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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是扶貧的創新實踐|周禮為 在 Facebook 上分享!

 

過去五年,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進展,六千多萬貧困人口穩定脫貧,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4%以下。脫貧攻堅戰所取得的決定性進展,離不開精準扶貧的政策實施。2013年以來,精準扶貧成為中國扶貧開發的主要模式與指導思想。

 

    改革開放以來,大陸扶貧工作方式的發展有兩個總的趨勢:從粗放到精準,從救濟到開發。

 

粗放到精準,救濟到開發

 

1978年到1985年,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得到推行,農民生產積極性獲提高,農村經濟水準增長迅速,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從2.5 億人減少到1.25億人。這一時期的減貧動力,主要是經濟體制改革所帶來的農村經濟增長,有學者稱之為「體制轉型為主,救濟政策為輔」。可以看出,在這一階段政府的減貧政策尚不具備精準性和開發性,只是一種粗放式的救濟政策。

1980年代中期,這種粗放式扶貧的針對性差、專案指向不準,減貧效率低下的問題逐步曝露出來。從1986年起,大陸進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創新,扶貧方式從救濟式扶貧轉變為開發式扶貧,以縣為目標的瞄準機制建立起來,精準度大大提高。

1994年,國務院頒布《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畫》,在該項政策實施期間,國家統籌了農業部、教育部等部委,在基礎設施建設、教育、醫療等方面開展各種類型的行業扶貧工作,初步建立起多層次,全方位的扶貧開發政策體系。2001年提出「扶貧要到村到戶」,採取貧困村瞄準機制,2005年開始對貧困農戶進行「建檔立卡」,實行農戶瞄準機制。扶貧精準度的逐步提高,使扶貧效果隨之得到改善。

2013年11月,習近平在湖南考察時,首次提出精準扶貧這一理念,同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隨後國務院扶貧辦發出〈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和〈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兩份文件,標誌著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正式啟動實施。

 

精準扶貧的運作機制

 

在貫徹精準扶貧時,有兩個重點值得注意,第一是對於貧苦戶的精準識別;第二是精準把握適合貧苦戶及貧困村的扶貧方案。這兩點,在國務院所制定的精準扶貧工作機制中得到充分體現。該機制所制定的基本任務目標,是通過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和精準考核四個環節,實現扶貧資源的優化配置,實現扶貧到村到戶。

精準識別是精準扶貧工作的前提。通過貧困戶申請並公示、抽查核查及資訊錄入等步驟,把誰是貧困戶識別出來,並建立貧困戶和貧困人口檔案卡,為後續的工作打下基礎。

精準幫扶是在識別出貧困村、貧困戶後,深入分析其致貧原因,落實幫扶負責人,並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幫扶計畫。在這個環節中,因貧施政和精準到人到戶是兩個重要原則,這要求對致貧原因與開發條件進行深入分析,制定出適合的脫貧辦法。

精準管理是精準扶貧的保證,通過建立全國扶貧資訊網路系統,即時反映幫扶情況,全方位全過程監測扶貧物件,對整個扶貧工作進行動態管理。

精準考核是工作進展的動態反映,為下一階段政策調整或鞏固提供資訊支援。通過量化的貧困縣扶貧工作考核機制,能夠對當地扶貧工作負責人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通過建立起貧困人口脫貧退出和返貧再入機制,以及貧困縣考核與退出機制,能夠進一步優化扶貧資源的合理配置。

貧困戶、貧困村的致貧原因各有不同,因此,定期對貧困戶發放資金補貼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時就需要針對不同的致貧原因,尋求相應部門的政策支持。1994年以來扶貧工作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就是從單一的補貼救濟,走向多個方面的扶貧開發。從2013年年末開始,國務院及中央各部委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這些文件涵蓋制度建設、金融扶貧、產業扶貧、醫療、教育等社保扶貧、基建扶貧,可以看出,醫療、教育、交通等部門被調動起來,與扶貧開發部門一同建立起精準扶貧的政策體系。

 

精準扶貧的成果與問題

 

儘管十八大以來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就,但工作開展過程中還是曝露出一些問題。首先,貧困的識別標準較為單一,操作困難;其次,動態管理困難,扶貧資訊的更新始終存在一定的滯後性;最後,部門間協調困難。由於扶貧體系需要多部門參與,部門之間有時會發生權責分配不清的狀況。

在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對扶貧工作指出,要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要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深入實施東西部扶貧協作,重點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做到脫真貧、真脫貧。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