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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要有學,學要有館─金門作家共創文學館芻議|黃克全 在 Facebook 上分享!

成立李錫奇美術館一事,在野呼籲、在朝呼應已逾30年,洛夫文學館則至少逾5年,但至今都尚未成事,我不禁納悶自問,也問過許多作家朋友:為什麼我們不能自立自強,自己建立起金門作家的文學館?

 

每隔一陣子,地方主政者就會對建立文學博物館表示樂觀其成、願大力襄助云云。不久前《金門日報》又有鄭愁予文學館的相關新聞報導,這回乍看也煞有其事,因為此事是由議員提案、官員應允執行,縣長公開宣布推動並囑咐文化局長,而文化局長立刻再往下交付文化園區管理所,請所長研擬是否立專館或在園區闢一專區。

看到這裡,我不禁在心裡自問,也問許多作家朋友:為什麼我們這麼單純,永遠信任執政當局呢?我們難道就不能自立自強,自己建立起作家的文學館嗎?我這念頭一發動即不可遏止,於是便有了如下的構想。

私營博物館可有不少特色

我的構想是,金門作家個人藏書萬冊者不乏其人。金門海外僑鄉作家且先不計,僅金門台灣兩地作家,粗估50人,每人藏書若平均以2,000冊計,共有10萬冊。手稿、書札、筆墨文具、相片、獎座、獎牌、獎盃、獎狀、書影、活動影音影像等資料應不計其數。如再跟海外僑鄉招募書冊,則藏書不虞匱乏矣!文學館則有三種形式。

一、作家各人在自家建置書房或專區專櫃,編館號:金門文學館1館、2館、3館…,依此類推。即每名作家私人館藏是金門文學館之一部分(分館),李錫隆分館1、王先正分館2、楊樹清分館3…,依此類推,50座分館總合起來就是金門文學館總館。平常或特定日子可互相、排序輪流舉辦讀書會、新書發表會、研討會、座談會,或其他聯誼活動。這就是讓原本屬於私人的生活體驗公共化,也讓個人觀點互相聯結,呈現出更為全面、寬廣的社會功能暨圖景。

二、每位作家捐出藏書若干,由某村鎮提供一棟房舍。如瓊林怡穀堂這樣現成的公共空間,建置一所金門文學館。

三、金門作家有地有餘屋者不少,由某一作家自建自營館舍,或由作家故居權充,50100坪大小皆宜,建置一所民營的金門文學館。且作家故居兼具發揮歷史保存和作家紀念的性質。

上述三者的營構,都具備了公營文學館所沒有的優勢及特色,即這種文學館所建構的公眾性,既不會扼殺私密性,又不會妨礙個人化。作家親自建構、參與此文學館,豐富、鮮明、主導、多樣化了文學及生活層次,提升作家角色在社會的發聲權,也為個人及文學提供更廣闊的視野。

要往下普及也要往上提升

去年,金門縣長楊鎮浯提名新文化局長時,說了一段話,我記憶猶新,謹抄錄報章記者轉述如下:「文化是一種常民的生活態度,是一種島嶼美學,更是這片土地可以傳承的價值觀,期待他(筆者按:指新獲任命的文化局許局長正芳)能讓文化業務更客觀地跳脫出藝術的框架,結合觀光、教育,更普及在民眾心中。」縣長宣揚文化要更全面性,要融入社會普羅大眾,大致上沒錯,但話說回來,文化要陽春,也要有白雪。文化要往下普及、大眾化,也要往上提升、精英化。二者並行,不可偏廢。

事實上,作家文學館正好可以肩負上述二者的功能。文學就是生活,金門文學展現的就是金門的生活體驗,再整理、深化、凝聚成集體族群的歷史記憶。無論是私人或共同生活體驗的書寫,文學都可以產生文化的凝聚、延展和深化。發揮歷史整理和反思的作用,建構當下的身分認同。

金門作為一個海濱鄒魯、無金不成銅、無金不成銀的朱子教化之地,既沒有一部地方文學史,也沒有一所具備型制、符合規格、編列相當預算、有常設展的地方文學館,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文學館可展現一個地方的心靈美學及文明成就、文化尊嚴,可向先祖表示不敢或忘的虔敬、源遠流長的傳承及追懷,向當代和後代子孫表示我們開創新局的職責和決心。

假如能由作家自己建立起一座文學館,這座文學館不需求大,只需求有心,我們或許做不到官府文學館的大型館藏展覽、文學講座、會議及交流,駐館作家計畫、翻譯及海外推廣計畫、國際文學交流計畫、跨媒體創作及交流計畫、文學獎及創作補助計畫,文學史的編寫等等,但諸如創作班、讀書會、文學營及教育活動、地域生活文化導覽、文學旅遊等小而巧的文學活動,則仍可保有作家自己的私有優勢。

結語

「文要有學,學要有館」這是當年以小說家董啟章為發起人、支持在西九文化區創設香港文學館的聯署書、刊登在《明報》的廣告標題。

我願借花獻佛,敬獻給金門作家們,「文要有學,學要有館」,但求人不如求己,我們要比香港作家更有志氣,發出更大的宏願,讓民間引領官方,讓最後的勝利屬於文學。

 

(作者係作家、中華金門筆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