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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勞動議題回顧|張宗坤 在 Facebook 上分享!

 

蔡英文政府2016年5月上台,是善於以「進步」作為掩飾、吸收社運力量的民進黨第二次取得政權,「進步的社會運動」該怎麼辦,大家都在看。


          大致而言,2016年可以說是工運戰功彪炳,但也遭受無數打擊的一年:延續超過一年的工時鬥爭大敗,即將到來的年金改革也向勞工磨刀霍霍,前景似乎不太樂觀。不過,除了這兩個最吸引目光的話題之外,在公共運輸產業和青年打工族等群體中,似乎形成了幾股較為顯著的匯流,在挫折中練習團結的施力方式。

工運戰場中的每一份勝利都應當仔細珍惜;對於那些挫折和打擊,不必太過灰心,從中學到教訓,遠比耽溺於失敗的情緒中來得重要。然而,「記取教訓」的必然前提,就是要留心每一項事件,並從事件中拉出整體性、系統性的邏輯,並做出批判性、建設性的建議。在這個前提下,作者整理了2016年度的回顧。

 

兼任教師等非典型雇用

 

對於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得從「勞動者」身分的認定開始說起。這個問題在法律上發展出了一套叫做「從屬性」的認定原則,只要你提供的勞動,大致符合這套原則的規定,就會被納入勞動者的範疇,也就適用多數的勞動法令。

然而,目前仍然有些實際上提供僱傭勞動的勞工,難以進入勞動保障的大門,包含外籍漁工和大學裡的兼任助理、兼任講師,表面上不適用的理由各個不同:行政院可能說「遠洋漁船非本國領土延伸」;教育部對兼任助理說「學習就不是勞動」、再對兼任教師說「具本職者已有充分法令保障」,但實際上這些理由的根源,多數都是「成本考量」。

從更高的視野來看,在「成本考量」的說法底下,這是一場互丟皮球的遊戲:勞工是球、玩家則是國家與雇主。以大學為例,從解嚴後的教育自由化、教育改革、高學費政策,一直到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的非典型雇用,目的都在於逐步推卸國家挹注公共資源的責任,減少教育開支。雖然2016年的反高學費運動打了一場可圈可點的戰役,14所學校中僅有2所成功調漲,但一年一度行禮如儀的反漲學費運動,必然得在「年年換一批學生」,留不住抗爭者的條件下,進一步提高深度與廣度。

 

外籍勞動者持續被剝皮

 

「跨境勞動」的問題,除了「不是本國領土,所以不適用《勞基法》」的遠洋漁工外,還包含為台灣各項基礎建設與照顧產業盡心盡力的移工。從1980年代開始,台灣大量引入外籍移工,取其缺乏勞動保障的「廉價」之利,成就本國的基礎建設與經濟奇蹟;眼看新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正式出台,絕非只是文化交流與增加國際影響力,可預期台灣會繼續以「次帝國」的心態向東南亞徵用廉價勞動力。

2016年度的移工大遊行,成功突破《就業服務法》中「三年出國一日」的剝削條款,讓移工未來不必定期往返台灣一次再被仲介抽剝高額仲介費;但目前也出現有雇主繞過《就業服務法》,將移工預先解聘,出國後才聘回,或是刻意延後移工入境工作的時間,也就是變相減薪。少數例外則是為世界級賽事「世界大學運動會」建設選手村的印尼移工,透過團結施壓才奪回合法的三年工作權。另外同樣規範在《就業服務法》中,「逃跑外勞」通報系統預設的勞資不平等問題,也並未得到勞動部明確的首肯是另一遺憾。

國家選擇在各個過去高度管制的教育、社會福利與勞動等領域退場,是「新自由主義」治理邏輯的重要特徵。在勞動法的法外之地,外籍漁工被剝皮很合理,校園彈性勞動力都是在「學習」;這些來自非勞動主管機關的行政判斷,完全不以「從屬性」的角度思考,試圖擴張剝削的程度與範圍。此外,這種現象有可能「擴張」到所有勞工,因為雇主也同樣可以主張「任何勞動裡都有學習成分」、「兼職在低薪社會是普遍現象」。「學習」與「本職工作」,以及「外籍勞動者」的勞動安全防線,有賴所有勞工一同守護。

 

派遣工、約聘僱奮起反抗

 

伴隨新自由主義的擴張,台灣也掀起勞動彈性化的風潮。「部分工時工作者」與「勞動派遣」人數顯著地增加,如何給予合適的法律保障,成為國家亟欲處理的問題。在勞動派遣方面,到底該徹底禁止、逐步廢止或僅予約束,各方意見不同。隨著國家功能的細部化與分化,公務人力的需求增加,但在「政府總員額」控管之下,卻是轉以派遣與約聘僱等方式雇用,政府竟成了國內使用最多派遣勞工的「雇主」,從而衍伸大量的「公部門非典型勞動」問題。

勞委會在2014年草擬的《派遣勞工保護法》,因為無法解決年資併計、轉任正職與同工同酬等重要問題,遭到勞團與學者批評根本沒有「保護」作用,草案也冷凍至今。蔡英文上任前的六大勞動主張,包括「立法保護派遣工」的訴求;去年五一大遊行時,勞團再次提出減少派遣勞動、促進同工同酬的訴求,但時至今日,民進黨並未將法案送入行政院審議,公部門使用派遣人力的比例也未大幅度限縮。

在個案方面,除打了兩年官司的公視假派遣案「榮獲」法院認證的勞動關係外,近十年來大量擴張派遣人力的公部門,去年也爆出了成大清潔工、台灣博物館積欠工資,以及台中榮總年資中斷三個案子,共同點都是公部門透過派遣公司,迴避了應負擔的雇主責任。台中榮總的派遣傳送員們更「發下宏願」,一口氣成立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目前仍在持續向中榮與中榮的上級單位退輔會,爭取特休年資的累計。

另一批同樣在公部門內從事非典型勞動(約聘僱人員)的國道收費員,雖然曾一度在去年8月中宣告抗爭勝利,並取得一定成果;但今年1月初與勞動部召開補貼審核小組會議上,政府代表竟以自救會會員「領太多」為由,質疑反搭便車條款的效力,進而縮減自救會會員的補貼,也被自救會批評是「鼓勵非會員撿仔」(收割抗爭成果),不僅破壞工人組織與工會的團結力,更證明政府機關不可信賴。

 

公部門落入非典化循環

 

公務機關中的非典勞動者仍水深火熱,但正職的公務人員也不好過,兩者的勞動條件實際上是一體兩面,正職減少就改聘非典,非典好用就少聘正職,讓公部門落入非典化的惡性循環。台鐵站務員的過勞問題和消防員的大量傷亡,同樣根源自「小政府」邏輯之下的「總員額控管」。

雖然消防員權益促進會一再提出人力要補足的訴求,但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政府的回應,都是「不解決問題,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被解職的案件即是顯例。另外,過年至今已經發生了桃園泰豐輪胎大火、彰化家具行大火和新屋衛生紙倉儲大火,所幸都無人傷亡,但火場危機四伏,兩年前造成6名消防員罹難的「新屋大火」,至今真相未明,消權會也持續要求桃園市市長鄭文燦徹查真相,中央也應建置更完善的火場救難安全制度。

 

(作者係苦勞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