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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言論自由悲歌|齊光裕 在 Facebook 上分享!

 

行政院長蘇貞昌批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什麼都不管」,NCC馬上對中天新聞台開罰。NCC這種以偏頗的態度處罰、干涉特定電視台的行徑,嚴重違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原則。

 

 

言論自由重挫的怪現象

 

台灣言論自由,近日面臨諸多離譜「打著民主反民主」、「打著言論自由反言論自由」的怪現象,嚴重斲傷言論自由:

怪現象之一:NCC大力箝制言論自由。2019327日,NCC召開第848次委員會議,以中天新聞台報導韓國瑜訪星和鳳凰雲的新聞為由,除開罰100萬元外,並以報導韓國瑜的新聞比例過高,認為不利民眾常態資訊獲取,妨害知的權益,祭出5項改正措施,並表示屆時如不改正,必要時將命其撤換新聞部主管。

此事震驚國內:一則,《衛星廣播電視法》對新聞報多少就是太多的比例,並未有明確規範,NCC副主委翁伯宗的回答不斷跳針,無法說出何謂「過多」?權以「民眾大量檢舉」入罪,明顯是濫權。再則,政府恐嚇並置喙一家民營電視台的人事,更是匪夷所思;三則,觀乎三立新聞亦有類似「異象,賴清德接閣揆天空出現巨龍紅光」,三立卻沒事,這是典型「選擇性辦案」。

NCC410日因為中天新聞「文旦事件」,對於一個現場直播的節目,以柚農口誤,主持人雖在2分鐘內做出「柚農口誤」的澄清,中天新聞其後陸續做了6次澄清及說明,NCC仍以「假新聞」裁罰中天100萬元。NCC處罰媒體內容的適當性相當可議,儼然成了箝制言論自由的打手。

怪現象之二:台大與政大一小部分學生發起校園餐廳禁播中天新聞的活動。理由是彼等認為中天新聞「偏頗」。姑且不論中天新聞是否偏頗?中天新聞是合法成立的電視頻道,也是新聞頻道,有其新聞專業條件,何以有些人認定「偏頗」,就可以要求以公投方式禁播特定頻道?更何況誰能認定「偏頗」?如何論定?言論自由是可用多數決來認定?這些頂尖大學一些學生冠冕堂皇稱「道德勇氣」,正是坐實用自己的自由,踐踏別人的自由。

言論自由最基本的概念是伏爾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句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些學生懂得言論自由的真諦與相互尊重之道嗎?

怪現象之三:不轉台就給負評的白色恐怖再現。近日台灣社會一批有心人士在臉書上發起「新聞頻道轉台運動」,彼等號召網友利用地圖標記全台小吃店、餐廳看哪一台新聞,是否可以轉台?甚至在網路上表示「如果店家固定頻道,就發起罷吃行動,並且公布店家行號與地址。」

有店家就因為「看不停的韓天台(中天),被給了負評。」有店家表示:「東西不好吃被負評沒話說,怎麼可以因為看中天電視頻道就給負評?」中鋼員工餐廳也受池魚之殃,無奈地表示「新聞頻道是採聯播方式」。台灣社會曾幾何時墮落到此等霸凌他人的地步?所幸社會正義之聲仍存,網路上韃伐這種離譜行徑的聲音不絕於耳:「我的電視我轉台,你的電視還是我轉台。打著自由大旗妨害自由,列名單貼標籤真的很棒。」當前社會上竟還有亂貼標籤、管別人看什麼節目的行徑?這豈非思想檢查與白色恐怖?

 

民主社會重視自由表達

 

民主者,人民作主。民主的真諦在於言論市場的自由表達,由人民自己決定要接受何種概念,如果想以禁播特定言論、特定新聞媒體、或以打擊「假新聞」來箝制媒體,都是否棄了民主精神。禁止校園餐廳、社會的各式餐飲店中播出特定的頻道,或許是基於部分學生、社會人士非常「反對」、「不喜歡」特定媒體的內容,又擔心別人看了會受到影響而相信,所以想要強制禁止播出。無論理由為何,其表現出來的正是自由言論的天敵─新聞審查、霸道獨裁、唯我獨尊的偏狹、自專思維。一群人因為怕某種思想、或討厭某種言論影響他人,而採取的方式是霸凌手段,那其實就是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敵人。

今年47日是鄭南榕過世的30周年,他一生追求的理想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蔡政府還訂定了「言論自由日」;諷刺的是,蔡政府全力針對「數位通訊傳播法」、「廣播電視法」、「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8法進行修改,妄圖全面性、鋪天蓋地的以「打假新聞」之名,行箝制媒體之實,製造言論表達的寒蟬效應。

過去戒嚴時期拼命爭取言論自由的民進黨,已完全拋棄了「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更不知道民主時代企圖管制「假新聞」的愚蠢與不可思議。當局首先應定義何謂「假新聞」,設定好誰來認定「假新聞」。但從NCC對特定媒體兩度開罰的內容觀之,官字兩個口,官威浩大,早已違背民主社會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普世價值。民進黨政府背叛了言論自由的價值觀,化身為與當年批判對象相同的角色。

 

(作者係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