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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出口「防衛裝備」兼打外交牌|李中邦 在 Facebook 上分享!


   今年4月初,日本政府認可了3月11日由首相官邸舉行的國家安全會議(簡稱國安會)4大臣會議,所提「防衛裝備移轉3原則」取代先前禁止出口武器的「武器輸出3原則」議案,現已迅速發酵,而且作用多多,不單單只是出口防衛(軍事)用品賺錢,日本還以此作在國際間「拉幫結派」的得力工具。

 

軍事與民生科技交互為用

 

一般人的印象,戰後日本是家電等民生工業很強,但事實上,日本的軍事工業、技術也不曾衰弱過,現在的發展更已和民生工業、技術交互為用。防衛裝備品的特殊技術,很多就存在於人們日常生活的周遭。譬如:美日共同開發的F-2戰機雷達,就轉用在高速公路自動收費系統ETC、汽車防撞裝置;製作機身、車身等的技術,也活用在「波音787」的主機翼、醫療用鈦金屬螺絲上;網路、全球定位系統(GPS)本來是從美國軍事技術衍生出來的。日本這幾年則倒過來,有許多民間技術被引進、運用在防衛裝備品上。

日本防衛省透露,正在研製的「先進技術實證機(心神)」,為了提高匿蹤性,採用tyranno fiber素材,負責開發的企業宇部興產表示,是用了矽與鈦的混合物而提升了耐熱性。產製陸上自衛隊戰鬥服的UNITIKA公司,也在布料裡加入耐燃性佳的素材,生產作業服。日本知道外國十分關注其技術能力,所以處處防堵技術外流。

日本防衛裝備品優異的領域是超高張力鋼材(用於潛艦)、聲納(潛艦)、雷達元件、戰車引擎;稍稍落後的領域是匿蹤技術(戰機)、戰機引擎、雷達與綜合運用武器系統(飛彈防禦系統)、無人機運用系統。

防衛裝備從戰鬥機、護衛艦到彈藥、食品,品項極多,現在市場規模約2兆日圓,日本垂涎久矣,而「防衛裝備移轉3原則」等於打通關節,預料市場規模還會擴大。潛水艦技術、救難飛行艇等日本具有高度技術能力,但日本起步較晚的領域也不少,譬如:雷達不易偵測到的匿蹤(隱形)戰機。美日共同開發的F-2戰機2011年起停產了,開發新日本產製戰機遲遲未決,自衛隊將從2016年度開始引進美英等9國開發的F-35戰鬥機。為了追趕落後,防衛省自2009年起花費了393億日圓,進行具備匿蹤和高運動性能的「先進技術實證機」的研究,今年內會首度試飛。

 

動員大學、企業獨創技術

 

日本防衛省現在正加速提升技術能力,與外國共同開發裝備品也是在維持發言力。該省6月公布的「防衛生產、技術基礎戰略」,變更了裝備品由日本國產的基本方針,改為與外國共同開發。日本深知,當今戰鬥機等最尖端的裝備,國際共同開發是主流,日本如果沒有他國所想要的技術,甚至連參加都不行。因之,日本現在全力動員支持研究開發,以維持防衛產業。

比較美、韓、日三國的國防研究開發經費,美國約6兆1400億日圓(2012),韓國約1900億日圓(2011),日本約663億日圓(2014), 安倍政府及右派勢力都覺得太少了。防衛省2015年將新設立從研究開發到調度,集中單一管理的「防衛裝備廳」,並向大學、企業徵求獨創研究,給予資金贊助,研發未來的技術。

1976年三木武夫內閣對「武器輸出3原則」的解釋,實質上幾乎是全面禁止出口武器以來的38年,日本以官房長官(內閣秘書長)談話等,總共只有21件「例外」出口專案。如今新3原則將之解禁,「肥案」、「具意義的案子」一樁接一樁,可用生意興隆來形容。

而日本操作出口裝備、共同開發,不僅是貿易,作「防衛(軍事)」合作,在國家間的外交關係、「國防安全(軍事)」連繫,也極具重要意義。日本的目標是欲推動彈道飛彈防禦系統合作、與美國一同開發生產下一代主力戰鬥機F-35,以擁有最新銳軍事技術來強化同盟關係。認為,出口美國停止生產的反戰車直升機零件、向日本海運交通路線上的沿海國家提供武器,對日本與對手國皆有利。

今年4月上旬,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來訪的澳洲保守派總理阿伯特商談共同開發防衛裝備品,7日阿伯特還出席了日本的國安會。到了7月,安倍與阿伯特均稱要「共同研究船舶流體力學」。

 

日、澳合造尖端蒼龍潛艦

 

日本媒體以挑撥的語氣說「澳洲是顧慮中國持續快速擴軍」,2030年代後期要淘汰掉所有老舊的現役6艘潛艦,進行更新,對日本的潛艦技術有濃厚的興趣。日本的「防衛裝備移轉3原則」,有防範技術流傳或洩漏到第三國的條款,遂擬變更部分設計、性能,日澳共同研開發改造型潛艦,就不會觸及有嚴格限制、防堵洩漏到第三國規定的「移轉3原則」。由於是共同開發,防衛省、製造廠商三菱重工8月即派人赴澳。

10月16日,日本防衛相江渡聰德與澳洲國防部長莊斯頓(David Johnston)會談,協商共同開發潛艦,標誌著雙方國防(軍事)合作邁入新階段。日本打算出口海上自衛隊最新銳的「蒼龍(そうりゅう)級」潛水艦,雖不是核子動力,卻是世界最大的柴電傳統動力潛艦,潛航深度、續航距離、靜音性(等於可「匿蹤」)均為世界頂級水準。江渡還向莊斯頓說明10月8日修改「美日防衛指針」的臨時報告,莊斯頓表示支持,確認了深化日澳、美日澳國防(軍事)合作。該臨時報告考慮到澳洲,表明美日推動亞太區域同盟國、夥伴的國防合作。自衛隊這幾年透過美軍,與澳洲軍方進行陸、海、空等各式各樣的共同訓練。

日本視澳洲為「準同盟國」,江渡強調「除了美國,沒有國家像澳洲那麼密切又高度合作的國家」。之前,安倍與阿伯特多次利用會議協商,「構建蜜月關係」。日本認為,實現潛水艦技術合作的話,會深化兩國關係,對擴充日本的軍工產業和技術基礎也很有幫助。

當初,日本方面就「合作」、「共同開發」傾向於「慎重(不要)」,因為「蒼龍級」潛艦自2015年的新造潛艦,會引進最尖端的鋰電池技術等,是不能開發核子動力潛艦的日本,匯集技術精華的王牌,萬一對手國發生新技術外流,後果嚴重,但安倍力排「慎重」論,強調日本是美國的同盟國,澳洲也是美國的同盟國,強化日澳關係,對亞太區域安全有重大意義。

其實,澳洲國內也有強烈的反對聲浪。去年澳洲大選時,阿伯特提出保護澳洲汽車產業的訴求,在野黨認為他向外國買潛艦是「違反競選承諾」。擁有眾多造船廠商的南澳大利亞州政府10月曾宣稱,向外國買潛艦,經濟損失高達290億澳元。10月16日阿伯特對記者回應「我們必須盡可能取得最棒的潛艦」,堅持要日本潛艦。

潛水艦是「集最高機密於一身」的高科技武器之一。日本技術在引擎、螺旋槳靜音性、聲納性能等方面相當出色,要是技術洩漏給第三國,且對方採取對抗措施,就會威脅日本的安全,研製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也會下滑。 而10月27日的最新消息是,日澳潛艦案,澳洲想讓美國也來插一腳,即艦體、引擎等由日本製,系統、武器、通訊設備則採用美國的,以方便澳軍跟美軍相互運用。美、日、澳將朝此方向協商。

確立「防衛裝備移轉3原則」之後,日本已同意出口美國舊式愛國者2型飛彈零件,日英共同研究下一代戰機F-35可搭載的飛彈技術,日澳研製潛艦是第三樁大案。日澳有了武器交易,關係益形密切,醞釀11月15-16日在布利斯班的主要20國會議(G20),順便進行美日澳3國高峰會議,日本媒體給的理由是,中國大陸在東海、南海的主權主張、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等「挑釁」。

 

「彈性」與戰略外交搭配

 

可見,銷售「防衛裝備」是日本做國際合作活動的重要籌碼,不光是武器交易,還有其他有形、無形的利益,是日本與美國、澳洲等英語國家及歐洲國家擴大「防衛裝備」合作,意圖連繫到保障日本本身的和平與安全,且搭配安倍政府「積極的和平主義政策」。換言之,日本當那是一張很好用的「外交牌」。

日本在前些年,曾連續削減防衛費,造成部分領域有點落後,於是現在想辦法維持日本的軍事工業和技術基礎,並鬆綁過緊的規定。出口對象,追加包括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機構(OPCW)等國際機構。2013年提供駐南蘇丹韓國軍隊彈藥,希望以後也能很流暢的因應。

新「3原則」是日本國安會主導成立的,未來重要案件拍板定案也是國安會,認可、解釋會較具「彈性」。儘管日本出口「防衛裝備」,只是近來日本解禁「集體自衛」等諸多軍事動作之一,但東亞鄰國切勿小覷此一環節的多元作用,日本除銷售賺錢之外,還可維持、引進、提升自身的軍事工業技術,並發揮戰略串聯,與同盟國、準同盟國建立有軍事合作更親密的外交關係。

 

(作者係本刊主筆、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