們研究的結果,按照促參法第51條,不能轉讓。

黃:那你們沒去問柯文哲嗎?你們把他當外星人嗎?柯文哲講的話,不是代表台北市政府的政策嗎?請問你們有沒有走到11樓市長室,讓他解釋一下所講過的話?

官員:基本上,他會交代局處來執行。他還沒有交代。

黃:所以你認為他講的話和他的政府是兩碼事?

官員:(無言………)

黃:請問我們台北市民要怎麼辦?當我們打開電視、報紙,看到聽到柯文哲市長說松菸文創如何如何…,然後你們說:這不代表台北市政府的決策。請問你說了算,還是柯文哲說了算?

官員:當然是柯市長說了算。

接著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文英(以下稱李)出面說:跟黃小姐報告,主要是之前我們都有和他們協商過四次,都沒有什麼結論,所以市長很急,想要解決問題,所以跳下來,想要來解決這件事,所以不是什麼密會。

黃:所以三人在房間討論事情,不是密會,什麼是密會?那就是密會。

李:三人討論出來的東西,還是要經過討論,不是他說了算。

黃:柯文哲拍板同意了。基本上他同意那個案子。

李:沒有,沒有,他只是想解決那個案子。

黃:可是他解決問題的方案已經逾越了法律的範圍。

李:沒有,那還要有專案小組審查,他只是想要解決問題。

黃:我們不管柯文哲市長的心意,依據法律,市府不會把松菸切割轉讓?

官員:目前不會。

黃:以後會嗎?

官員:不會。

李對官員:你講得那麼滿,這不是要研議嗎?

官員:根據51條不會。

李:這還要研議!

可是市長說要喬到合法。文化局的立場是不,副秘書長卻說法律有解釋的空間。所以我得到兩個不同的答案喔!請問依據現在法條的規定,究竟是可以或不可以?

經過一小時的對話,關於柯文哲、蔡明忠和童子賢在密室把BOT切割轉讓,究竟會不會吞下去,市政府不同部門的人無法回答一個市民的提問。

5月20日,柯文哲突然勒令大巨蛋停工,立即成功轉移焦點。再也沒有人注意松菸BOT的問題了。

 

(作者係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