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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市長的第一個婦女節|顧燕翎 在 Facebook 上分享!

  

   台北市長柯文哲3月7日在慶祝婦女節的「性別議題公共論壇」中,因為脫口說出台灣「進口」30萬「外籍新娘」,把女人比作貨品,現場譁然,一連數天成為新聞焦點和網路熱門話題,支持和反對的言論都汗牛充棟。更有「婦運大老」善心大發,跳出來緩頰,稱之為「口誤」,完全有別於以往的犀利,構成台灣婦女節最奇異的風景。

或許柯P並無意公然侮辱新移民女性,但心中存在已久的性別和種族歧視,在不經意間流露出來也是事實。台北市社會局為創造「百日維新」的績效,設計了大量婦女節活動,最後竟然被一個負面用語掩蓋,著實令人扼腕。

當時我也在論壇現場,擔任上一場的引言人,提出一個嚴肅的性別議題:台灣的性別政策雖然雷厲風行,也宣稱和國際接軌,事實上卻移花接木,扭曲聯合國、歐盟等正式文獻裡的性別定義,在政策內容和執行方法上也未經嚴格檢驗,耗費了龐大行政資源,卻缺少實效。不過,因為會議時間受到壓縮,我的那一場還未進入討論階段,柯P就在記者、攝影器材簇擁下浩浩蕩蕩進場了。頓時柯P的一顰一笑成為會議焦點,鎂光燈對著他一人閃個不停,所有其他的一切都變成了陪襯。

柯P的「進口外籍新娘」掀起波濤;但他的另一段話更令我憂心。他說,碰到性別議題便腦袋空空,看大家喜歡怎樣,再依據民意、價值、專業做判斷。

這是典型的柯式直白發言,但在其他場合,我也聽到不少高階政府官員說過類似的話,意思是他們不懂「性別」、不敢招惹性別議題,也不想試圖理解、對話,於是高舉白旗投降。

台灣的婦女運動在過去短短20年間,通過不少獨步全球的法律,也建立了全國性的監管機制,和這樣貫穿藍綠官員的政治態度不無關聯吧?然而,在堂皇的文字、堆積如山的表格下,有誰來關心政策內容、執行的手段和成效?誰又在乎定義和目標?那些閃光燈照不到的地方!

這不是我第一次當面聽到柯市長說,妳們喜歡就好。但是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在民意如流水和民意多元化的今日,我不知道他所標舉的民意,是經過什麼樣的方法和程序收集的?誰代表民意?誰為民意負責?

台灣的性別機制和法規很多,從國內外請來的性別專家不可勝數,也十分權威,可以在官方會議中「垂詢」、「指示」、甚至聲色俱厲地斥責政府官員,把他們嚇得皮皮剉。但性別、性別平等、多元性別這些常常掛在口上的名詞,卻始終缺乏充分的討論和明確的定義。

無論聯合國、歐盟或其他國家的相關法規,都開宗明義清楚定義「性別」或「性別平等」,台灣雖口口聲聲與國際接軌,但在最基本的定義工作上卻脫軌了,避免下定義,卻又迂迴地改變國際通用的定義。在官方文件中,引用聯合國定義的「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時,自作主張以「不同性別」、「多元性別」取代原文的「女男」(註1);引用1995年世界婦女大會北京宣言時,竟擅自加入要求各國「以性別議題取代婦女議題」的顛覆性文字(註2) ;翻譯聯合國CEDAW所公布的《消除所有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三大原則時,竟然改寫了三原則,增加了一原則(註3)。其勇氣與創意令人難以置信!10多年來,這些指示與方針就這樣從中央下令到地方,被奉為圭臬,沒有人質疑。然而,定義模糊與內容矛盾、隨興的政策,卻使執行業務的基層公務員無所適從,行政機器空轉、資源虛耗。

政府或許並非故意出軌,只是,當決策者都放棄職守,聰明的腦袋變空了,盲信外部「專家」,政策便意外出軌,而民意最後只有回到叢林去決戰了。

(作者係前台北市社會局局長)

 

註:1.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ECOSOC第1997/2號決定)對性別主流化定義為:在政府各層級、所有業務進行立法、政策或方案制定期間,同時衡量其對女男的影響,這個過程即是性別主流化。這樣做是為了在規劃、執行、評估、管考所有政治、經濟、社會領域的政策及方案的各階段都融入女男關注的重點和經驗,使女男平等受惠,中止不平等。最終達到性別平等的目標。(顧燕翎譯),行政院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2014至2017年度)則稱:性別主流化是一種過程,讓性別意識/觀點融入思考、制定與執行政策,讓性別主流化工具成為執行業務常規。性別主流化是一種策略,將女性及男性所關心的事務與經驗同等納入考量,做為政策規劃、執行、評估、管考的重要依據,確保不同性別同等受益。性別平等為最終目標,讓不同性別均能公平合理地取得與享有社會資源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以反映其多元的需求和意見。

2.上述計畫稱:北京舉辦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宣示以「性別主流化」作為行動策略,要求各國將性別平等作為政策主流,以性別議題取代婦女議題。

3.CEDAW核心原則:平等、不歧視、國家責任。行政院婦權基金會CEDAW手冊(2012)則表示:1.讓女性享有完整人權;2.清楚界定歧視女性的定義;3.政府要承擔消除歧視的責任;4.鼓勵民間團體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