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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寮監獄慘案的原因與責任|毛鑄倫 在 Facebook 上分享!


   發生在2月11日下午的高雄大寮監獄6名重刑犯集體行動,搶奪槍械挾持人質,企圖越獄事件,經傳媒(主要是有線電視)披露後,立刻震撼全台灣,也很快的引起包括美、日、陸、港等地媒體的關注,予以顯著報導。去2014年九合一選舉之後,台灣便同步陷入多事之秋,重大事故接二連三密集發生。而最近才重創台灣人心的慘劇,復興航空公司客機墜入台北市基隆河,造成慘重傷亡,以及緊接著爆發的高雄「監獄風暴」槍響,更撕裂台灣社會迎接春節的假象,把長期被制度化暴力深埋在黑暗角落裡的真相,血淋淋地展露在每一個台灣人眼前。6條人命有如獻祭的犧牲,是對台灣社會步向徹底沉淪,為非人化世界的最後棒喝。

 

事件過程驚悚駭人

 

從11日下午3點多開始,6名重刑囚犯以會客與赴醫務室看病為由,成功地挾持未及防備的人質,奪得鑰匙後,順利侵入放置槍枝彈藥的戒護軍械室,擄獲10把長短槍枝與超過200顆子彈,並進而將典獄長及另一輔導主管扣為人質。6人在展開與獄方談判的期間,也間歇地與包圍的警力駁火,警方火力或有乏力壓制的情況。

事態發展至此,呈現兩難局面。一方面,迅速趕到現場為數上千的大批警方,與軍方特種反恐精銳武力,很快地部署封鎖占領重點、構成火力網,起事人犯6人乃淪為困獸。另一方面,大寮監獄的一把手主官也落入人犯之手,形成政府在危機處理上投鼠忌器的難局、僵局。從現場電視直播,可以清楚看出第一線人員在因應突變時顯得慌亂失措。

但是,在官方履行人犯要求,諸如公開宣讀其5項訴求,提供高粱酒等之後,6名人犯竟在12日黎明前,分兩波,在30分鐘內舉槍自盡。選擇這種死法,顯然早已想好成竹在胸,不失痛快淋漓乾淨俐落,凜然而有古風。人質因此安全脫險,警報解除。如此震撼的大事結果是一場虛驚,戲劇性到無法形容。

 

事件凸顯兩個問題

 

針對這一超級驚悚駭人的事件,本文試圖分兩個層面勉為申論。

其一,這次集體幹出台灣有史以來未曾發生過的「監獄風暴」的6名人犯,概括地說,都涉及暴力取財、殺人、重傷害,以及煙毒等犯罪行為,由於是累犯,因此按新修正的刑法條例審理後,均獲判從25年到無期的長期徒刑,而且服刑期間假釋機會相對渺茫。通常,在監獄中以這類囚犯較「不穩定」。

這6名人犯還有另一共通點,他們多出身台灣中南部的(基層軍士)眷村,自幼清寒,相對缺乏社會支援,又因家庭或個性因素,未克循正常途徑升學發展,在青少年時期即走上混幫派、投身黑道營生的歧途,在江湖上打滾,過著刀口舔血朝不保夕、好勇鬥狠爭搶地盤,或以販毒吸毒為業的生活,當然也就不免不斷地被警方、司法追捕與進出牢獄。他們與現實世界的政府體制與法律秩序形成敵對關係。

在這種關係裡面,他們仍然是人,但是面對的卻是整個現存的(抽象)制度與其權力。亦即他們是制度與權力構成的巨大暴力,對不服從者或侵犯者,施加強行壓制的對象。在這個情況裡面,不論他們被描述為多麼凶悍殘暴、怙惡不悛,但他們仍是相對脆弱、孤立的。

以台灣的例子來說,長期以來,這種被「強行壓制」關進監獄的「壞人」,一直都人滿為患,而且他們是被遭囚禁於一個與我們的世界平行的另一(附屬)世界,而生活在一個完全不同的秩序境遇中。因此,他們承受的各種可與不可想像的痛苦,皆被視為理所當然、應該接受的懲罰或犯罪的代價。人性中不可或缺的憐憫同情和基本人權,因他們的囚犯身分而被剝奪抽離。也因此,不能幻想把大量人口放進與「正常世界」平行的另一個這樣的「附屬世界」,能對他們產生任何正面的意義或「改良」影響。

在這裡,我們看到監獄的無效與無益本質。這也是何以某些西方社會的監獄,必須配備與人犯比例非常接近的管理人力的原因。由於無效與無益,它只得以近乎一對一的人際監控,維持監獄內部必要的「安全與秩序」。而台灣目前所有監獄管理人力的嚴重不足,則構成極高與可能爆發「監獄風暴」的充分條件。高雄大寮監獄的悲劇是毫不意外的。

其二,政府以及所謂學術界與各類傳媒,可以佯為不見台灣已惡化到隨時會爆炸的「監獄超載」問題嗎?可以不慎謀終止/減緩這種惡性循環之道嗎?把「壞人」快捷地統統送進監牢,其實是吃止痛藥治療癌症,人體(我們的社會)遲早要面臨恐怖的後果。大寮監獄慘劇只是率先引爆的一枚炸彈。

人們應已看到被公開宣讀的5點訴求。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他們對馬英九的評價與期望。這也使得這個重大的問題應該被更嚴肅地檢視。

馬英九早期以其優秀的法學素養,與細膩正直的治事形象,扮演了司法/刑獄的改革者,大獲人心,促成他個人由台北市長直取總統大位的光榮成就,但是公平地說,他在兩任總統任內,幾乎完全未在這個問題上著墨。可以推想,大寮的「監獄風暴」槍聲,應該是台灣獄政被負責主管卸責放任,致敗壞到某一程度而激發的冰山一角。已無人可以保證,類似恐怖慘劇不會再發生。

台灣政壇官場的「不負責任」歪風劣習,悲哀地說,已是上自總統以降的各級公務員的通病大病,這個自吹自滿的「台灣民主」,特色就是「台灣人民投票選出為自己作主的官員」,但他們上行下效,都勇於不負責。這就構成一整個圖利、卸責的台灣官僚系統。但是,已經自己了斷徹底解脫的那6個人犯,仍然在死前懷抱著對馬總統的良好記憶與誠摯期待。真是天啊!

 

蓋棺論定六條亡魂

 

本文甘冒不諱地指出,與當今台灣遍是勾心鬥角、機關算盡、爭權奪利的政界,以及所謂社會菁英/名流等有頭有臉的官商巨賈相較,這6個「黑獄亡魂」,有一些值得正視的作為:

一,6個沒有明天,被主流社會拋棄在人間地獄的重刑犯,私下計議合作,精準行動,完成搶奪槍械彈藥,挾持典獄長的越獄計畫,雖終告失敗付出生命,但亦可謂智矣。

二,敢於實踐反抗,果決有序行動,並挾持最高主官,同時悍猛無畏地跟執行封鎖圍困任務的軍警優勢武力交火,可謂勇矣。

三,在起事的14小時間,主動與外界互動表達心聲,擁強大火力,但只作虛張發洩不平,未傷無辜一人,包括扣在手上的人質,最後慷慨吞槍自我了斷,以死負完全責任,瀟灑而去,誠可謂仁也。

台灣監獄中竟囚押有這種人物的重刑犯,亦祖國的寶島哉。

 

(作者係本刊主筆、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