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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整合是必然趨勢|殷存毅 在 Facebook 上分享!


   自2008年6月兩岸兩會恢復協商以來,兩岸經貿合作進入制度化發展新時期,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但也面臨新的挑戰及問題。

 

取得諸多積極成效

 

一、貿易規模繼續增長,大陸對台貿易逆差支撐了台灣經濟發展。2008年以來,兩岸貿易總體上繼續保持增長態勢,貿易額除2009年受金融危機衝擊有所下降外,其餘年份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從表1可見2008年到2014年,大陸對台灣進口額、出口額和進出口總額分別由1,033.4億美元、258.8億美元和1,292.1億美元增加至1,520.3億美元、462.8億美元和1,983.1億美元,年均分別增長6.65%、10.17%和7.40%。

貿易規模繼續增長的同時,大陸對台灣持續的貿易逆差也有效支撐了台灣經濟的發展。根據台灣方面的統計資料,從2008年到2014年,台灣生產總值從4,169.62億美元增加至5,295.15億美元,同期台灣對大陸貿易順差從774.6億美元增加至1,157.5億美元,這意味著這一時期大陸對台灣貿易逆差對台灣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34.02%,是支撐台灣經濟增長的強勁動力。

二、形成雙向投資新格局,台商大陸投資結構趨於優化。2009年6月台灣開放陸資入台,開啟了兩岸雙向投資新格局。根據台灣經濟部投審會的統計資料,截至2015年2月底,台灣累計核准陸資項目643個,投資金額12.09億美元。分年度看,無論件數還是金額,陸資赴台投資都有明顯提升,從2009年到2013年,台灣核准陸資赴台投資件數從23件增加至138件,金額從0.34億美元增加至3.49億美元,年均增速分別為56.51%和75.25%。2014年,兩者雖均有下降,但降幅十分輕微。陸資赴台投資金額排名前三的行業均屬於服務業,其所占比重合計為52.49%;而從投資件數來看,僅批發與零售業就占了總件數的62.05%,也體現出陸資赴台投資以服務業為主的特徵。

從表2看,2008-2014年,台灣核准台商對大陸投資金額年均112.98億美元,其中69.90%分布在製造業,29.26%分布在服務業;與2000-2007年的平均水準相比,年均投資金額增長79.42%,服務業所占比重提升19.85%。分年度看,2010年以來,台商對服務業的投資增長尤其明顯,到2013年其所占比重達到43.29%,2014年該比重雖有下降,但仍保持在35.14%的水準,體現出台商大陸投資結構整體上的優化。

三、兩岸經貿合作制度化建設成果顯著,並形成了產業合作常態化工作機制。2008年6月兩岸兩會恢復制度化協商以來,雙方共完成21項協議,並達成2項共識,內容涵蓋經貿、金融、交通、社會、衛生和司法互助等方面。特別是在2010年兩岸兩會簽訂《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涵蓋了兩岸之間的主要經貿活動,為兩岸更密切的經貿合作奠定了制度基礎。

在ECFA框架下,《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已經簽署生效,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處也取得進展。2012年12月,台灣外貿協會以台灣貿易中心的名義在上海、北京設立代表處後,後又在2013年和2014年先後設立廣州、青島和成都、大連四個代表處。2013年1月30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在台北設立辦事處,成為大陸首家駐台機構。

在產業合作方面,兩岸也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機制。一是兩岸產業搭橋專案。該專案於2008年底正式啟動,截至2014年底,兩岸已在通訊、LED照明、電子商務等19項產業領域共同舉辦了60場次的產業搭橋會議,參會人數超過21,000人,兩岸企業有1,740家洽談合作,簽訂340件合作意向書。二是ECFA經濟合作委員會下的兩岸產業合作工作小組自2011年1月設立,截至目前共有LED照明、無線城市、汽車、紡織和醫藥等七個產業分組,還規劃增設電子商務分組。

 

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不少

 

兩岸經貿合作取得正面積極成效的同時,也面臨諸多制約其良性發展的問題和挑戰。

一、宏觀經濟層面

(1)兩岸需面對全球經濟復甦緩慢所帶來的壓力。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以來,全球經濟復甦緩慢,復甦動力不足。當前大陸經濟進入新常態,2014年經濟增長率為7.4%,雖處在經濟增長的合理區間,但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而台灣經濟發展也不容樂觀,2014年經濟增長率為3.7%,雖高於2013年的水準,但遠低於2008年之前的增長水準。

(2)兩岸共同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的路徑仍不清晰。目前亞太地區經濟整合呈現出美國主導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談判、東盟主導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談判,以及東盟與中日韓(10+3)談判多軌競爭的發展態勢。大陸力推RCEP談判,並宣導以更具包容性的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整合TPP和RCEP,台灣則積極尋求加入TPP談判和RCEP談判。

兩岸成功簽訂ECFA,雖為兩岸合作共同融入亞太區域經濟整合奠定了制度基礎,但後續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受阻,增加了共同應對區域經濟整合的難度。由於TPP和RCEP談判都可能在今年內完成,若兩岸短期內不能在融入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路徑上達成共識,將會給兩岸經貿合作增加不確定性。

二、微觀經濟層面

(1)兩岸產業位於全球價值鏈的中低端。大陸台商主要從事的加工出口業受到出口導向型戰略的影響,其主要採用「台灣接單-日本進口-大陸生產-出口歐美」的產業發展模式,形成「兩頭在外」的代工生產體系。美日等跨國公司始終位於價值鏈的主導地位,掌握核心技術、品牌和標準,而大陸和台灣則處於代工位置,導致兩岸產業競爭力不強。

(2)兩岸產業同質性增強。大陸經濟體量擴大、產業結構調整,兩岸產業的同質性開始增強,使得競爭關係日益凸顯,這使得各自的利潤空間不斷壓縮;台資企業進入大陸內需市場的難度也進一步加大,並受到排擠,甚至被迫撤資。

(3)台資企業經營及轉型升級困難重重。表3顯示,2008年以來,在大陸台資企業經營面臨的困難前四位依次為:勞動力成本持續上升,同業競爭激烈,法規不明確、地方攤派多、隱含成本高,內銷市場困難。面對以上困難,台資企業必須轉型升級,但因「三缺一不足」:缺乏充足的資本支撐、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撐、缺乏相應的人才支撐,以及轉型升級經驗不足,轉型極為困難,迫切需要強有力的外部援助,比如政府出台相應的配套措施及專業機構的輔導等。

(4)兩岸企業的合作深度有待提升。2008年以來,台商大陸投資企業在當地採購機器設備、原料、零元件與半成品的比例不斷增高;到2013年,台商在當地採購機器設備的比例達到72.78%,採購原料零件和半成品的比例達到66.06%,當地化採購已經成為一種主流趨勢,意味著台商與大陸供應商之間的合作日趨緊密。

然而,從組織型態來看,78.83%的台商以獨資的形式在大陸經營,採取合作形式的台商中選擇與投資所在地政府、國有企業、私營企業的比例也相對較低;從技術或專業技能來源看,台商主要來源於母公司和自行研發。這表明兩岸企業之間的聯繫還比較鬆散,合作深度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非經濟層面

儘管蔡英文表示要「維持兩岸現狀」,但她對什麼是兩岸現狀卻一直沒有明確說明。可以預見,2016年兩岸經貿合作的維持與深化,將面臨諸多的非經濟因素造成的困難和障礙,蘊含諸多新的不確定性。

 

經驗總結

 

總結新時期兩岸經貿發展取得的成效,可以得到以下經驗:

一、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深化兩岸經貿合作的基本前提。正是在和平發展大局下,兩岸實現了大三通、開啟了雙向投資,並成功簽署ECFA。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方向不動搖,這是深化兩岸經貿合作的一條基本經驗。

二、開展制度化協商是兩岸經貿關係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2008年以來,在全球經濟衰退和持續低迷的大環境下,兩岸經貿交流依然取得突出成效,離不開雙方以「九二共識」為基礎開展的一系列制度化協商,不斷釋放出「制度紅利」,抵減「市場紅利」減弱所產生的不利影響,鞏固並不斷強化兩岸經貿合作。

三、台商是維繫、穩定和發展兩岸經貿關係的重要紐帶。兩岸經貿關係恢復以來,台商對大陸投資一方面延續並拓展了台灣企業的競爭力,另一方面有效支援了大陸經濟的發展。雖然當前大陸內外市場環境發生巨大變化,部分台商的經營模式難以適應,但台商作為一個整體仍在穩定發展,其對兩岸經貿關係的促進作用也不斷加強。目前在大陸的台資企業已經超過9萬家,提供近3000萬個就業崗位。

 

政策建議

 

總結成效和反思經驗教訓基礎上,為進一步促進兩岸經貿發展,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一、通過區域創新與經濟整合,兩岸共同融入全球經貿格局。在當前全球經貿格局重構的大背景下,兩岸經濟整合是必然的趨勢。恰逢大陸當前提出「一帶一路」和自由貿易區等區域創新戰略,為兩岸經貿整合提供了重大機遇。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一是消除兩岸經貿合作疑慮;二是科學評估當前區域創新戰略所帶來的利潤空間;三是構建能夠務實有效地促進兩岸區域整合的體制、機制。

二、加強兩岸產業政策協調,加快給予台資企業同等待遇。為避免兩岸產業惡性競爭,必須加強兩岸產業政策協調:一是兩岸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和指導部門加強交流合作,定期發布投資指引,規劃和協調未來的產業發展方向;二是推動設立兩岸產業合作基金,資助和激勵兩岸產業合作創新項目;三是逐步鬆綁或取消相互投資限制和投資入股比例限制,鼓勵兩岸企業雙向交叉持股,在兩岸形成上下游企業間穩定的產業鏈分工與合作關係。

三、揚棄讓利說法,以台灣民眾更容易接受的表述和節奏推進合作。客觀地講,台灣需要大陸讓利來振興經濟、改善民生,但許多民眾心理上不情願被讓利。因此,大陸在行動上應堅持照顧台灣民眾的切身利益,但在表述上多強調兩岸互惠互利,避免造成「好心辦好事、卻被污名化」的結果。在推進節奏上,應循序漸進、不求速成,給台灣民眾留足夠的認知和接受時間。

四、不斷優化交流合作方式,切實做好「三中一青」工作。一是通過開展文化體驗、學術研討以及創新大賽等活動,推動兩岸青年學子全面交流;二是引導鼓勵台灣青年到大陸單獨或與大陸青年合作創業,為他們提供便利的場所和必要的資金支持;三是廣泛引入台灣的中小企業輔導服務機構,輔導台資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兼顧輔導部分內資中小企業發展;四是探索兩岸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對接,並以此促進兩岸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五是推動更多的陸資或陸台合資中小企業到台灣,尤其是台灣中南部地區的發展,為當地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並帶動當地中低收入階層工資的穩定增長。

五、進一步完善促進兩岸經貿發展的環境。大陸的營商環境還有待完善,例如大陸台資企業在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方面時常受到侵犯,但企業維權成本較高、過程繁瑣,不利於保護台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大陸應(1)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提高投資環境便利化程度;(2)進一步落實台資「參照外資,同等優先」的原則;(3)盡可能給台資企業「國民待遇」;(4)採取措施切實維護台資企業合法權益。

 

(作者係清華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