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竟然是美國民謠搖滾(folk rock)曲風的首創歌手/詩人/作詞作曲家Bob Dylan,雖出人意料之外,但也沒有多少人認為這個獎頒得不對。搖滾音樂工作者獲得諾貝爾肯定,Bob Dylan算是開了歷史先河。
Bob Dylan本名Robert Allen Zimmerman,他早年混迹紐約走唱於格林威治村各民謠酒館時,被某一專為各主力唱片公司發掘人才的大咖賞識,推薦給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後他改名展開歌唱生涯,並發行專輯唱片,很快便得享大名。之所以用Dylan為名,他表示是對著名詩人Dylan Thomas的仰慕。
Dylan1941年出生於明尼蘇達州鄉村猶太移民家庭,因酷愛鄉村(源自歐洲移民原鄉的傳統曲調)民謠與藍調,影響他走上融合這兩種音樂格式的自我風格之路。檢視Dylan崛起的經歷,可以知道他跟多數希冀成名的鄉下青年一樣,携帶吉他與口琴漂流到城市,展開輾轉在可磨練歌藝與發表個人作品的街頭巷尾「音樂酒館」,賺取微薄工錢租房餬口,心中盼望着機會降臨。
Dylan除了翻唱一般美國人熟悉的鄉村歌曲,還發表了他還不太成熟的早期作品。Dylan的歌喉並不出色,但他的歌曲具備兩大優勢,一是歌詞(Lyrics)反映/嘲諷社會現實,吐露美國偌大的資本主義社會體制宰制下各類「邊緣人」的自省、怨嘆與抗議。二是其作品音樂結構(Melodies)平易流暢,唱功與歌喉有水準的歌手或樂團,翻唱他的作品都能有優於原唱的成績。這樣便起到對雙方都大大加分的作用。Dylan也偶爾為某些人寫歌,發行後在排行榜上也締造佳積,證明他在作詞作曲及了解詮釋者技巧方面的精準上,確有充沛的才華。
Dylan成名後推崇鄉村民謠資深草根歌手Woody Guthrie,引為他的精神導師,甚至以繼承人自許;他也十分欣賞Joan Baez,二人曾為愛侶。有評論認為,Dylan因仰慕Baez的歌喉與反戰、反體制的另類風格,在陷入戀情後分享了她的意識形態,但二人的關係只維持了兩年,Dylan與她分手後立即娶了年輕美麗的模特兒。更有意思的是,Dylan在他2006出版的自傳《Chronicles, Volume One》書中,否認他是有立場的反體制主義者,他從未跟那些人結為伙伴,他本人乃是高度認同個人主義價值與祟尚自由主義的美國人,毫無充當神秘隱喻的先知或彌撒亞的企圖。
Dylan在1970年得到普林斯頓大學音樂博士頭銜,今年又獲諾貝爾文學獎,筆者認為是因為他復活/現代化了傳統西方文明史中的遊吟詩人古風,在混亂徬徨的現代人的生活中,注入安慰與內省。
(作者係本刊主筆、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