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的陳水扁和現在的賴清德,都曾呼籲對岸不要用強勁的北風對付台灣,而應以和煦的陽光讓台灣接受大陸。但大陸推出便利的居住證政策,民進黨卻加以約束限制,不僅違反法理邏輯,也傷害了在大陸工作與求學的台灣人民。
18碼可享受同等待遇
回顧政策內容,大陸國務院繼今年8月3日取消《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後,8月16日進一步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21條,在既有出入境用的台胞證之外,9月1日起開放符合條件者,不需放棄台灣戶籍、擁有大陸戶籍就可申請大陸居住證,採取與大陸身分證相同的18碼,與大陸民眾享受同等的待遇。
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3條件之一的台灣居民,可持台胞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經20個工作天發放的居住證,具備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就業、衛生、文化等6項服務,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等9項便利。
平心而論,大陸居住證的權益,對於長年在對岸工作、求學的台灣民眾而言,並不需要增加放棄台灣戶籍的負擔,就可擁有與大陸戶籍相同的待遇,如果是一個希望人民過得更好的英明政府,應該樂觀其成;況且這是大陸片面給予台灣同胞的居民待遇,並不要求對等給予在台的陸配、陸生優惠,台灣政府應視為對大陸台胞的利多。
陸委會不該負面解讀
但是,民進黨政府仍陷於零和賽局的窠臼,主管兩岸事務的陸委會總是負面解讀大陸的措施。不只一直在意對岸不願恢復制度性溝通管道,不肯正視官方部門與授權機構而進行接觸交流,而且不管大陸國台辦的承諾,一再強調申領居住證就會增加被課以稅負、社會保險費用等,還重申會洩漏個人隱私與被監控的風險,質疑居住證的效益。
不僅如此,在擋不住台胞申領風潮,以及台獨人士的壓力下,原本認為大陸居住證不牴觸台灣戶籍規定的陸委會,態度愈來愈強硬,改批判這是大陸治理台灣民眾的開始,刻意以個人生活便利誘使,打破台灣整體利益,使兩岸關係界線模糊化;台灣將積極研議更嚴密的安全管理機制,要求申領者登記報備,考慮限制參政權,甚至註銷戶籍。
由上述論點觀之,陸委會認為兩岸關係界線模糊化是國家安全危機,希望兩岸分隔明確,深層思維是「一邊一國」,這其實違反了中華民國憲法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將兩岸視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法理規定,因此才有限制參政、甚至除籍的敵我矛盾想法。
仔細想想,如果台灣政府的能力與效率、企業經營環境、工作機會與薪水條件、求學內容與未來前景良好,台灣民眾需離開家鄉到大陸打拼嗎?如今,政府無法提供良好的環境與條件,同胞到大陸爭取更好的生活,為政者不但未能幫人民爭取便利生活,還要限制民眾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是一個政府應有的作為嗎?
雙重標準違背憲法
如果台獨人士主張,申請大陸居住證需要登記、限制參政、甚至除籍,那麼,擁有美國綠卡、加拿大楓葉卡,或是澳洲、紐西蘭、日本等永久居留證的台灣人民又該如何處理?更何況,還有人進一步具有雙重國籍,卻未被限制權利,倘若只針對持有大陸居住證者開刀,不就明顯地違反憲法的第7條平等原則、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嗎?
況且依據憲法,大陸地區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就明文,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既然都是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為生活便利而申請居住證,實屬合法,斷無以敵國思維為難在大陸生活的台胞之理,這才是遵憲守法之道。
總而言之,面對全球化時代的人才流動,自詡台灣民主自由的民進黨政府應該解放思想,勇敢面對大陸吸引台灣同胞的積極治理措施,用經常掛在嘴邊的和煦陽光政策擁抱台灣民眾,而不是諷刺地以寒冷北風把台灣人才愈吹愈遠,這才會讓兩岸爭相以更好的政策為人民謀福利,更讓近期存在動盪風險的台海,以人民交流的力量維持和平穩定。
(作者係國民黨前主席特別顧問兼大陸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