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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的轉型正義 當權者不能沒有態度|王如玄 在 Facebook 上分享!

 

戰爭落幕,但歷史的傷口,仍隱隱作痛。慰安婦議題,是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亞洲各國家受害婦女共同經歷過的苦楚。台灣高層面對日本人腳踢台南慰安婦銅像居然漠不作聲,令人悲痛!

 

 

慰安婦是日軍的性奴隸

 

   1996年1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發表慰安婦調查報告,建議日本應就慰安婦問題負起法律責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特別調查員Radhika Coomaraswamy於報告中指出,慰安婦應明確被視為一種性奴隸制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胡賽因(Zeid Ra'ad Al Hussein)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中,稱二戰慰安婦為「日軍性奴隸制度下的倖存者」。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亦於2008年通過決議,列明「強姦及其他性暴力均可構成戰爭罪行、違反人性的罪行或關於種族滅絕的罪行」。換言之,於戰爭期間軍人向敵國人民或軍人施行性暴力(受害者多為婦女),也應屬戰爭罪行之一,而慰安婦更涉及強迫婦女每天遭受性暴力。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 2010 年第47屆會議上根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21條做出決定,就婦女在預防衝突、衝突及衝突後局勢中的作用,通過第30號一般性建議。強調根據國際人道主義法,受武裝衝突影響的婦女,有權獲得同時適用於男女的一般性保護和具有一定限制的具體保護,主要防範強姦、強迫賣淫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猥褻;並確認在販運婦女和女孩過程中的奴役行為、強姦、性奴役、強迫賣淫、強迫懷孕、強制絕育,或任何其他形式同樣嚴重的性暴力都可能構成戰爭罪、危害人類罪或酷刑行為,或構成種族滅絕行為。

從以上國際文獻可以很明確的知道,慰安婦是女性人身安全、人權及國家尊嚴的議題。近些年來,無論台灣、韓國或中國大陸,皆極力向日本爭取慰安婦的賠償或道歉,並設立紀念銅像悼念在戰爭性別暴力下的受害婦女。於是,將每年8月14日作為國際慰安婦紀念日,提醒等待正義的到來,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台灣慰安婦人權運動

 

台灣的慰安婦人權運動20多年前由民間婦女團體發起,發掘了史料證明台灣慰安婦的存在,並協助受創的阿嬤們身心復原。隨著慰安婦阿嬤逐漸凋零,民間婦女團體於2015年拍攝完成台灣慰安婦紀錄片《蘆葦之歌》,完整紀錄阿嬤們的生命歷程、心靈受創、復健及成長的力量,也讓我們後代子孫感同身受她們曾經遭受的苦難。

但令人哀傷的是,這兩年在台灣只見民間團體為慰安婦阿嬤們對日本爭取道歉及賠償,政府的角色不見了。更令人悲憤的是,面對日人藤井腳踢民間豎立的慰安婦紀念銅像,台灣高層連一個對這段歷史傷痛該表達的基本態度,竟也蕩然無存。

慰安婦的議題,不是只有關乎阿嬤們被強迫而遭剝奪人身安全的問題。那更是關乎在那個年代的台灣歷史,是應該如何被真實看待?政府應用什麼態度積極向日本爭取慰安婦的道歉賠償並還其公道,那更關乎政府高舉的轉型正義大旗,是否有差別待遇?台灣慰安婦阿嬤們在風中殘燭之年,僅見民間發聲,豈不悲痛?

蘆葦之歌讓我們看見阿嬤們身心受創的漫長復原歷程,政府官員如果真正感同身受,那還能沒有立場及態度嗎?從婦女運動的角度,我們對政府默不作聲感到相當失望。

台灣慰安婦們向日本求償及要求道歉的漫漫長路上,一路坎坷辛苦,但面對始終強硬的日本政府,民間人士不曾有任何的放棄和動搖。號稱女權進步的台灣,如果政府連對慰安婦議題都如此軟弱,我們不敢奢望政府對性別暴力的社會安全建構,能有多少用心保護女性人身安全。

相較於南韓政府傾全國之力的相挺支持,迫使日本政府至少於2015年簽訂日韓協議,為此道歉,並撥款10億日圓成立基金,協助南韓的受害者,但對台灣的受害者呢?她們的權益何在?韓國政府甚至將慰安婦寫入歷史教育,融合於生活之中,讓下一代深刻記住戰爭的傷害、對女性人權的重視。反觀台灣,卻還在為慰安婦是否自願而喋喋不休,怎不令人唏噓?

如今有日本人侵門踏戶來台灣腳踢慰安婦銅像,那一腳實實在在踢到台灣女人的心裡。政府不能躲在蘆葦裡,必須站出來爭取台灣人的人權與尊嚴。

 

慰安婦沒有顏色

 

慰安婦,是一段台灣歷史的傷痛;深埋在這塊土地上的痛,是不分彼此,沒有顏色的。我們認為:政府應該站出來做人民的後盾,要求日本:

一、願意真誠地反省「慰安婦」被害人的歷史與法律責任,真誠道歉。

二、恢復被害人的名譽與尊嚴,是負起責任賠償而不是施捨。

三、納入教科書,教育下一代正確的史實,讓歷史的傷害不再重蹈覆轍,確保這樣的人權侵害事件不再發生。

 

(作者係華夏社會公益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