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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修法卻被倒打一耙|林建山 在 Facebook 上分享!

香港立法會要修訂《逃犯條例》,在台灣受到民進黨政府過度反應,並引申為「反一國兩制」運動的爆燃引信,使得香港「反送中」成為台灣的網紅議題。如細讀該條例修訂的內容,會發現原本單純的修法,竟被污名化了。

 

69日開始,香港居民陸續走上街頭,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撤回簡稱為《逃犯條例》的修法。

原訂612日二讀《逃犯條例》修法草案的香港立法會,被迫延後進行二讀,但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堅定聲稱,不會撤回修法草案;同時強調香港社會向來文明理性,這次發生的衝突已非和平示威,而是「有組織的暴動」。

 

法律案件被貼上政治標籤

 

仔細審視整個事件的爆發,主要是有高度「抗中」的有心人士,強硬把一項純粹法律的《逃犯條例》修正案,貼上政治標籤,而作為高度僵固意識形態轉化為貶抑對抗訴求的符號標籤,把所有示威遊行者,通通變成特定「抗中」民粹群體打擊衝撞「中國專制政權」的政治手段工具。弔詭的是,所有激進組織性行動的背後,顯露出斧痕斑斑的美國CIA身影。

 

是美中貿易戰爭的延伸

 

硬是把一項單純的法律事務議題,扭轉成非經濟的政治行動的槓桿訴求,基本上,就是相當惡劣又極不道德的作為。

香港「反送中」抗爭暴亂,究其根本,實質就是中美貿易戰的延伸與擴大,也完全呼應了川普政府兩年多來,一心一意想要拿台灣、南韓、日本、香港,作為「美國反中抗中」,且須自備便當的看門狗及「棋子」,耍弄的邪惡用心。這次,香港獨青與台獨文青,正好自動自發地「甘心志願入甕」,讓美國人可以大肆「隔海耍弄」,真是可憐又不值。

 

修法源自港人在台凶殺案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台灣官方」的全力「反送中」,不但發重話聲援,甚至綠藍同步同聲「抵死反對一國兩制」。

其實,此次林鄭月娥所擬修正的《逃犯條例》,源自於2018年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了香港女友潘曉穎,卻由於台灣不在香港《逃犯條例》規範的範疇內,以至無法將陳引渡回台灣來審判,遂出現了罪犯引渡問題。

可是,口口聲聲疾呼「顧主權」、「保護台灣人」的蔡英文與蘇貞昌,竟然完全昧著政治良知,大力用意識形態至上的思維,反對「純粹利台讓台」的《逃犯條例》修正案,令「所有真愛台灣人」的知識菁英,不免為之作嘔。

 

明確規定「八不移交」

 

《逃犯條例》本是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所制定,早在1997年香港回歸之前就已存在,這次只是增修兩、三條條文,根本不會變更原來的架構與文本。

香港原本只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了移交逃犯的引渡條約,不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這次修正案只是把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加入;這樣,2018年殺人箱屍的香港人陳同佳,就必須被遣送來台審理了。這有什麼好讓蔡英文與蘇貞昌反對的呢?

嚴格說起來,《逃犯條例》修正案應該正名為「送陸澳台」法案才對,簡化為「送中」法案,再拿來當作「抗中」暴亂的引信,確實「太過邪惡用心」了。更何況,《逃犯條例》增修草案明確規定:適用於移交的是37種國際公認的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而且也明確規定「八不移交」事項,即被遣送的罪犯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面的行為。

 

對香港影響只是短暫的

 

香港反送中暴亂事件,值得吾人關注的是,該事件對香港經濟以至於兩岸三地經濟動向的影響。其中應特別關注兩件事:第一是如果《逃犯條例》一旦修法完成,會不會造成香港大富豪的新一波出走潮?中產階層港民會否紛紛移居台灣?第二是,《逃犯條例》完成修正,是否就此葬送掉香港的世界金融中心地位?

就現實情境研判,這次事件應該只會造成股匯市暫時性起落,對香港觀光旅遊服務業或有短期性的衝擊,但其效應不會太大。港府已聲明暫緩修訂條例,事情會慢慢沉靜,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也不會受到此次事件太大的影響,倒是香港未來必然被深圳新世界金融中心根本取代,這才是今天香港的大哉問題。

香港富豪及許多外來的「經濟金融逃犯」,早已在1997年前逃到加拿大、澳洲等國家去了。至於說有中產階級會來台灣定居一事,恐怕無人會當真。

 

(作者係環球經濟社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