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最後一場強拆迫遷案,主角是兩間百年廟宇:新莊慈祐宮與土城普安堂,配角是新北市政府與文化部。
新北市政府與新莊慈佑宮為推動殯葬園區BOT開發計畫,準備拆除擁有百年歷史的齋教清修勝地-土城普安堂(土城媽祖田山區)。為抗議新莊慈祐宮挾新北市政府勢力進行強拆,普安堂發言人李榮台在文化部門口絕食抗議140個小時之後,文化部終於緊急發出公文,要求新北市政府確認普安堂「外山門及現存石砌步道、山壁石刻、合院磚造建築現存之正身壁體」等四處歷史建物為「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應受到保護
此次新莊慈佑宮強拆土城普安堂所引發的爭議,不只是大廟欺負小廟的百年產權糾紛,或由兩間寺廟來看土地制度演變、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文歷史變遷與遺跡保存而已,隱匿在上述爭議中更為重要的是,如何在歷史正義與分配正義間取得平衡。
齋教源於白蓮教在家修行(或帶髮修行),清朝傳入台灣後成為民間信仰的流派之一,其教義融合羅教、儒家思想、道教及佛教的部分教義。土城媽祖田山區佔地300甲,在清乾隆年間由移民開墾。普安堂就是由王文彬於1914年創建的先天道齋堂。
1915年,余清芳、羅俊、江定等人,以齋教信徒為對象鼓吹反日,這是台灣第一次以宗教為號召的武裝抗日行動──西來庵事件。日本殖民政府強力鎮壓,共有900多人遭殺害,近2000人下獄,這也是日據時代最後一次大型武裝抗暴事件。台人認知到武裝抗日之不可行,繼而轉向文化抗日運動,投向社會運動與政治訴求。
在西來庵事件之後,日本殖民政府為打擊宗教反日勢力,經常將寺廟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開。當時自土城到三峽皆有零星的抗日事件,日本人指定新莊廟街街長林明德為土地管理人,管理機構就設在新莊慈祐宮,新莊慈祐宮與土城普安堂(媽祖田)的百年糾葛自此開始。
林家在日據時代發家,林明德之子林世男在日據時代擔任過「台北州」議員,在國民政府遷台之後,還擔任過幾屆議員。1956年林世男擔任慈祐宮理事長時,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領走媽祖田所有土地權狀。政府也未曾輔導媽祖田山區資訊不足的原墾戶進行土地登記,而讓他們錯失了法律上的權利。
1977年林世男更勾結地政事務所,將登記在「媽祖宮」名下的300甲山林農地擅自變更為慈祐宮廟產,世居在此超過兩百年的村民屢次遭到慈祐宮威脅拆屋還地,而被迫簽下租約,並向慈祐宮繳納租金。
1992年,台北縣議員的黃林玲玲(林明德家族的第三代,當時也是慈祐宮的主委)開始控告當地原墾戶侵占土地。
截至2011年底,慈祐宮對土城媽祖田居民的訴訟陸續取得勝訴,並已預備驅趕居民及拆除普安堂。2012年2月,當地居民緊急將普安堂申請為「暫定古蹟」,才取得半年時間免於拆除。
自2012年以來,各縣市政府在區域開發都提出殯葬園區的計畫。2013年5月中,新北市政府也不落人後,與新莊慈佑宮為推動殯葬園區BOT開發計畫,在施政報告中再次提出要在三峽土城交界處(媽祖田山區),設立北部殯葬園區。
2013年12月16日,新莊慈祐宮以地主身份再度率眾欲拆除普安堂,新北市長朱立倫下令在預定拆除時間40小時之前就封山,遭到當地居民抵抗。圍繞在普安堂的廟產爭議、文資爭議、土地開發問題,再度引起熱議。
秀氣斯文的李榮台是普安堂第五代住持李應彬(龍泉老人)的媳婦,龍泉老人在普安堂留下許多佛教藝術創作。早在十年前,李榮台與其夫婿自美國返台後不久,就開始為保存普安堂奔走,她一直相信法律會保護文化遺產,最終還是失望了。之後至今,普安堂循法律途徑多次向文化部、新北市政府申請文化資產認定及古蹟保存,均遭拖延非難。
與此同時,「新舞臺」保存事件卻展現文化部對文資保存的熱情。由中信辜家興建的「新舞臺」劇院,位於鑽石地段信義計畫區內,因中信金集團即將遷址而面臨存廢問題,藝文界大老林懷民、林谷芳和白先勇等人呼籲文化部力保新舞台。由於「新舞臺」的去留牽涉到二次容積獎勵問題,所以中信金力主拆除,其公司高層甚至以「該拆的新舞台不拆,不該拆的大埔張藥房卻拆了,不知道政府在想什麼?」來奚落熱情的文化部。文化部對於普安堂拆除爭議鬧上媒體之後,展現了難能可貴的效率,大概是怕萬一沒動作,日後將被究責。
轉型正義不該流為鬧劇
國民政府遷台後,從未對日據時代歷史進行清算,為治理方便,甚至大量延攬曾為日本殖民政府效力的在地家族從政。民進黨執政期間只著眼於對兩蔣時期的歷史清算,卻因台獨意識形態(尤其是為了與中國大陸切割),對日據時代歷史不僅不清算,更主動為其文飾,例如:南京大屠殺幾乎在高中課本中消失;二二八事變被扁平地詮釋為「外來政權」壓迫本省人;甚至將日據時代的農民運動扭曲為台獨運動先驅。
國民黨也因選票壓力而深陷「台灣認同」比賽,讓轉型正義充滿鬧劇的色彩。去年6月17日,台北市政府舉辦北投公園一百周年紀念活動,「始政公園」名稱再度出現。「六一七」是日本殖民統治台灣、台灣人受難之始,居然被稱為「始政紀念日」,並加以慶祝,豈不荒唐!文化部對於「始政公園」所引發的爭議,竟以尊重大家有不同解讀的權利輕易帶過。此外,為了彰顯台日友好,官方極力讚揚日據時代的水利專家八田與一新建烏山頭水庫的成就,卻無視其建設主要是為壓榨殖民地的產能;官方也刻意遺忘清末雲林張氏家族對嘉南平原的開墾與對水利的貢獻。
藍綠兩方對於日據時代留下的歷史書寫,大多承襲了殖民者的視角。像新莊林家這類在日據時代發達的地方權貴,研究者應當去釐清他們是否曾為殖民者服務,以換取個人利益。當現代法律無法釐清歷史遺留問題,就應當還原當時的時空背景,將歷史脈絡納入仲裁依據。
轉型正義是對過去政府違法及不正義行為的彌補,通常包括歷史、司法、行政、憲法等層次的賠償與道歉,其手段為追究加害者的犯罪行為,或取回加害者之不當得利。其中因涉及「制度性犯罪」的道德判斷,所以實現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更應重視正當程序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徹底的歷史清算,就是不讓現實狀況成為不作為的藉口,否則就只徒具形式,無法達成期望中的和解與療癒。
(作者係社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