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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對亞太情勢及兩岸關係的影響|編輯部 在 Facebook 上分享!

主持人:紀欣(觀察雜誌社社長)

評論員:

張麟徵(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名譽教授)

趙國材(政治大學外交學系兼任教授)

明(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

湯紹成(政治大學國關中心美國暨歐洲研究所研究員)

王冠雄(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

 

時間:2016年7月15日

地點:觀察雜誌社會議室


 

紀欣:開場白及提綱

 

7月12日出爐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向菲律賓一面倒,兩岸都無法接受。為使今天座談會討論的焦點能夠集中,我準備了以下幾個提綱,但我仍希望各位能自由發揮,充分表達意見,也可以交叉提問,芿讓座談會達到彼此交流、意見溝通的目的。

一是國際仲裁庭是否對菲律賓提出的仲裁案有管轄權?其裁決是否有正當性及效力?美國並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憑什麼要求中國大陸要遵守裁決?此裁決是否會引起骨牌效應?

二是蔡英文政府對太平島一夕被矮化為礁強烈抗議,卻避談U形線,蔡政府是否有可能在南海議題上與大陸聯手捍衛疆土?南海仲裁是否能成為兩岸關係破冰的突破口?

三是美國重返亞洲的戰略會得利於此次仲裁結果嗎?在仲裁出爐後,美國首度宣稱「南海為其最高國家利益」,這會使中美兩國長期處於鬥而不破的關係有所轉變嗎?蔡英文「親美日、遠大陸」的對外政策是否會有所鬆動?

四是仲裁結果對台灣與東協國家,特別是與菲律賓及越南的關係,是否會有所影響?蔡英文政府想推動的新南向政策是否更加困難重重?

五是仲裁結果雖然出爐了,但兩岸仍應努力讓國際社會了解真相,可以採取哪些具體措施?請各位提建議。

 

趙國材:政治性爭端不適合用法律解決

 

首先,我認為這案子媒體都弄混淆了,美國等國的媒體誤導說這是海牙國際法院(ICJ)審理的案子,事實上,這案子與海牙國際法院完全無關,而是借用國際常設仲裁庭設備的一個仲裁庭審理、發布裁決。這是刻意要魚目混珠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之下的司法機構、專門機構,有其權威性。而仲裁是以協調為主,協調性、妥協性很高,仲裁員也由雙方當事人決定,並先講好以什麼法律做裁決依據,妥協的空間很大。尤其,本案涉及的被告是主權國家,必須獲得主權國家的同意才能提起仲裁,而且國家的重大利益及尊嚴是不能仲裁的。

國家之間的爭端分政治性爭端與法律性爭端,政治性爭端要透過談判、調停、和解來解決,法律性爭端才用司法或仲裁來解決。菲律賓提出這一個高度政治性的仲裁,其適法性、正當程序都有問題,整個仲裁過程又只聽一造的論述,未調查事實就下結論,像太平島明明是島卻說是礁,南沙群島所有的島都是岩礁,只有菲律賓的大島是島,而且可以畫200海里經濟水域。這樣的裁決讓菲律賓在黃岩島變成有傳統的捕魚權、歷史性權利,這其中有很大的瑕疵,完全不合理。

黃岩島在中華民國行憲時叫「民主礁」,早期我們還畫有領海基點基線。菲律賓是1956年後才發現那邊有島嶼。中業島原先也有國軍駐軍,因颱風撤走,1970年菲律賓才派兵占據。中國兩千來一直占據且納入版圖的島嶼,只因為被菲律賓在1970年侵占了,就說菲律賓有歷史性的權利,這樣的裁決合乎法律嗎?我看完全是政治裁決。

 

張麟徵:強制仲裁不適用於南海案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有強制仲裁的規定,菲律賓就是引用該條款提起仲裁,但強制仲裁基本上不適用於本案。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國務院法律顧問亞伯拉罕‧索菲爾(Abraham David Sofaer)於裁決出爐前的7月7日,在荷蘭海牙參加「南海仲裁案與國際法治研討會」時接受記者採訪表示,「無論南海仲裁案設計得多麼完美,其預期目標都會一一落空。」他之所以這麼說,是南海仲裁庭從其組成、自認為有管轄權,到只偏袒一邊,最後還將根本沒有列為仲裁標的的太平島扯出來的種種作法,就可以看出,仲裁庭的設計是將一個本質上涉及領土主權歸屬與海疆劃界爭端的案子,包裝為探討依《公約》中國在「九段線」內主張的歷史性權利的效力,闡明南海島礁的法律地位。讓他們看起來好像沒有違反《公約》對強制仲裁的規定。索菲爾就說,「國際法也是有邊界的,突破這個邊界就是對國際法的冒犯和濫用。」「南海仲裁案事關主權爭端,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立案,更遑論審理和判決。」他這一番話真是擲地有聲。

何況,中國政府已於2006年根據《公約》第298條規定提交了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等爭端,排除在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仲裁庭無視中國的合法主張,片面接受菲律賓強制仲裁的要求,這是踐踏國際法。由此可見,仲裁庭對此案沒有管轄權,其裁決當然沒有正當性和效力。

還有,最近連美國《時代》雜誌都批評,美國自己未批准《公約》,也沒依照國際法行事,有什麼立場要求中國大陸遵守《公約》?而且,1986年尼加拉瓜控訴美國的案子,國際法院的判決對尼國有利,要美國撤除部署在尼加拉瓜沿海的水雷,賠償3.7億美元,但美國連這國際法院的判決都不執行。因此,美國要求中國遵守仲裁結果是越過界了。

我不認為裁決會引起骨牌效應。南海其他島礁聲索國的反應,到目前都十分低調。菲律賓沒有喜不自勝,其新任總統杜特蒂打算委請前總統羅慕斯擔任特使赴陸協商。馬來西亞、汶萊、印尼都沒表態,馬來西亞最近甚至計畫與大陸合資建設巴生第三港口。中越雖有齟齬,但由於仲裁不會改變什麼,越南恐怕也不會輕易效尤。至於日本,2010年澳洲政府就日本捕鯨向國際法院控訴,2013年4月國際法院判定日本以科研目的到南極捕鯨的理由不成立,但日本根本不執行,照樣捕鯨,哪裡有資格對本案置喙?

 

李明:仲裁員過度擴張解釋

 

我認為仲裁庭5位仲裁員走過頭了,過度擴張解釋,他們或許是想建立一個先例,尤其是打擊中國這樣的一個大國,或許能讓他們得到某種利益。裁決文一開始就說,本仲裁涉及歷史性權利的作用和海洋性的淵源、某些島嶼的地位及其所產生的海洋權利,以及菲律賓聲稱大陸違反《公約》某些行為的合法性問題,文字看似委婉,但它用《公約》附件7批駁中方的說法,主張仲裁庭確實有管轄權,而且以第296條及附件7第11條的規定,認為裁決有最終的拘束力,大陸必須接受。

仲裁認為「九段線」沒有法律效力,不應合法存在,它也認定南沙沒有一島可構成一個完整的海洋區域,太平島不是島。蔡英文政府原本以為仲裁會涉及「九段線」,只要我們不提U形線,應可保住太平島,沒料到仲裁庭釜底抽薪,不僅否認了「九段線」,也否決了南海所有的島嶼。

大陸立刻回應,首先,菲律賓提的仲裁違反中菲協議,即雙方要事先友善商談,不應直接提仲裁;其次,菲律賓單方提仲裁是惡意的,跳過中方2006年提出的聲明。由此觀之,北京一開始就經過沙盤推演,不參加結果自然會對它不利,但即使參加也不會有利。

至於沒參加《公約》的美國說三道四,它是從戰略,而不是從法理來看仲裁的。也就是美國想搞亞太再平衡及重返亞洲,於是衝著中國而來。它大概想抓著日本、越南及其他東協國家做盟軍,不過,它忘了它有不履行國際法院判決的紀錄,又是域外國家,它最沒有資格講話。

我也認為該仲裁應該不會產生骨牌效應。現在菲律賓也怕了,因為這會招來北京的不快,因此才會有想派特使去修補的作法。越南現在也想跟中國改善關係,如果菲、越都對仲裁沒有進一步的動作,那其他東協國家應該也不會有動作。

趙國材回應:大陸與東協國家(ASEAN)有〈南海行為宣言〉,而後續的〈南海行為準則〉遲遲出不來,主要是因為美國在背後煽動,要多邊談判、域外國家也參加,企圖將南海事務國際化。美國不是要解決問題,而是想插手、掌控亞太地區。

 

湯紹成:東協國家對南海意見並不一致

 

我認為簽署〈南海行為宣言〉容易,因為它較空泛、模糊且彈性大,〈南海行為準則〉就難多了,它必須具體。美國還在一旁指導說,要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這樣如遇到問題就可能會卡住,因此,〈宣言〉2002年就出來了,但〈準則〉談了很久,還是沒談攏。

而且,東協國家是採取一致決的,有些與南海沒有關係的國家,譬如柬埔寨、寮國(老撾)跟大陸關係很好,主張自然跟菲律賓、越南不一樣。其實,東協有幾次和大陸協議或會議上的共同聲明都擬了,內容對大陸頗為強硬,結果都被柬埔寨等用各種方法化解掉了。今年6月14日大陸與東協國家在雲南玉溪召開特別外長會議,東協本來要就南海情勢,由馬來西亞外交部發表「深刻憂慮」的共同聲明,可是,隨後又取消了。據新加坡透露,在那次會議裡,各方在南海議題上激烈角力。事實上,東協內部並未取得一致的看法,柬埔寨、泰國、寮國,汶萊比較認同大陸的觀點,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等國則主張應接受仲裁結果,兩方兜不攏,就無法發表共同聲明。

其實,大陸面對東協是很謹慎的,也付出不少精力在經營。這些國家不大,美國本來不太重視,美國在南海加強軍力或鼓動周邊國家,跟牽制大陸的「一帶一路」有關係,希望藉攪動南海,影響「一帶一路」的發展。

目前歐洲方面,已有英國跳出來支持仲裁,其他國家或歐盟也有可能表態支持,這是因為像《公約》這一類東西都是歐美國家搞出來的,他們通常不會反對。

張麟徵回應:美國現在是兩條戰線,在歐洲是聯絡歐盟國家,要在波蘭、烏克蘭部署對付俄羅斯,在亞洲則是拉菲、越及日、韓向中國施壓,只是,美國這麼做,正好將中俄推在一起,使兩國關係更好。

 

王冠雄:不排除可能有骨牌效應

 

有人講,聯合國只解決5個常任理事國同意解決的事,而遇到這5大國涉及的爭端,自然也需要得到這些大國的同意才能解決。這次大陸不參加仲裁,主要是大陸了解,菲律賓在2013年1月22日提出仲裁之前,已經過好幾年的規劃、蒐集材料,把遊戲規則弄得一清二楚,又有美國在背後協助,才敢提出仲裁。據報導,這個仲裁案菲律賓花了6000萬美元,養了一堆法官、仲裁員、律師。

按照規則,中國大陸收到仲裁通知後,必須在一個月之內答覆,而且要找好可代表己方的仲裁員。時間壓力極大,菲律賓準備幾年,卻只給大陸一個月,風險多大,大陸是知道的。再說,遊戲規則裡中、菲可各找一名仲裁員,彼此相互同意後再一起提名另外3名,但如果彼此沒有共識,另外3名都得由菲國指派,中方一定衡量過,菲律賓會故意提名中方不同意的人選,搞到最後都由菲國提名,屆時是1比4,對中國不利,所以,就策略而言,大陸不參加是對的。

至於有沒有骨牌效應,我有不同的看法,因為菲律賓所提出的15點主張都被全面接受了,裁決更是一面倒,無疑會對其他爭端方具有鼓舞的作用。目前看來,或許越南會是下一個會提出仲裁的可能方,因為中越雙方在西沙、南沙群島主權的主張上有爭執,可以推測,這次仲裁會增加越南的信心,而越南正在等待一個較佳的時間點提出。

至於「南海行為準則」何時會出爐這個問題,歐美等國及東南亞若干國家都明白表示,期待、鼓勵未來中國能與東協國家有一個「具法律拘束力」的「行為準則」,我認為,中國大陸會慎重處理相關的談判,應不會輕易簽署一個過度拘束本身行為的法律文件,讓自己綁手綁腳,但會繼續跟東協國家周旋,舉辦各種會議、協商。

湯紹成回應:菲律賓跟美國有共同協防條約,而越南跟美國沒有。越南雖與大陸在南海有爭執,但越南還是想跟大陸改善關係,兩國執政黨又同是社會主義的兄弟黨,美國對社會主義國家心存敵視,越南人心知肚明。再說,今年以來,越南乾旱嚴重,需要大陸支援供水,湄公河下游三角洲是越南重要的產米區,而湄公河上游是發源於大陸西藏的瀾滄江,也就是說,大陸控制著越南的重要水源。基於這點,我認為越南應該不會去學菲律賓。

張麟徵回應:在策略上,我也認為大陸會繼續跟東協國家對話、協商,但大概不會談出個所以然。多年來東協國家打的牌是「經濟靠中國,安全靠美國」的兩手路線,包括南海聲索國越南、菲律賓在經濟上都需要仰賴大陸,菲律賓這回如此低調、又派特使,就是有經濟方面的顧忌,而南海仲裁等於是要東協國家完全靠向美國,那經濟要怎麼辦?因此,東協並不願意一面倒的傾向美日。有位印度斯坦時報記者寫得妙,仲裁是出來了,但中國不執行,那就是一張廢紙,誰是贏家?恐怕是中國。菲律賓提仲裁訴訟,繞來繞去,還是繞不出最關鍵的「實力」。

趙國材回應:菲律賓靠美國支持搞仲裁,會獲得一些利益,如取得武器、增加國際知名度,但對菲律賓的經濟會有所損失。再者,1951年簽署美菲共同協防條約時,菲律賓在南海根本沒有島礁,後來侵占到的島是否在協防範圍內?這也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