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自由行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全新產物,是在雙方具備相當程度互信以及陸客團隊旅遊積累的經驗基礎上所形成的。自這一政策上路以來,兩岸雙方經過多次協商,不斷地適應與調整各自的政策與規範,為大陸民眾深入遊覽台灣提供方便。但畢竟這是一個全新的人員交流模式,在兩岸尚未就高階政治難題與行政對接問題達成共識之前,雙方仍需要摸著石頭過河。
陸客自由行「從無到有」
在兩岸對峙的年代,大陸民眾自由到台灣遊玩是不可想像的。即使到了兩岸重啟人員交流的上世紀80年代末,也主要侷限在雙方的親人相互探親、部分台商返鄉投資與台生陸續到大陸求學。從大陸國台辦統計資料來看,在2008年之前「台多陸少」的交流局面長期存在,台胞來大陸累計達47035559人次,大陸居民赴台累計達1637726人次。
2008年5月,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新時期。同年7月4日,首批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兩岸同胞期盼30年之久的全面雙向直接「三通」於2008年底正式實現,為兩岸人員往來創造了空前便捷有利的條件。2011年6月,大陸宣布率先在北京、上海和廈門三個城市啟動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此後分別於2012年4月與2013年6月進一步開放包括廣州、深圳、重慶在內的23個城市作為個人遊試點城市。據大陸國台辦統計,2012年大陸居民赴台旅遊197萬人次,同比增長57.5%。其中「從無到有」的個人遊已逾19萬人次,同比增長553%,顯現出強勢增長的潛力。2013年初,台觀光部門宣布將陸客自由行配額倍增至2000人,並大有進一步放寬的可能,為越來越多的大陸民眾提供了踏上「阿里山」,領略「日月潭」的機會。
辦理程序「繁文縟節」
同文同種的文化歷史背景,較團隊遊(目前團隊遊多為8天環島,而自由行則能達16天15夜)多出近一倍的時間,讓大陸民眾對「自由行」的期望甚高。但畢竟陸客自由行是兩岸互信進入深水區後,雙方在人員交流領域的全新探索,並不可能一蹴而就,因而就出現程序上的繁瑣,並主要體現三個層面:
一是出入證件辦理的週期較長。赴台團隊遊與自由行所需具備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與入台證,即所謂的「兩證」是一樣的,但差別在於前者有報名跟團的旅行社全程辦理,而後者則需要自行辦理「大通證」後再委託大陸旅行社,經台灣相關業者辦理「入台證」。從經濟帳來算,儘管台灣各界對陸客自由行所帶來的經濟活水高度期待,但旅行業者卻難以獲得超過團隊遊的利潤,僅靠自由行的手續辦理利潤微薄,缺乏吸引力,辦理積極性較低,從而導致辦理週期較長。
二是台方限制較多,自由度不夠。台方在推動陸客自由行時就曾強調急於擴大不如循序漸進,並主要體現在辦理「入台證」時需要大陸民眾填寫包括在台居住飯店、具體行程等表格。對於台灣當局而言,基於其風險評估所要求大陸民眾具備這樣的完整資訊,似乎理所當然。但從觀光吸引力來看,這樣的政策門檻就容易讓一心想赴台自由行的陸客失去耐心。更重要的在資訊不對稱的兩岸之間,強迫填寫飯店住址就容易令大陸民眾的住宿權被部分旅行社或某些強勢的旅行網站所間接把持。而要求填寫具體行程更與「自由行」的「自由」相違背,讓大陸民眾更深入瞭解台灣的政策意願難以實現。
三是兩岸程序對接缺乏與時俱進。兩岸分屬不同的行政體系,在各自行政管理運轉的過程中所衍生出來的雙方交往,必然存在「對接」的調節需要。以台方要求的「大陸緊急連絡人」為例。在台方要求的連絡人與申請人的關係主要為直系血親(含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或為夫妻關係,並需要提供戶籍本或結婚證或出生證或公證書的證件。從台灣現有的戶籍與身份證政策來看似乎合理而簡單。但大陸幅員遼闊,父母兄弟姐妹分散在不同省份工作生活是相當普遍的,且不會在戶籍本上有所體現。有多少陸客會願意為了一次赴台自由行而要分散各地的親屬各持戶口本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理公證?而在推行獨生子女政策多年後,兄弟手足的數量銳減。假設最極端的情況為一個雙方都是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小孩的三口之家要申請赴台自由行,那其「大陸緊急連絡人」則需要依靠主申請人的直系親屬,即年事已高的父母,這是否符合台方所期待的「緊急連絡人」承擔風險轉移的保險作用?是值得商榷的。
化繁為簡,需要步調一致
陸客自由行的初衷是兩岸雙方透過民眾間面對面的深入瞭解來加深彼此認識,提升雙方互信。這一初衷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具體做法上手續繁瑣,卻容易讓期待甚高的大陸民眾失去熱情。事實上兩岸當局都已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存在。大陸方面正快速地放寬「通行證」的辦理範疇,在現有開放的個別城市已放寬到交社保超過兩年的非本市戶籍居民以及本市戶籍的非本地戶籍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而台灣方面也因應陸客自由行的新發展,進行了多輪政策檢討,並推出吸引年輕陸客的「青壯卡」,放寬大陸學生來台自由行限制,宣布自2013年8月1日起,一年內兩次赴台自由行的大陸遊客未來可申請「一年多簽」等手段。
從長遠來看,化繁為簡需要兩岸雙方步調一致,相互協調才能實現。首先,堅持以人為本,便民第一,要簡化辦理的程序,逐步刪除不必要的限制。其次,追求實現雙方適當的行政對接與資訊共用,從而避免政策各說各話,讓民眾難以適從。再次,政策調整需要因地制宜,相互理解,尤其是兩岸在戶籍政策與出入境管理政策上存在相當程度的落差。若缺乏相互理解則容易給民眾帶來困擾,甚至影響民眾的觀感。最後,要秉持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共識。兩岸民眾面對面的機會來之不易,是需要倍加珍惜的。包括兩岸民眾在內的兩岸雙方都必須認識到即使探索中的陸客自由行政策存在不完善的問題,但對話比對抗好,開放總比封閉好!
(作者係廣州華南農業大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