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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忘年之交田再庭|石文傑 在 Facebook 上分享!

民視前董事長田再庭是我好友,也是我的台大學長,他唸法律系,我讀歷史系,兩人年紀相差十來歲,然而兩人相知相惜,宛如忘年之交。

兩人初相識是在台中市台大校友會,該會由一群事業有成,社經地位頗高的校友組成,台中市歷任市長幾乎都出自台大。畢業後我回到台中,任職私立立人高中,因涉世未深、財力淺薄,蒙校長林柏榕、也是我台中一中的英文老師引進,才能親炙諸學長的風範,追隨大家的腳步。

令我最感佩、也影響我一生的是田學長向來主張,台大人要有「自由人」的風格:富貴不淫,貧賤不移,威武不屈的堅持,我因此常向他請益。

有兩件事令我印象深刻,一是李文忠面臨學校退學時,田學長提議校友會去函母校校長,請他務必慎重處理;另一就是我提議將台大校慶由1945年改為原先創校日的1928年,田學長對此大表贊同,甚至主張致函台大,要求更改校慶日期和年代,後來都獲得正面回應。

不料,之後我自費印發了何懷碩的〈另一個中國人的想法〉文章給學生,觸犯了當時的禁忌,因為救國團要學校全面散發丁邦新的〈一個中國人的想法〉,我便被趕出校園。其實,我只是要學生多角度看問題,培養獨立思考和獨立見解,校長何清松卻要我另謀高就。

走投無路之餘,我和李勤岸、盧思岳三人發起組織教師工會,以保障教師的尊嚴與權益,後來又找到林玉体、張國龍、鄭邦鎮等教授創立「教師人權促進會」,以推動教師工會為目標。對此,田學長大表贊成和支持。

之後有一次,同事廖顯阜老師邀請了田律師、民進黨台中市黨部主委賴茂州、何清松和我,一起在興農餐廳吃飯。宴席中田再庭突然提議立人高中再聘石文傑一年,以冰釋過去的誤解與不快,可惜何校長堅持不肯,我也因會務繁忙而淡忘。

田律師不但在律師界蜚聲各界,企業投資也頗有成就,他家住豐原興農山莊高級住宅,我每次去豐原,一定登門造訪,暢敘共餐。後來我到新竹幫忙某立委助選,高票當選後,冠蓋雲集,我卻悻悻然回到台中,在家待業。田學長恰好立委連任失利,為讓我妻小圖個溫飽,他毅然將服務處改為「田再庭律師法律服務處」,請我當服務處主任。然而,非法律系出身的我,又涉世不深,所幸台大法律系畢業的王昌敏兄及時相助,才免於尷尬。

 

後來民視創立,田極力希望我到該台服務,但那時我恰好考上國中教師甄試,想重拾教鞭,予以婉拒。之後他接任民視董事長,每次電話拜年,他都謙稱他只是不管事的董事長。我倒想提醒他一句話:當年的「自由人」主張,應在民視內部懸為鵠的! 

我們兩人的意識形態南轅北轍,但彼此都服膺自由主義精神,包容異己,尊重異見。他受到好友蔡同榮的影響,有「台灣人當家作主」的意識。但又不脫法律人的公正理想,因此常擺盪在政治人與法律人之間。他很欣賞李敖的作風,不僅每月購閱李敖所編的《千秋評論》和《萬歲評論》叢書,還會和我討論作品內容。總之,田律師對我是亦師亦友,但鐘鼎山林,人各有志,我只好遙相祝福。

 

(作者係退休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