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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始終是韓國總統的使命|劉順達 在 Facebook 上分享!

          台灣總統、立委選舉前夕,1月15日在韓國發生「周子瑜事件」,韓國政府因堅守「一中原則」未做任何評論。之後,在英國網站熱議「承認台灣是國家」貼文事件,因英國政府正式宣布「台灣不是國家」後消「獨」。這些事情在在說明國家分裂的不幸與國家統一的重要。

不可否認,目前全世界的國家中唯有兩岸與兩韓共享一部近代「分裂」歷史。兩岸分裂至今已有67年;兩韓分治已達71年。也許是這份近代史的牽連,長久以來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對國家分裂走向統一,保持著「你先我後」的競爭關係。

惟不幸的是,兩岸與兩韓的統一競賽中,台灣對國家統一出現分歧,韓國則對國家統一仍舊努力不變。觀察韓國歷任總統為實現韓民族統一所制定的「統一政策」即可了解,韓國即使改朝換代,也不影響其一貫的政策。

 

韓歷任總統的統一政策

 

最先開啟兩韓門戶的人物是在韓國執政長達18年的朴正熙。朴正熙一上台,為了維持兩韓和平及奠定統一基礎,首要推動經濟建設。他提出的統一政策是「先建設、後統一」,即「先和平、後統一」。這些都曾以「8.15宣言(1970)」、「尋找南北離散家屬(1971)」、「相互中止中傷與毀謗(1972)」、「雙方開放社會及經濟、文化交流(1973)」、「6.23和平統一外交政策宣言(1973)」、「簽署南北相互不可侵略協定(1974)」、「放棄侵略戰爭準備及放棄對南間諜行為(1975)」、「建構經濟合作機構(1978)」、「無條件重開南北對話(1979)」等方式具體呈現。

如果說朴正熙開起兩韓對話之門,全斗煥則進一步推動兩韓合作與交流。全斗煥於1982年制定「民族和諧民主統一方案」,首次舉行經濟會談,並擴展至紅十字會談、離散家屬訪問故鄉、藝術公演團交流訪問。1985年,全斗煥更大膽地主動向金日成提議召開「南北高峰會談」,但未能實現,留下遺憾。

盧泰愚對統一事業比全斗煥更積極。1988年7月7日,盧泰愚宣布「7.7特別宣言」,主要內容包括開放南北同胞自由來往、開放雙方自由貿易、容許離散家屬書信交流與互訪、中止無謂的外交對決等。俟成功舉辦奧運後,盧泰愚於1989年9月在國會宣布「韓民族共同體統一方案」,鼓吹兩韓共同追求繁榮。

1990年德國達成統一,讓金泳三受到莫大鼓舞。1994年8月金泳三提出「三階段、三基調統一方案」。三階段指的是和諧合作雙方維持2體制、2政府、南北聯合透過交流合作,指向統一及統一國家依據統一憲法舉行選舉,成立統一國會、統一政府;三基調則是民主性國民合議、共存共榮及民族福利。

歷屆總統中,金大中提出的「對北和諧合作統一政策」最為特別。金大中一直主張兩韓統一有三個方向,一是南北聯合:先採取1民族、2國家、2獨立政府型態;二是聯邦制:1民族、1國家、1體制、2自治政府;三是完全統一:採取中央集權制或美國、德國聯邦制形式。

眾所周知,2000年金大中是以韓國總統身分踏上平壤的第一人,與金正日會談並簽署「6.15南北共同宣言」,也稱為「陽光政策」。後來,金大中頂這份光環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是韓國歷史上唯一的諾貝爾獎得主。

盧武鉉是「陽光政策」繼承人,他走的統一路線與金大中大同小異。盧武鉉提出的「和平繁榮統一政策」係為增進朝鮮半島之和平,進而實現南北繁榮、促進東北亞共同繁榮。主要內容包括:透過對話解決問題、相互信賴優先與互惠主義、以南北當事者原則為基礎的國際合作、與人民站在一起的政策等。

盧武鉉模仿金大中採取對北包容政策,於2007年專程赴朝鮮與金正日會談並簽署「10.4宣言」,成為第二位訪問朝鮮的韓國總統。

李明博不改其現代企業C.E.O.出身經營的本行,他推出「相生與共榮的對北政策」就是奠基於實用與生產性,追求相生共榮的南北韓關係發展。其骨幹內容包括:一、促進以實用與生產性為基礎的政策;二、徹底堅持原則下以柔軟方式接觸;三、以國民合議為基調;四、南北合作與國際合作融合。

3年前朴槿惠摘下南韓首任女總統皇冠以來,對統一問題十分重視,希望30來歲的「小弟」金正恩早日「放下屠刀」。朴槿惠擬定「朝鮮半島信賴進程」,促進南北經濟交流與合作,達成「雙贏」的目標。

朴槿惠執政以來,不顧國內外環境的嚴峻挑戰,將南北韓間的各項合作作為優先,去年,她分別訪問中國和美國,尋求周邊國家的支持。至今她能得到韓國人民的高支持率,主要來自她的外交與對北兩項政策。

 

韓國統一政策的特徵

 

綜析以上韓國歷任總統的統一政策,可以發現以下諸項特徵:

第一,打是親罵是愛。朝鮮第4次核試與發射光明星4號等威嚇不倒韓民族的統一意志。兩韓間的「打打鬧鬧」歷史可溯自「分裂分治」開始,朝鮮在板門店或北方界線(NLL)海域的挑釁時而發生,但雙方冷靜後,又握手言和。

第二,韓國政黨輪替兩次,但統一政策從未改變。國家統一是歷屆總統上任後的重要施政目標,不僅韓國始終堅持統一未曾改變,就連朝鮮「金氏王國」為達成民族統一的願望,雖核武恐嚇不間斷,但也強調「隨時願意與任何人坐下來會談民族大事」。

第三,兩韓與兩岸統一模式類同。例如,1991年12月韓國與朝鮮間達成的「南北基本協議書」主要內容為:1.南北韓關係規定為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暫定性的特殊關係;2.奠定和諧與不可侵及南北交流合作方案;3.認定1個民族、2個制度、2個政府等。其實就是兩岸「九二共識」的韓版。

第四,總統對統一具備眼光。韓國反對黨對統一也表現出積極與用心。就以首次達成韓國政黨輪替的反對黨領導人金大中來說,他眼光獨特,創下首度登北與金正日會談的紀錄。盧武鉉也於卸任前訪問平壤與金正日舉行高峰會。

第五,統一課題是總統的職責。韓國憲法第4章第1節第66條第3項清楚規定:「總統為祖國的和平統一負有誠實義務」。因此,每屆總統都無法逃避國家統一的責任與使命。

第六,朴槿惠對統一表現得信心十足。她前年在青瓦台設置「南北韓統一準備委員會」,由官產學各界碩彥參與,積極籌備統一事宜;韓國《朝鮮日報》代表輿論則成立「民間統一基金」,廣募統一後的建設資金。

 

台灣領導人應表裡如一

 

李登輝執政時制定的「國統綱領」,與目前兩韓關係進展模式完全一致,羅列如下:

第一、一個中國原則,即台灣與大陸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一個韓國,統一前各自稱呼大韓民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第二、兩岸均追求國家統一,意味不分裂國家的完整性。南北韓都把「分離」或「獨立」當成歷史罪人。

第三,兩岸事務性的議題或交流均不涉及「一中」的政治涵義。兩韓無論是紅十字會、國會、軍方或官方接觸與來往,一向不涉及「一個韓國」的問題。

此刻,周子瑜事件與英國政府大剌剌地告訴全世界「台灣不是國家」。韓國於1992年8月與中國大陸建交後,即立刻改口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全世界只有「韓國未統一」。

在台灣,蔡英文應認清台灣的處境及國際大環境的變遷,好好珍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這才是作為領導人應有的胸襟及責任。

 

(作者係韓國昌信大學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