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訂出將進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五位一體」改革,還有國防和軍隊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 也確定2020年就要取得決定性成果。對此改革路線及時間表,我們應高度關注、寄以厚望,並應積極參與大陸的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以期共享大陸改革發展的成果,及早實現中華民族復興。
在經濟改革方面,《決定》提出放寬投資准入,統一內外資本法規、開放金融、教育、文化、醫療、養老服務、商貿物流等行業限制,必將對台商釋出巨大商機,而台商在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科技創新扶持、知識產權保護下,也必能在更好的環境中持續健康發展。《決定》在「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部分,提出擴大對港澳台的開放合作。
在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決定》所提推進文化和社會事業改革內容,與台灣民眾的利益息息相關,將為兩岸文化產業合作,以及台灣民眾前往大陸就業創業、就學就醫,提供更多的機遇和更加健全的保障。
在政治改革方面,《決定》強調依法治國,將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提出「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充分肯定公民參與政治的權利。
台灣一向以實施「美式民主」為傲,也因大陸實踐不同於西方的政治體制,就全面加以否定。其實,民主的真諦在於尊重他人不同的抉擇。任何體制都有其特點及優勢,只要採行制度適合自己的社會發展需要,無所謂優劣之分。馬英九於11月22日表示「中國大陸自有一套社會主義經濟與民主,與台灣的不太一樣」,台灣民眾應深入了解此次政改方向,縮小兩岸政治認知的差距。
在法治人權方面,《決定》提出獨立審判權;強調「完善司法人權保障制度」、「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現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及「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具體落實這些改革,有助增強台灣民眾對大陸人權司法的信心,增加對大陸的好感,從而促使兩岸的鴻溝縮小。
在黨的改革建設方面,《決定》提出建構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建立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廉能、高效率政府是兩岸人民的共同期盼。當台灣黨政要員、民代,甚至司法人員收賄、關說事件層出不窮,被人詬病之際,台灣民眾必也期待朝野政黨能有效約束黨員,及早建立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效體制。
兩岸同文同種,經貿關係緊密,命運相關。我們期待也相信,透過齊頭並進的政經全面深化改革,大陸經濟、社會必能更加穩定發展,這是全體中國人之福,也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