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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與兩岸統一|王英津 在 Facebook 上分享!

  「一國兩制」本來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的創造性構想,卻首先用之於解決香港問題,繼而用之於解決澳門問題,從而形成「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和澳門模式(通常稱之為「港澳模式」)。大陸一貫表示,將「一國兩制」繼續適用於台灣問題的解決。可是,最近幾年,大陸官方在一些正式場合卻較少提及「一國兩制」,以至於有人認為大陸已經放棄將「一國兩制」作為兩岸統一的方案,甚至有人認為大陸的「一國兩制」在台灣問題上已經失敗了,諸如此類的言論,不一而足。那麼,該如何看待「一國兩制」的未來生命力,以及上述言論呢?

筆者認為,當前兩岸關係的主題是和平發展,但對於大陸來說,和平發展的目的指向是最終實現兩岸和平統一,或者說,和平發展僅僅是和平統一的一個前期階段,大陸方面從來沒有把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割裂開來。在大陸方面看來,儘管兩岸和平統一是目標,但目前跟台灣商談統一的時機尚不成熟。贊成跟大陸統一的民眾尚屬於少數,即使是主張「統」的政治人物為了選舉也不敢言「統」,統一問題在島內成為一個令人忌諱的字眼。在此情形下,大陸方面倘若過多地提及作為兩岸統一方案的「一國兩制」不僅於事無補,反而不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以,大陸官方的有關論述更多地集中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方面,而較少在公開場合提及「一國兩制」。

筆者堅信,當兩岸經過一段時間的和平發展,俟統一問題被提上議事日程時,對於「一國兩制」的關注和研究肯定會有一股新的熱潮。筆者亦認為,在未來兩岸和平統一模式中,「一國兩制」仍是最佳選擇,此論斷絕非意識形態的話語表述,而是筆者在比較研究各種統一方案後所得出的基本認知。

「一國兩制」比「德國模式」更有優越性

從時間上看,鄧小平在上世紀80年代(早於德國統一之前)就提出「一國兩制」構想,所以說,儘管「一國兩制」的提出並非基於兩德統一後的經驗及教訓之總結,但後來德國統一之後出現的經濟動盪,以及西德的不堪重負,均反襯出「一國兩制」的優越性。

眾所周知,德國統一是以西德吸納或吞併東德的方式來實現的,在兩德統一後的最初幾年裡,用於體制改造的支出大量增加,這種支出並沒有立即增加總產出,而急劇的制度變換,使社會產生大震盪,經濟衰退、失業嚴重、通脹加速、社會秩序混亂隨著產生。在經過一段過渡時期以後,這些不利影響才逐漸消失,統一的正面積極效應才逐漸顯示出來。與德國吸納或吞併式統一模式相比,「港澳模式」不是立即用一種制度去改造另一種制度,而是讓兩種制度同時並存,共同發展。它通過最大限度地「維持現狀」,來減少統一後因制度差異而產生的制度碰撞,從而避免社會動盪。

目前海內外對「港澳模式」都給予高度的評價,認為實施「一國兩制」避免了用一種體制去改造另一種體制所帶來的痛苦和混亂。從政治實踐來看,「港澳模式」與德國的吸納式統一模式相比較,不僅風險小,而且成本低,其優點是顯而易見的。眾所周知,「一國兩制」本身不是目的,它僅僅是為早日實現國家統一,以及保持統一後的穩定與繁榮而做出的一種制度設計。在統一後,通過「一國兩制」安排,讓兩種不同性質的制度在幾十年(至少50年)內並存互動、自然融合。至於將來(特別是50年之後)的制度狀況,取決於兩種制度的自我演化過程,究竟是內地體制影響港澳體制,還是港澳體制影響內地體制,抑或兩者相互影響並逐步共同演變為一種新的體制,那是自然的歷史演化過程,而非人為強制的結果。

「一國兩制」台灣模式將有別於港澳模式

「一國兩制」是未來兩岸實現統一的模式選擇,只不過其模式內容與「港澳模式」有所差別,以體現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大陸方面並未將「一國兩制」凝固化,非要台灣方面接受「港澳版本」的「一國兩制」,而認為,「一國兩制」是一個政策,是一個原則,是一個方案,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其具體內容與操作模式,需要與台灣方面協商。

大陸官方曾在不同場合多次聲稱,兩岸統一的事宜(包括國名等政治符號)需要由兩岸協商來解決。台灣問題與港澳問題的最大不同在於,港澳與中央政府之間不存在主權爭議,所以,港澳就較容易接受「一國兩制」,而台灣與大陸之間存在著主權爭議,在主權爭議沒有得到解決的情況下,台灣方面很難接受大陸方面提出的「一國兩制」。筆者認為,倘若「一國兩制」要順利並成功地運用於台灣,需要同時解決兩岸之間的主權爭議,只有在雙方的主權爭議得到妥善解決的同時,「一國兩制」才有可能被台灣所接受。

「一國兩制」之於港澳,其關鍵在於「兩制」。因為港澳居民擔心回歸後,他們的利益會受損,他們希望通過「兩制」來保障他們的既有利益和生活水準,在「一國」問題上,港澳居民從來沒有挑戰過,也從來沒有人提出過港澳是主權國家或中央政府之類的言行,港澳居民從來不具備「國家」的意識,因而對於港澳回歸,他們認為是自然而然的事,「一國兩制」正好滿足了兩地居民維持現狀的願望。而「一國兩制」之於台灣,其關鍵在於「一國」。 由於歷史的原因,台灣政權具有一定的主體性,台灣有自己的「中央政府」架構和「憲法」、「國旗」、「國徽」、「國歌」等一整套的政治符號,台灣民眾有強烈的「國家意識」。在兩岸之間,自1949年以來一直存在主權行使權的爭議,甚至部分台灣人還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一國兩制」在台灣問題上,難點是如何解決兩岸之間的「一國」問題。這也是「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的最大困難所在。

「一國兩制」在台灣被意識形態化

「一國兩制」是就國家統一之後的制度安排而言的,大陸方面的完整表述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即在「統一」之後,在「一個國家」的框架內,兩岸實行「兩制」;而不是先「兩制」,然後經由兩制的不斷融合再逐步實現「一國」。 正如鄧小平所說:「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的統一」,就是強調「一國兩制」之「質」的規定性在於它的統一性。在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兩制」和平共處,雙方求同存異。「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政治基礎,沒有「一國」,「兩制」便無從談起。這表明,統一性是「一國兩制」中具有決定性的方面,或者說本質的方面。

我們也發現,有海外學者和台灣學者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反過來解讀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秉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兩岸關係的現狀就是「一國兩制」,解決兩岸統一問題,首先將「一國兩制」就地合法化,先「一國兩制」,再實現「和平統一」。實際上,這種解釋與大陸方面初始意義的「一國兩制」有重大差異。對此,大陸學者黃嘉樹分析道,「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論斷表面上看是對大陸「一國兩制」的引申解釋,其實是一個新範疇,類似於「一國兩府兩治」或「主權重疊下的治權分立」之類的論述。

「一國兩制」之所以在台灣遇到很大阻力,原因是多重而複雜的。但筆者認為,主要有二:一是台灣不願意跟大陸統一。「一國兩制」作為實現統一的手段,是基於統一目的而設計出來的制度安排。如果一方沒有統一的意願,另一方提出再好的統一方案也會被拒絕。這是「一國兩制」在台灣遭到冷落的主要原因。

二是「一國兩制」在台灣被意識形態化。台灣當局長期以來的誤導宣傳,使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產生刻板印象和種種誤解,認為「一國兩制」是「吞併台灣」、「矮化台灣」的統一方案。當然,這也存在著大陸方面對「一國兩制」宣傳力度不夠的問題,特別是未大力宣傳「一國兩制」會給台灣帶來的好處,使台灣民眾不瞭解「一國兩制」真相。所以,只有把意識形態化的「一國兩制」還原為原始意義上的「一國兩制」後,台灣民眾方能以客觀、冷靜、中立的態度來審視「一國兩制」,也才能發現「一國兩制」的真正意義和價值。

兩岸應共同設計「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儘管兩岸目前尚處於和平發展階段,但作為學界應該未雨綢繆,提前為未來的和平統一進行規畫,設計出使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統一模式方案。

在兩岸學界,已有不少學者嘗試從不同角度對「一國兩制」台灣模式進行豐富、發展和創新,以使其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適用性。譬如,大陸方面,黃嘉樹曾提出過由「一國兩府兩制」到「一國一府兩制」的構想;青年學者王麗萍曾將「一國兩制」擴大解釋為單一制和聯邦制,認為「一國兩制」和「一個中國」在理論上並不排斥以聯邦制實現國家統一;筆者也曾設計過具有聯邦精神,但不同於聯邦制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台灣方面,紀欣曾提出「一國兩制」在台灣實施的六條建議;王曉波、楊開煌、鄭海麟等提過「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方案;江炳倫提出處於「一國兩制」和「一國兩體」中間地帶的折衷方案。兩岸學者儘管尚未達成共識,但這種創新的精神值得肯定。

後續的工作仍仰仗兩岸學界來共同努力。大陸官方也多次表示要在「一個中國」框架下,來考慮台灣民眾的政治訴求,那麼,如何在「一個中國」框架下,運用「一國兩制」方案來解決兩岸的分歧,以最終實現兩岸的統一,成為兩岸學者的一項重大歷史使命。為此,建議兩岸學者應加強交流與對話,在總結現有「港澳模式」經驗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深挖「一國兩制」的可供資源,同時吸收和借鑒其他各種模式或構想中的積極合理因素,共同探索、設計和建構「一國兩制」台灣模式而努力。筆者堅信,憑藉著兩岸中國人的政治智慧,只要大膽構思,敢於創新,就一定能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找到讓兩岸雙方都能接受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作者係本刊主筆、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