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國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是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處理香港事務最重大的舉措之一,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件大事,是香港基本法實施的一個里程碑。
6月8日,香港特區政府舉辦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研討會。回顧歷史,回歸初心,與會者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闡明立場,直面問題,反擊謬論,釋疑解惑,當下香港市民關切的問題,都可以從中找到答案。
中央出手堵香港國安漏洞,有人振奮欣慰,踴躍支持、積極發聲;有人氣急敗壞、造謠抹黑,在香港社會渲染恐懼、對立情緒;也有人疑惑憂慮,擔憂《決定》和有關立法會不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和終審權,會不會影響到人權和自由。
香港反對派繼續造謠抹黑
對於香港反對派造謠抹黑的伎倆,香港市民其實再熟悉不過。近幾年,無論是高鐵「一地兩檢」之類的經濟民生話題,還是修訂《逃犯條例》的單純法律問題,只要與內地有關,香港反對派一定會跳出來煽風點火、造謠抹黑,這次也一定會故伎重演。香港市民唯有理性思考,才能不被各種似是而非,甚至顛倒是非的觀點所迷惑,不被各種危言聳聽的言論,甚至謠言所煽惑。
國安立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香港人而言,的確是高懸的利劍,對香港廣大居民則是制度的保障。全國人大反覆宣示,在國家層面進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針對的是「港獨」、「黑暴」、「攬炒」勢力。對於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絕對不會構成任何影響;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包括海外投資者,完全不必對此有任何恐懼。
制定國安法是政府責任
「如果心中沒鬼,你怕什麼?」奉公守法,何懼之有?香港市民用最樸素的語言,說明了最淺顯而深刻的道理。有關國安立法的適用範圍有嚴格限定,與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完全無關。同樣在實踐「一國兩制」,又與香港近在咫尺的澳門,就是最好的例子。
澳門特別行政區早在2009年就完成了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其後又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立法10多年來,澳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何嘗有損?而且,就是因香港反對派長期惡意抹黑,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才會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導致香港立法會遲遲不能完成立法,終於致使香港的穩定發展受到破壞,甚至威脅到整體國家的安全,中央才不得不出手堵漏洞、補短板。
大陸依法治國有目共睹
恐懼有時源自於認知的偏差。香港反對派的危言聳聽之所以有一定的市場,深層次原因是,一些香港市民對內地的法治狀況缺乏了解和信任。大陸改革開放以來,經過40多年的努力,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
就刑事司法制度而言,內地與香港相差不大。內地辦案完全謹守正當程序,堅持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等原則。大陸國安機構辦案始終依法辦事,並有嚴格的程序限制,怎麼可能到了香港,反而會變得無拘無束呢?近年來,不少長期在大陸工作、生活的外國人,以各種方式表示「中國是世界上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就是最好的明證。
港人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國安立法正是為了讓廣大香港市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去年6月「修例風波」暴發以來,內外勾結的「港獨」、「黑暴」、「攬炒」等激進暴力犯罪行為和活動,已成為香港社會的「公害」和「毒瘤」,嚴重侵害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損害香港社會繁榮穩定。一年來,香港市民受到暴力及混亂狀態困擾,連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生計更成了問題,談何權利與自由?誰是侵害香港市民權利與自由的罪魁禍首,不言自明。
在經歷了持續「黑暴」、「攬炒」之後,廣大香港市民更加體會到:沒有安全和穩定,何來權利與自由?一小撮人的所作所為再不及時制止,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就會被繼續侵害,香港和「一國兩制」的前途就會被葬送。在國家層面立法,是為香港打上「安全補丁」,為「一國兩制」實踐裝上「殺毒軟件」。
不論接下來香港再發生什麼,也不論外面的人怎麼說、怎麼做,國家填補香港國安法律漏洞的進程不可逆轉。極少數港人或外部勢力如果不自量力,試圖螳臂當車,只會以失敗告終。
(作者係《人民日報》台港澳採訪室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