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期目錄

慶富案與特偵組恢復之議|齊光裕 在 Facebook 上分享!

 

貪腐與濫權互為依存,貪腐下的濫權,毀法亂紀,既有機制解套紊亂,政府行事光怪陸離,匪夷所思,檢調脫序失據,令人瞠目結舌。「慶富案」已曝光部分顯示涉案情節之高,特偵組的恢復值得再思。

 

慶富案越演越烈 

 

   獵雷艦風暴越演越烈,慶富案國防部懲處名單歷年來最驚人,共計23名將校在列,最低階是中校、最高階為上將,其中尚有中將、少將、上校。讓人耳目一新的是:不再有低階官兵為長官頂罪;此外,共4名上將遭到懲處,創下國軍20年的紀錄。實則:(1)慶富案情節重大,「跨軍種」挪用預算,竟然由海軍司令扛下,此弊案層級至少國防部長以上,故本案是典型下階為上階頂罪,「棄車保帥」遮掩真相。(2)24億款項的性質與責任歸屬。(3)慶富案看官場現形與司法檢調的荒腔走板。

對比蔡政府「慶富案」跟扁時代的「高捷案」、「股市禿鷹案」、「震案」如出一轍,展現「司法輕縱、檢調走樣」。國人在扁時期吶喊檢調:「為何不辦下去?」最經典的回應是:「因為辦不上去,所以辦不下去!」涉案層級太高,當箭頭直指黨政高層,一般地檢署哪有能力辦得水落石出?

2007年在國人期待下成立的「特偵組」,專門偵辦總統、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立委等黨政高層貪汙,或重大經濟舞弊案。然此一對黨政高層、重大經濟舞弊案有重大殺傷力的組織,自然不被民進黨高層接受,2017年1月1日特偵組正式廢除。然而,衡之於當前地檢署的軟弱無力,民間乃有恢復特偵組的呼聲,並響入雲霄。

 

慶富案非地檢署能辦

 

慶富案的疑點與涉案層級,顯非地檢署所能辦得下去。

一、違法撥款屬重大弊案。國防部以預算流用方式,提前支付慶富24億,嚴重違反《預算法》規定,預算流用不得超過當年度已編列預算20%,國防部2016年度針對獵雷艦案編列4,400萬元,可流入數額不得超過8,800萬元,國防部挪用達24億元,超過預算法規定近280倍。此非涉及圖利罪、背信罪的超大弊案?

二、跨軍種、層級高。2016年9月23日慶富董事長陳慶男父子密訪總統府後4天,獵雷艦就通過第三期工程驗收;同年12月,慶富辦理提早請款,年度國防部僅編列4,400萬元,依約對於「提早完成之階段工作,並無義務提早支付。」國防部竟挪用橫跨三軍的九項武器裝備計畫(「天鳶案」4億5千萬;AAV-7兩棲突擊載具採購案4億;「光華計畫」6億;「S-70C海鵬直升機」3億;「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費」5億;「各式靶機具採購」1,800萬;「愛國者飛彈性能提升採購案」749萬;「特種作戰突擊艇」7,000萬;「陸軍生物偵查車」2600萬)預算,才湊足24億款項。

這當中有兩大核心問題:(1)慶富2016年密訪總統府後4天,獵雷艦就通過第三期工程驗收;同年12月,慶富辦理提早請款,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被錄音的關鍵音檔:「沒辦法我就去總統府溝通,溝通後沒兩天,海軍又打給我說有錢了。」提出質疑,這背後影武者決策層級之高,也暴露民進黨政府對此案著力甚深,實應追查到底。

(2)本案挪用橫跨陸、海、空三軍的九項武器裝備計畫24億款項部分,海軍司令黃曙光2017年11月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這個案子是他批的,「我是主角」,總統府沒有任何一個人打電話給他,這是他的權責,不是國防部長的權責。然而,獵雷艦固然歸海軍負責,但海軍何有「跨軍種」挪用之權?若非國防部或政府高層下令,誰有權指揮挪用「跨軍種」預算?這是亟需解開的疑團。

 

官箴重振與特偵組再現

 

官箴者:勤、慎、廉、能。當前官箴之敗壞,政壇「文恬武嬉」讓人痛心。總統府先是厲斥媒體報導,又聲稱無會客紀錄,晚間再改口稱陳偉志的確見過黃志芳;國防部長在國會多次謊稱第三期履約款撥款「刻正辦理中」,後坦承前一年底早已撥出,事發後以「承辦人員疏失」搪塞?

當前政治操作斧鑿斑斑,無法杜悠悠之口。雄檢先是護航府方,被看破手腳;違法挪用24億給慶富就發生在總統府、國防部,「陳慶男父子確實進總統府,怎麼喬?」「24億豈是海軍司令就可批定?」雄檢傳喚海軍司令黃曙光、前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國人普遍疑慮涉案層級太高,會否「因為辦不上去,所以辦不下去?」;國防部在12月13日以五項理由片面與慶富解約,除可能面臨長期與慶富間之司法攻防,是否更凸顯清掃戰場?國人期待一個司法獨立運作的特偵組,刻不容緩。

 

(作者係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