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可能通過的修憲案及其影響
各政黨在第二會期均未提出黨版修憲案,不過從2014年各政黨在公聽會上所陳述的意見,以及2020年各黨召開記者會及公聽會的內容,可知各黨的修憲方向大概不外以下幾點。
(一)投票權下修至18歲。投票權下修至18歲是朝野共識最高的修憲案,多數人認為被選舉權年齡亦應適度下修,但要下修到幾歲目前尚無共識;至於修正方式,大多數主張修正憲法本文第130條。儘管國民黨民調顯示,反對下修18歲者比贊成者多,但國民黨應該不敢阻擋該案。
(二)降低修憲門檻。自第七次修憲後,李登輝、林義雄、辜寬敏等台獨分子、及民間公民團體就開始推動兩階段修憲,第一階段降低投票年齡及修憲門檻,第二階段再提其他議題。游錫堃也多次表示,只要通過18歲與降低修憲門檻,這次修憲就有60分,可見他已把降低修憲門檻視為攸關他個人的歷史定位。
不過,即使民眾黨+時代力量也都支持降低修憲門檻案,只要國民黨團不同意,該案就無法過關。令人擔心的是,國民黨立委急於立功,或想拿其他修憲案做交換,甚至以為國民黨遲早會重新執政,降低修憲門檻有利於未來推動改革,而不想全力封殺,這就有可能使此案順利過關。
事實上,第七次修憲之所以將修憲門檻訂高,就是因為國民黨為避免民進黨草率修憲,任意擴大其權力,又危害兩岸關係發展。事實也證明,蔡英文執政五年以來,不斷利用修法、立法擴張其權力,又刻意打壓異己,國民黨難道還要讓她在任內實現她的「制憲正名」美夢嗎?
其次,如立院修憲門檻下修至2/3出席,出席委員2/3決議;公民複決門檻降至投票人數達選舉人總額1/2以上,其中1/2同意即通過,那麼從此民進黨+時代力量就可以逕自修憲,何須與國民黨協商妥協?何況該案一旦通過,民進黨因美國未必同意暫不敢「制憲正名」,但一定會把修憲當作籌碼,伺機而動,那又豈是台灣人民之福?
(三)廢除考、監兩院。廢除考、監,落實三權分立憲政體制,始終是民進黨的政治訴求,但陳水扁及蔡英文均把考委、監委作為酬庸,被人質疑是否為戀棧位子會放棄廢考監。國民黨傾向「廢院不廢權」,但黨內「五權憲法派」認為,一旦廢除考監,就代表民進黨想全面「去中國化」,與1947年在南京制定的憲法脫鉤的計謀得逞,何況,考監兩院功能不彰主要是主政者用人忽視專業能力,可以修法方式讓考試院、監察院瘦身,加強功能,而無需修憲。不過,廢除考監似乎是目前各黨的共識,過關的可能性不小。
(四)回復閣揆同意權。1997年第四次修憲國、民兩黨聯手通過雙首長制,只回復閣揆同意權未必能解決政府體制的各種問題。民進黨2014年即表示,可以透過法律明定總統、行政院長的職權,並可加強立法院的監督力量,無須在憲法中明定。尤其民進黨現在全面執政,不可能願意被綁手綁腳。
(五)不在籍投票。2014年國民黨認為不在籍投票既可保障所有公民的選舉權,也可方便選民行使投票權,但民進黨認為國民黨別具用心,想藉此爭取在大陸及海外僑民的選票,也擔心馬英九政府會規劃出對國民黨較有利的規範,因此堅不同意。民進黨現已完全執政,國、民兩黨是否會因此改變對此案的態度不可知,但不在籍投票確實可以修改選罷法處理,無需修憲。
(六)變更領土、國號案。儘管正國會和時力立委提出變更疆域、刪除國家統一等修憲案,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才表明「碰到敏感議題,民進黨不會走極端主張,因為面對世界大變局,兩岸局勢多變,不能有任何挑釁。」估算民進黨心知肚明如變更疆域、國號,等於走上法理台獨,大陸會不得不依據《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而且,陳水扁因強勢推動「制憲正名」、「入聯公投」,被美國稱為「麻煩製造者」,蔡英文在不確定拜登政府對台政策的情況下,應不至於太過冒進。另外,民進黨知道此敏感議題極可能導致整個修憲工程功敗垂成,因此大概會留待第二階段修憲再議。
(七)擴充人權入憲。2014年修憲委員會第9場及10場公聽會,學者提議憲法對人權的保障應大幅擴充,由原來概括式的基本人權改為「清單入憲」,相關修憲條文也要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各政黨及公民團體都提出各種人權方案,並承諾將寫在黨版中。為顯示尊重人權,各黨可能都不會阻擋人權進一步入憲。
(八)立委選制改革。有不少憲法學者認為,立委採單一選區兩票制後,出現「不利小黨,獨厚大黨」和「選票與席次不成比例」等問題,不符合民主多元化和擴大參與的潮流,因此建議從現行的「並立制」朝德國「聯立制」來修正,同時將不分區席次的分配門檻由5%降至3%。這次國民黨、民眾黨、時力都提出此訴求,儘管內容不盡相同,但只要民進黨不阻擋,不排除有過關的可能。
從以上簡略分析可知,目前最有共識的修憲案是投票權下修至18歲,雖然該案對國民黨不利,但國民黨有不敢擋的壓力。又由於公投複決社會成本極高,立委不會甘於僅通過該案,降低修憲門檻、人權入憲、廢考、監及選制微調都有可能陪榜,甚至不排除幾案會包裹表決。
降低修憲門檻看似無關統獨,但一旦過關,即等於完成二階段修憲的第一階段,為以後修憲衝破了防備森嚴的大門,後患無窮。國民黨人切勿忘記第七次修憲訂下高門檻的理由及初衷,若守不住防線,不僅會危害兩岸關係,也可能不利於未來國共兩黨合作。另外,任何修憲案通過公民複決,都會被綠營人士炒作成「公民自決」,從而被視為分離主義又向前邁了一步。
七、修憲公投綁2022年大選?
另一個決定第八次修憲可否過關的關鍵,在於公民複決的時間。由於修憲案必須約有966萬人投下同意票才能過關,誠如柯建銘日前所說,修憲提案沒有併大選絕對不會成功,即使併大選,也必須朝野高度動員與合作才有可能。
民進黨人現正在估算,如2022年2月能決議送出修憲案,經6個月公告期,加上3個月後投票,剛好可趕上2022年11月的地方選舉,不早也不晚。民進黨如此精心設計,連何時召開公聽會、拋出什麼議題都設定了期程,當然是因為憲法增修條文沒有「修憲綁大選」的相關規範。連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都坦言,「修憲綁大選」仍有法律不周延之處,若來不及修法,恐怕需靠中選會的解釋補充不足。尤其,民進黨因2018年綁大選的公投結果不如己意,於2019年6月修訂《公投法》,明定公投日為8月第4個星期六(下一次公投訂於2021年8月28日),自2021年起每兩年舉辦一次,刻意讓公投與大選脫鉤,那公民複決有何道理綁大選?
儘管民進黨會堅持《公投法》僅規範一般公投案的舉行,與公民複決並不相關,但各黨對此意見相當分歧。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中選會應盡早提出《公投法》修法,甚至制訂「修憲公投綁大選」專法等配套,才能解決公投法與修憲綁大選間的扞格。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也說,修憲案公投適用現行的公投法,但現行公投法完全與大選脫鉤,若想把修憲案與大選合併舉行,公投法就必須修法,明訂公投可以綁大選。不過,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說,修憲公投與一般政策公投不同,兩者不衝突,若立法院能在3/4共識的前提下通過修憲案,公投的時間也會有共識,「修憲公投綁大選」的執行細節不會是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因反對民進黨2019年「沒收公投」及美國萊豬進口,2020年9月將「公投綁大選」及「反萊豬、護食安」兩項全國性公投案送達中選會。該二案已於同年12月18日獲准,國民黨正積極推動第二階段公投連署。如國民黨日後反對「修憲公投綁大選」,民進黨勢必以「雙重標準」、「修憲打假球」、「浪費公帑」等理由反制國民黨。民意是否能分辨兩種公投的性質及相關規範不同,也令人擔心。
八、結語
從第七次修憲至今的16年間,台灣政權已兩度轉移,中美及兩岸關係目前都處於嚴峻複雜狀態。蔡英文在此時提出修憲,除有鞏固政權、製造民進黨勇於改革的考量,可能也想為自己留下歷史定位,因此不排除她會動用資源、製造輿論,設法在2022年通過一些較有共識的修憲案,其中包括降低修憲門檻,以確保她在2024年卸任前能完成一部「新憲法」。不過,現行修憲程序繁複、門檻頗高,修憲案是否能如期通過,仍有待後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