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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港獨定罪到台獨名單論民族分裂|姜新立 在 Facebook 上分享!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世界,感染與死亡人數超過中世紀的黑死病,目前疫情仍在蔓延,希望剛研發出來的疫苗能盡快派上用場。2020年香港與台灣的分裂勢力加倍猖獗,致使兩岸三地的情勢嚴峻複雜。

 

從政治社會面看,美國為保持霸權以「遏制中國」為名所進行的經濟、政治、軍事操作,讓中美關係在2020年所產生的矛盾與對峙達到最高峰。2020年兩岸三地的情勢同樣惡劣與嚴峻。中國大陸因疫情所造成的經濟衰退,到最近才有恢復回升的跡象。香港因「反送中」引發社會、政治暴亂也讓香港發展停滯,直到港版國安法正式實施,香港的混亂情勢才趨於消退。至於台灣,從20162020年,因蔡英文及民進黨政府拒絕承認「九二共識」,並加速「去中國化」,不但使兩岸關係冰凍,而且異化成敵我關係。

不論是香港暴亂或是兩岸關係對峙,主要因素是民族分裂主義在作祟,才使英美等外國勢力藉「反中」之名,以推波/利用/煽惑手法使港獨、台獨勢力在2020年加倍猖獗、囂張。

港獨、台獨影響兩地發展

港獨、台獨勢力猖獗所產生的影響,不只使香港的繁榮發展和海峽兩岸的和平發展受到阻礙,更甚者是影響「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以及兩岸「和平統一」在台海的推進,同時也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展連帶受到推遲。

凡身為炎黃子孫的中國人,都不願見到民族分裂。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中共本身就是個民族共產主義革命實踐者,它外抗強權,不容外國勢力插手干涉中國事務,更不容世界霸權拆散中國,對內絕對不允許國家分裂與民族分離。

此外,中共講辯證唯物論,強調理論與實踐辯證統一,因此中共堅持「一個中國」,反對國家/民族分裂,絕不只在話語或務虛,它會付諸於行動,最近香港法院重判港獨分子罪刑,以及北京研擬台獨頑固分子名單,就是中共將反對及制止國家/民族分裂大事付諸行動的實例。

由民族分裂看港獨/台獨

本文所指的「民族分裂主義」是英文的National Separatism,不是Ethno-Separatism,嚴格意義上是指,民族國家內部的民族分離與國家分裂。不論是民族分離或國家分裂,筆者指的是一個政治實體從原本的有機主體中自我抽離出來,這個有機主體是一個歷史/文化民族,此一自我抽離是政治極端主義下反歷史、反文化的政治民族主義之異化;而民族分裂主義者的自我認同與自身言行則是對「民族國家」(National State)的誤讀及對「民族自決」(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的濫用。由此觀之,港獨、台獨都是民族分裂主義,而且相互勾結,狼狽為奸。

費孝通說中國是個「一體多元民族國家」,只要統治權威猶在,或是中央政府治理能力強固,在中國的政治邏輯裡是絕不允許分裂。從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中國的歷史時間維度上,統一多於分裂,在次數上共有九次大規模的國家統一,除了漢文帝統一南越國是和平統一外,其餘八次全是武力統一,這說明,在中國「國家分裂」是歷史偶然,「國家統一」是歷史必然,由國家分裂走向國家統一是歷史理性的展現。

歷史理性的矛盾巢穴中涵蘊著大量的「因子力」,其中軍事、經濟、政治、社會、法律、文化、科技全是。這些因子力會因事物的矛盾性質而發生不同的作用力,而因子力本身也會相互作用,不論是文化同化,武力征服、經貿制裁、法律懲罰,政治協商、社會融合、乃至心靈契合,都是解決事物矛盾的因子力,在歷史理性下化為實在的展現。中國歷史上的皇權統治者或現代中國的政治治理者,對於「歷史理性」的把握各有不同,但目的則一,都是防制民族離亂,解決國家分裂的工具理性。總之,民族分裂不是民族自決,它是對民族國家的撕裂與否定。

港獨有外部勢力介入

香港原是中國領土,英國藉鴉片戰爭強迫清廷出讓香港,可見香港因列強欺凌中國,才被迫成為大英帝國的殖民地。

一個半世紀之後,中共將中國推向崛起勢頭之際,在鄧小平的堅持下,香港於1997年回歸祖國。「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保留了原有不同於中國大陸社會主義制度的資本主義制度,並且「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然而,香港的民族分裂主義分子對港人做了政治扭曲,指香港人在身分認同上不是/不等於中國人,在政治上將「高度自治」等同於「完全自治」,並透過民族自決手法或公民投票途徑,企圖實現香港獨立。因此,港獨的政治意涵指香港與大陸內地不是「一國」,並以反中/去中的種種政治社會行動讓香港脫離中國,最終實踐香港獨立,這是不折不扣的民族分裂主義。

民族分裂主義不被允許存在於一個主張/堅持統一的國家之內,這在全世界每個民族國家都是一樣,如果港獨民族分裂主義者勾結外國勢力,用危害國家安全的手法,如大規模的社會、政治暴亂,或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求救聲援,甚或跑到美國華府呼籲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便實踐香港獨立,不僅是反民族,也是無恥地乞憐美國霸權干涉中國內政。反民族主義必然成為賣國主義,這種港獨分子與漢奸無異。在中國,漢奸的下場如何無人不知,不再贅述。

台灣只有「人造獨」

日本藉甲午戰爭迫使滿清割台,台灣成為日本殖民地長達半個世紀,直到中國對日抗戰取得最後勝利,1945年台灣光復重回祖國懷抱。台灣同胞先祖皆來自於大陸閩粵地區,而閩粵百姓又是從中原地帶遷移過來的漢人,台灣同胞家族祖墳墓碑上多刻「穎川」、「天水」等堂號,就是明證。台灣各大城市都有孔廟,台灣人是道地的炎黃子孫,是正宗的中國人,台灣文化的主體是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可見兩岸本是一家親,台灣獨立實是民族分裂主義的極端化。

台灣沒有「天然獨」,只有「人造獨」。從「我是台灣人」到「我不是中國人」;從「中華民族」異化為「台灣國族」;從稱此地是「台灣」,到稱對岸是「中國」;從「中國史觀」翻轉為「台灣史觀」;從「神州祖國」到「台灣主體」;由「台灣地位未定論」到「兩國論」,再到「一中一台」論;從「去中國化」到「反中」、「仇中」。凡此這些都是民族分裂主義者有意識的政治建構。

蔡英文政府對外,是美國霸權「遏制中國」的馬前卒,對內藉「反共」加速去中、反中、仇中。WHO已定名此次疫情為新冠肺炎(COVID-19),民進黨政府竟仍堅持用「武漢肺炎」,目的無他,旨在加速「仇中」。最近連《等爸爸回家》童書繪本也遭文化部查禁,理由無他,只因繪本內容出現「武漢加油」/「中國加油」八個字,蔡英文的文化東廠斥為「美化中國防疫」,罪該查禁下架,這是進一步綁架台灣兒童「反中」。

台獨民族分裂分子不容「中」字在台灣出現,不但「中國」二字成為政治禁忌,連持平對待兩岸消息,客觀報導中國大陸的「中天電視」最近也被蔡英文的NCC關閉,這不僅是強姦言論/新聞自由,根本是「偶語棄市」的政治暴虐。

民進黨聞「中」色變,反「中」賁張。這個色變與賁張在心理學上是個「情緒叢」,它是乖張、仇視、憤恨、恐懼、詛咒、夜郎的交叉反射。恩格斯說「殘忍出於恐懼」,因此去中、反中、仇中的背後還夾雜著「懼中」,否則民族分裂分子不會使盡一切伎倆,殘忍地將「中國」去勢。

港獨分子的下場悲慘

由「反送中」變成「反中」,由「去中」變成「仇中」,民族分裂主義已經到了該被正式處理的時候了。

先看香港特區政府如何處理「港獨」。港府待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開始依法且符合程序正義開始處理港獨分子,並且從糾眾亂港反中的首要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先予處理。黃、周、林三人都是港獨學運組織「眾志」的主要成員,在2014香港「雨傘運動」(「公民不服從」顏色革命)中,黃之鋒因高唱「港獨」曾登上TIME封面,20196月「反送中」運動中他們三人帶頭糾集群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香港法院依國安法控黃等三人「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活動」罪名,於2020122日判黃之鋒13個月有期徒刑,周庭10個月,林朗彥7個月,宣判後不准保釋,即時入獄。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大港獨分子黎智英20208月被捕時,港警曾搜查《壹傳媒》集團總部,查出該集團利用外國戶口支持「反送中」運動中的「攪炒團隊」,該團隊在運動中多次要求外國組織制裁或封鎖香港。122日,黎智英被指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的「詐欺罪」被拘,經過通宵扣查,次日一早被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他「有潛逃風險」,拒絕保釋,還押監房。1211日,香港國家安全處加控黎智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是第四位遭港府以國安法起訴的港獨分子。黎智英確實在「反送中」運動中,前往華府面見川普政府高層人士,呼籲美國干預香港問題,要求美國制裁港府與中共北京之人。這是證據確鑿的「裡通外國,勾結境外勢力,顛覆國家安全,反中謀獨」,未來審理,黎可能被判處比黃之鋒更重的罪刑。港方對港獨的制裁將繼續下去,有許多港獨分子已畏罪潛逃歐美,可以證明國安法是有效的。

 

懲戒或終身追責台獨分子   

2020年底《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出:「過去幾年,島內台獨勢力日趨猖獗,他們不斷煽動民粹情緒,勾結外部勢力,加緊推動台獨分裂國家。一些勢力還企圖操弄修憲、制憲、公投,嘗試推動法理台獨。這一切對於大陸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底線形成了公然挑戰。」該社評所指全是事實,北京在對台政策實踐上,必須以行動進一步落實反獨政策,因此制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以遏制台獨分裂勢力的猖獗有其必要。

北京對「台獨頑固分子」在現實意義上有兩個層次,一是「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的台獨基本教義派,亦即他們手裡握有話語權力及政治權力,並以此權力加速去中/反中/仇中,以便積極實現法理台獨的人物,這包括民進黨政府檯面上下的主要政客。二是指積極並長期支持台獨活動的幕後金主,亦即來往兩岸或在海外以金錢支持島內台獨勢力進行分裂的綠色資本家。

猶記得國共內戰時期,毛澤東公布「十大戰犯」,為首的是蔣介石,其餘皆國民黨軍政要人,名單公布不久,接著中共解放軍就「渡江」了,此一歷史讓筆者連想到,大陸已經有《反分裂國家法》、《刑法》、《國家安全法》了,對付台獨分子有多法可依,北京忽想制定「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其政治意涵不只是要從法律上嚴正警告、懲戒或終身追責台獨分子,更表示北京對台獨/台灣問題的對待與處理,已由「察其言、觀其行」向「採取行動」轉進了。

台灣海峽不寬,一旦北京對台獨採取行動,未來的跨海一如當年的渡江,民族分裂分子的命運與下場不問可知。

 

(作者係中山大學、佛光大學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