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如何看待立法屆滿十年的《反分裂國家法》?
2000年陳水扁上台主政後,加快了「法理台獨」的步伐,拋出「一邊一國論」,鼓動「公投制憲」,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面臨嚴峻的挑戰,兩岸關係瀕臨戰爭的邊緣。在那嚴峻的當口,2005年3月14日,大陸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以應對當時緊張的台海局勢。
《反分裂國家法》不是發動戰爭法,而是防止戰爭法。該法第一條明確規定,制定該法是「為了促進祖國和平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所以,該法是維護台海和平與「一個中國」框架的重要法律保障,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重要法律基礎。
運用法律來應對和處理兩岸緊張局勢,表明大陸領導集體反對台獨的堅定決心。因為有《反分裂國家法》的存在,一旦出現台獨重大事變,不是哪個大陸領導集體想不想採取軍事手段的問題,而是怎樣依法迅速採取必要措施遏制台獨的問題。換言之,大陸領導集體有恪守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法律職責,必須依法處理台獨重大事變。
《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後,兩岸關係發生了歷史性深刻變化,這包括在破解兩岸政治難題,推進政治對話方面:兩岸民間政治對話日益活躍,廣泛探討兩岸關係中政治、軍事、涉外事務問題的解決條件和途徑,營造有利於兩岸政治協商的氛圍等。
2014年中共18屆4中全會又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顯示,大陸不斷推進對台方針政策法制化進程,未來將更增強運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框架、遏制台獨,也希望在更深層次上促使兩岸民眾心靈契合。
《反分裂國家法》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方面,扮演著「守夜員警」的角色。只要沒有分裂活動,該法就處於休眠狀態;一旦出現台獨分裂活動,該法就會被喚醒。
倘若2016年台灣再次實現政黨輪替,民進黨上台後,繼續像陳水扁時期一樣從事台獨活動,那將是高度危險的動作。一旦觸碰到大陸劃設的紅線,大陸將「依法處置」。
眾所周知,今日大陸貫徹和實施《反分裂國家法》的作為和能力,已是十年前所無法比擬。
十年後的今天,大陸的綜合實力已位居世界前列,國防、外交、經濟等實力大幅增長,這些均為貫徹和實現《反分裂國家法》奠定了堅實的政治、軍事和經濟基礎。但只要兩岸關係能沿著和平發展的軌道運行,《反分裂國家法》將永處於沉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