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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反「台獨」公投有最新力作|李志香 在 Facebook 上分享!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王英津教授等合著的《國際領土變更公投案例研究—比較視域中的「台獨」公投》,於201912月由九州出版社出版。該書結合世界上領土變更公投的典型案例,通過比較政治研究視角,剖析了「台獨」公投的非法性。該書的出版,對大陸反對關涉領土變更的「台獨」公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該書的寫作具有特殊的背景和意義。眾所周知,二戰以後,借著民族自決的東風,世界分離運動蔚然興盛。最初,這股分離洪流以民族分離為主,強調分離者的民族身分烙印與宗教語言特質,發軔於東巴基斯坦分離,並在20世紀90年代初,兩個多民族社會主義大國的解體中達到高潮。進入21世紀後,隨著民主理念的深入人心,分離勢力又開始搭乘直接民主的便車,將公投與分離主義結合,民主分離主義逐漸走上舞台中央。一時間,公投成為分離勢力的尖兵利器,一刀刀切割著世界各國本就在全球化衝擊下不斷縮限的主權。

環顧全球,僅在近五年內就發生了包括克里米亞公投、蘇格蘭公投、加泰隆尼亞公投和庫德公投在內的四起分離公投。與世界民主分離大潮遙相呼應,台灣島內「台獨」勢力也高舉自由民主、「住民自決」與「命運自決」的旗幟,故意混淆相關概念,錯置歷史上的領土變更公投案例,為台獨分裂活動提供理據。因此,無論是學術界還是實務圈,都亟待一部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深度剖析世界範圍內領土變更公投案例,並以此為切入點進一步透視島內台獨公投實踐的著作,而該書正是這樣的一部著作。

該書一共分為四編24章,第一編是關於自決性公投案例的研究,第二編是關於分離性(民主性)公投案例的研究,第三編是理論概括與探討,第四編是台灣地區公民投票。綜觀起來,該書具有以下五個鮮明的特色:

第一,案例的全面性與典型性。全書共包含世界範圍內16個領土變更公投案例,如西撒哈拉公投、薩爾公投、外蒙古公投、北愛爾蘭公投、波羅的海三國公投、科索沃公投、魁北克公投、波多黎各公投、東帝汶公投、南蘇丹公投、巴斯克公投、克里米亞公投、蘇格蘭公投、加泰隆尼亞公投和庫德公投等。

從發生時間來看,既有歷史上的經典案例,又有近年內討論度極高的熱點案例;從當事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水準來看,既有早發國家,也有後發國家;從當事國的政治體制來看,既有老牌自由民主國家,也有後獨裁時期的民主轉型國家;從公投類型來看,既有自決性公投,也有民主性公投。可以說,該書的案例選擇既有全面性,又有典型性,基本涵蓋了世界範圍內關涉領土變更的主要公投案例。

第二,研究視角的綜合性與交叉性。在學科背景方面,該書超越了以往研究的單一學科視角,融合了不同學科的研究方法與知識積累,所涉學科包括但不限於:(1)政治學理論,如對公投分類理論的建構;(2)國際政治,如對公投實踐中他國干涉的透視;(3)國際法學,如對現行國際法關於領土變更公投的態度檢索;(4)憲法學,如對各國憲法涉及分離公投條款的梳理;(5)民族學,如對各國公投案例背後的民族宗教因素溯源。

在知識體系方面,該書在傳統台灣政治與兩岸關係實務研究的基礎上,開拓了分離、自決及公投理論研究的新領域,並與未來兩岸統一模式及統一後的治理方略相銜接,逐步形成了以兩岸關係實務、分離與公投理論、國家統一與政治整合理論為核心,三大知識模組相互支撐、彼此連動的研究體系。

第三,公投分類理論的獨創性。西方學界關於公投的分類學說紛繁浩雜,較為典型的主要有李派特(E. Lauterpacht)和倫尼(Austin Ranney)的分類框架等。與之相較,中國學界的公投分類理論還處在「拿來主義」階段,仍囿於對西方主流理論的再詮釋。然而,該書建構了一套全新的、從邏輯起點與西方主流理論分道揚鑣的公投分類體系,並以此作為全書的基礎分析框架。體系的基本內容是:(1)公投=自決性公投+民主性公投;(2)自決性公投=領土獨立性公投+領土歸屬性公投;(3)民主性公投=全國民主性公投+地區民主性公投;(4)地區民主性公投=對內治理型公投+對外分離型公投;(5)對外分離型公投=協議式分離公投+單方面分離公投。

此框架以「民主」與「自決」作為公投分類的基石,在反對和防止分離勢力假借民主性公投與自決性公投的旗號從事分離活動,具有重大意義。此外,此分類也有助於理順公投與民主、選舉、憲法、自決、自由、人權、主權等相關範疇的關係,以廓清公投之合法行使的限度。

第四,對西方分離權理論批判的系統性。在自由民主主義與「人權高於主權」思潮的影響下,相當一部分西方學者都支持或至少同情分離,他們或將「分離權」視為國際法上民族自決權的擴延,試圖合律化「分離權」,或賦予「分離權」某種「政治自由」、「自主選擇」,乃至「人權」的高尚屬性,積極正當化「分離權」。因此,西方分離理論主要圍繞「分離權」這個核心概念展開,並由此延伸出五花八門的研究進路。

與之相較,中國學界對分離問題的研究尚未建構出可與西方分庭抗禮的理論,導致意識形態色彩較濃,批判多於說理(其實西方分離理論的意識形態色彩也很重,但強大的理論建構能力巧妙掩蓋了這一點)。鑒於此,該書在理論闡述部分著重對西方「分離權」理論進行解構,將其歸納為國際法、道德權利和功利主義三條大路徑,以及民族分離、民主分離和正義分離三條小路徑,尤其關注公投分離背後的「權利」與「道德」敘事,與西方公投分離理論對話,深入挖掘、歸納其觀點要素與論證邏輯,從理論上抽空分離公投的道德基礎,駁斥「公投分離權」的存在。

第五,對台獨公投實踐批判的理論性。長期以來,台獨理論包裝師們一直借用國外有關領土變更公投案例,來為台獨公投注釋與辯護,大陸學界儘管做過一些批駁,但缺乏理論縱深,甚至尚未批判到關鍵點上。2017年底,台灣「公投法修正案」正式通過,大幅下調公投門檻,為日後舉行台獨公投打開方便之門。如何應對「台獨」公投,已經成為擺在大陸面前的一項政治任務。

對大陸來說,必須從理論上回答:為何魁北克、蘇格蘭可以舉行分離性公投,而台灣2300萬人民不能發動獨立公投?台灣問題和魁北克問題、蘇格蘭問題究竟有何不同?該書正是大陸涉台研究界對台獨公投的全面回應,尤其從學理和法理的高度,對台獨公投的所謂理據進行了有力的駁斥。在第四編中,該書一針見血地指出,台獨公投在實質上是分離性公投,而非國際法意義上(或曰得到國際法支持)的獨立性公投,自決權絕非台獨公投的擋箭牌。

 

(作者係中國社科院中國社會科學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