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0日是澳門回歸中國屆滿15周年的日子。在此刻檢討及前瞻澳台關係,別具意義。
澳台關係是單一制國家內兩個地區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像聯邦制國家內州與州之間的關係,也不是像諸如廣州與上海、江西省與湖北省那種普通的地區間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地區間關係。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結束了葡萄牙在澳門400多年的管治。台灣駐澳門的機構面臨著與一個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地區的關係。台灣方面當時將澳門從「外國地區」定位為「有別於大陸其他地區的區域」,制定了《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並於1999年12月27日將其駐澳機構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將其隸屬關係從外交部轉移到陸委會,等於正式承認台灣與澳門關係是兩岸關係中的一個特殊部分。
2000年3月18日,台灣民進黨政權上台執政,澳門特別行政區秉承中方宣布的處理澳門與台灣關係七項基本原則和政策,即「澳門錢七條」,與台駐澳機構繼續打交道,構建雙方在新世紀的澳台關係。總的說來,澳門回歸15年來,澳台關係順利發展有幾條經驗值得總結,也是對澳台關係未來發展的有益啟示。
經驗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澳門政權回歸的前夕,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澳門特區籌委會主任委員錢其琛,於1999年1月中旬,宣布了處理1999年後澳門涉台問題的基本政策,即「澳門錢七條」,它是在「香港錢七條」的基礎上制定的,但有三項不同之處:
第一,增加「台灣居民進出澳門的現行進出境方式不變」。「九九」後,台灣居民可以持有效的身分證或出生證進出澳門。
第二,對澳門專業界別的表述與香港不同。這與《澳門基本法》中的規定相一致。
第三,台灣在香港及澳門的機構都可繼續留存,但澳門比香港的規定多了「以適當名稱」的字眼,明確指出台灣駐澳機構必須改名。北京希望兩岸能進行實質性的對話,澳門因其獨特的條件可發揮獨特的作用,以促進兩岸關係的良性互動。
經驗二:雙方採取「低調、務實、靈活」的手段。在澳台民間往來方面,對澳台兩地的民間往來,台灣同胞和澳門同胞的正當利益予以維護,在回歸後允許台灣居民繼續使用台灣居民身分證免簽進入澳門,而不是像回歸前傳聞的要使用「台胞證」,這一舉措使很多台灣居民打消疑慮,對到澳門旅遊和經澳門轉機大陸增強了信心。
在吸引台資方面,澳門特區政府對台商投資給予了鼓勵,除享有「投資居留」的權益外,還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吸引台灣資本、技術和遊客的政策措施,保障在澳門的台灣機構、人員和各類資本的合法權益和進出自由。
在支持人才方面,澳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台灣培養出來的人才,承認台灣的高等學歷,提升和任命了許多畢業於台灣高等院校的公務員任局長、廳長、處長,使得澳門青年赴台升學的趨勢繼續擴大,對有利於雙方的 澳台通航協議」的續約談判予以支持和協助,使其順利續約。
台灣方面在制定澳台關係的政策上採取了務實面對的態度,在「兩岸關係條例」的基礎上擬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將港澳地區的政治定位,由「海外地區」改為「有別於大陸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所涉港澳事務由有關部門統一管理。
同時,順應中方要求,在澳門回歸後,台灣將留存在澳門的機構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減少了其官方性質,並將其隸屬關係轉移,為澳台民間交流提供相關服務。台灣方面從維護自身利益,以及維繫和發展台澳關係出發,正視澳門回歸並實行「一國兩制」的事實,低調、務實、靈活地採取一系列有助於澳台民間交流、交往的舉措,推動了澳台關係的發展。
經驗三:高度重視加強澳台兩地交流。回歸後,澳門推出更具前瞻性的政策,深化澳台間經濟、文化、新聞、教育等各領域互動。澳門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就任後更加強了澳門與台灣在經貿、文化,尤其是旅遊方面的交流合作。同時鼓勵和支持澳門在對台文化、經貿等各個領域進行更多的研究與調查。
經驗四:堅持「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崔世安將於2014年12月20日就任第四任行政長官。他已表示將繼續不斷改善社會民生,拓展區域經濟合作,使澳門經濟保持高增長、低失業態勢。
當前,兩岸關係雖然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但和平發展的大趨勢不會改變。隨著台海形勢的發展,港澳台之間的交流將出現範圍更廣、活動更頻、層次更高的新局面,港澳在兩岸交流中的作用將日益突出,而澳台關係作為兩岸關係的一個特殊部分,通過澳台雙方的密切交流與合作,澳門可以繼續扮演兩岸關係中的橋樑和仲介。
(作者係法學博士,《求是》雜誌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