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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及其三部《回憶錄》|石文傑 在 Facebook 上分享!


   《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中國民主黨的創黨人雷震(1897-1979),字敬寰,1897年生於浙江省長興縣,1979年3月7日在台北因病去世,享年82歲。1960年9月4日因《自由中國案》,被捕入獄,足足坐滿10年牢,直到1970年9月4日才出獄。

雷震生前共寫了三部回憶錄:《我的母親》、《我的母親續篇》又名《雷震回憶錄》,1978年12月在香港出版、《雷震獄中回憶錄》即曾經喧騰一時,遭軍事監獄焚燬的那部。三部中,一部被劫第一部,一部被毀第三部,一部「流亡」海外第二部。可謂多災多難,遭時不遇。

 

《我的母親》未能面世

 

第一部《我的母親》是雷震在1959年11月15日寫成。書成之後,擬在《自由中國》半月刊連載,預計8期刊完,第一篇「七七事變發生以後」,刊在《自由中國》半月刊第23卷第5期(1960年9月1日出版),4天後,雷震被捕,雜誌社被查封,連載為之中輟。

1961年2月,中國青年黨領袖之一、立法委員夏濤聲,為聲援雷震,擬在《民主潮》從頭連載,該刊第11卷第3期重刊頭篇,國防部監獄保防官王雷立即向雷震施壓,表示未經審查,不得發表,雷震當時因人處牢獄,身不由己,遂囑夫人宋英通知《民主潮》停止連載計畫。

1977年,雷震出獄的第7年,又將《我的母親》書稿交由台北城光印刷廠印行,適逢台灣舉行4項公職人員選舉縣市長、省市議員鄉鎮長縣市議員選舉,國民黨情治人員大肆搜索突檢各印刷廠,以便檢扣黨外人士的選戰宣傳刊物。以致竟遭池魚之殃,連原稿也全數遭查扣沒收。

其實,雷震打算連同《我的母親》續篇裝訂成一冊,只印行200本,分贈親友,因此,封底印有非賣品字樣。沒收後,監察委員酆景福轉告宋英,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不許印行,因為書裡有批評蔣介石的字句。因此,雷震大發雷霆,特於當年10月10日向蔣經國致《萬言書》,嚴厲譴責特務機關非法查扣該書,並且質問蔣經國說,「試問城光印刷廠印了《我的母親》一書,究竟犯了什麼罪?」、「警備總部有無沒收著作之職權?而且拿去《我的母親》印稿時,連收據都不肯出一張,究竟是根據何法、何款?老百姓實在是搞不清楚。」、「我公可以敬撰《我的父親》,難道我寫《我的母親》就是犯了罪嗎?果真如此,那不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諺語嗎?」因此,《我的母親》迄今始終難以面世。

 

《我的母親續篇》倖存

 

第二部《我的母親》續篇即海外版《雷震回憶錄》,為雷震出獄後,花了8年6個月重新整理寫成,然而卻未能在台灣正式出版,據說是經由施明德和其妻艾琳達透過外籍人士,輾轉送出台灣,先於1978年11月在美國《北美日報》連載,同年12月又交由香港李怡主持的《七十年代》雜誌社排印出書。全書共計402頁,章節並不十分清楚,且有些凌亂。但因蒐羅有1956年12月國防部總政治部極機密的「特種指示」─「向毒素思想總攻擊!」一文,以及蔣經國留俄期間公開發表的「致生母的信」,對乃父蔣介石無情的撻伐,備受矚目。

《七十年代》雜誌後改為《九十年代》)第107期1978年12月出版)特地以此書的書影做封面,附刊「《雷震回憶錄》選段」為題的兩萬字書摘,該期卷頭語也詳細說明此書出版經過,並特別推薦此書為「確有價值而且難得」,目前台北地下書坊可以買到該書盜印版,雷震後人似有必要重加整理,在台正式面世。2009年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已正式在台出版,可惜雜亂無章,部分未加以整理,可能是為尊重家屬,未便更動。

 

《雷震獄中回憶錄》遭毀

 

第三部,也就是當時喧騰於報端,備受關注的,且已遭軍事監獄焚毀的《雷震獄中回憶錄》一般報紙稱《雷震回憶錄》。據雷震自稱,在他坐政治牢的10年中,為了打發無情的歲月,曾撰寫約400萬言的《回憶錄》,其中指孫文「聯俄容共」政策不當、「現在有俄國的方法以為模範,雖不能完全仿效其辦法,也應仿效其精神,才能學得其成功」、「要把黨放在國上」和贊成用「獨裁政治」等等,完全和他在民國初年所主張的「政黨政治」,自相矛盾。 

他又在該《回憶錄》裡指責蔣介石於1927年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時,不該誘殺任職黃埔軍校且幫助過他的教育長鄧演達,以及1939年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時,不該拘禁立法院長胡漢民、李濟深和居正等人,那些都削弱了國民黨的團結力量;1948年春,蔣介石拒絕美國國務卿馬歇爾的建議,由管制日本的麥克阿瑟將軍攜帶美軍幫助國民黨打共產黨,和在重慶拒絕美國羅斯福總統建議中美簽訂「30年軍事攻守同盟」等,是妄自尊大;又李宗仁任代總統時,曾提出以居正任行政院長,蔣介石表面應允,暗中卻手令國民黨秘書長鄭彥棻等密令有關係的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予以否決,乃是自相殘殺之舉;這些都是使中國共產黨能夠在短短時間一統大陸的因素。這些大概就是國防部軍事監獄人員認定該書「攻訐三民主義」、「詆毀國父」、「污衊蔣公」,而予以銷毀之不當內容吧!?其實,這些見解今天看來,稀鬆平常,不足為奇,也多符合史實,只是出自曾任國民黨要員的雷震,比較令人意外!

雷震又說:「不料在十年牢獄坐滿前約兩個月,被時任軍人監獄保防官的華新春特務,率領十幾名精強力壯、凶狠無比,像個暴徒似的獄卒來到我的囚室,不說明緣由而將我的《回憶錄》全部強行搶去。按華新春特務除搶走《回憶錄》外,還把我在獄中十年的日記,一部分友人寄來的函件和詩稿完全搶去,連收據也不肯出一張,類似強盜的搶劫。這又是違法犯紀的行為。執法機關而不守法者,只有自認民主國家的中華民國的國民黨政府才這樣幹的。」

沒料到,這部花費雷震10年心血,18年後,因遺孀宋英向監察院提案重新調查雷震案,意外引發一場案外案。1988年4月30日,就在監察院準備調查的同時,新店軍監竟將回憶錄悉數焚毀,消息傳出,各界一片譁然,監院對此提出彈劾,宋英並向國防部要求國家賠償,卻遭到國防部駁回。此千古憾事,給焚書坑儒歷史再添一章!

 

曾呈《救亡圖存獻議》

 

雷震除了三本回憶錄之外,另有一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其坐滿10年政治牢獄出獄後,於1972年1月,撰寫了《救亡圖存獻議》長文未刊稿,呈給蔣介石,嚴家淦、張群、黃少谷、蔣經國等人,洋洋灑灑數萬言,計分10章,情詞懇切,逆耳忠言,寄望國民黨改弦更策,突破困局,從速宣布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以求自保自全,並安撫台灣人,開創一新局面。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一片忠告,徒託空言,執政的國民黨坐失良機,有如龍困淺攤,新亭對泣,無計可施,2000年喪失政權,良有以也。

 

(作者係退休中學教師、曾任教師人權促進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