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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之痛:美國的種族歧視|李本京 在 Facebook 上分享!


   美國從2014年8月密蘇里州小鎮佛格森(Ferguson)開始,一連串的白人警察殺黑人事件上了頭條新聞。緊接著,克利夫蘭、鳳凰城、紐約、巴爾的摩也相繼發生類似事件,這引起世人注意。就在此時,哈佛大學在審核新生入學時,不成比例地取消了華裔申請人的入學許可。這種不公平的決策,令人大嘆一個自命公平正義的泱泱大國,竟然做出此種違法之舉!

事實上,美國歧視華人的入學政策早在1960年代末期即開始。詹森總統頒布的行政命令「落實計畫」(Affirmative Action Program),規定人民有同等的工作、求學機會,日後卻受到自由派社運人士的要求,將此計畫修正為僅給黑人及西班牙語後裔此權利,而將白人和亞裔排斥在外。1978年聯邦最高法院還將該法判定合乎憲法精神。其後美國許多州廢除執行該法。如今竟又產生此現象,足證歧視華人的情形仍存在於當代的美國社會中。而早年美國華工的悲慘命運,更證明美國人歧視華人自古有之。

 

離鄉背井:航向新大陸

 

回憶總是心痛的,尤其翻閱有關華人在美國奮鬥的史料,更令人難過。美國夢是美國人最自豪的,但對華人而言,這個夢卻萬般艱辛。

清咸豐年間天災不斷,民間疾苦已到沸點,又有長毛作亂。洪秀全自命替天行道,又吹噓要建立「小天堂」,實則燒殺強奪,民不聊生。在太平天國作亂的14年中(1850-1864),半壁江山為其所把持,尤以閩、廣二省受害最深,人們爭相出國爭取生存空間;一部分人奔向南洋,廣東沿岸人們則航向新大陸。這一選擇對許多人而言,卻不一定是最好的,因為他們一旦抵達美西港口就面臨多重災難,直到1943年華人才能與他國移民立於平等的地位。在此之前,他們連三等公民都算不上,因為他們不是公民。

19世紀中葉以來,中國人走向新大陸的人多半為社會低階層者,他們沒錢,也不具技能,更沒有文化背景,到了美國卻成了當地白人的眼中釘。他們乘船歷經五、六十天左右才抵達舊金山、波特蘭等西部港口。他們在航行中僅有兩個機會能自底艙上至甲板:第一個可能是途中病故,被架上甲板,以備海葬;第二是到達目的地,上了甲板等著下船。有些人到了港口就被賣到當地人口販子的手中,開始他們一世難以翻身的命運,有些人則一下船就開始找工作,不計工資多少,有活幹就好。於是他們從中國的低層窮人變成新大陸的底層移民工。

他們極大多數不識字,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於是代寫家信的行業應時而生。在這些家書中幾乎都是報喜不報憂,在閩、粵等省的家人根本不知道親人們在美國正受無法想像的惡運。他們沒有生命保障,更沒有法律保障,有的是遭人歧視、排斥及迫害。而另一方面,白人完全以「上帝的選民」自居,認為唯有白人才能肩負「天賦使命」(Manifest Destiny,亦稱為天命論)。換句話說,在此一新大陸夠資格打拚者僅為白人。他們相信世界文明就是西方文明,而西方文明的中心就是基督教文明。他們認為華人是無知的,也沒宗教信仰,佛、道教均為民俗宗教,而中醫也不過是民俗醫療。他們甚至認為中國人是傳染病的帶原者;中國人賭性堅強,均是賭徒。總而言之,美國白人心中的華人位居少數民族的最底層。

 

華工在美備受歧視、欺壓

 

在這樣子的一種心態下,白人迫害華人的事例愈來愈多,終於發生數件集體屠殺華工的慘劇,例如1871年在洛杉磯就有21個華工慘遭屠殺;另外在懷俄明州則有殺死28名華工,另外尚有多起零星槍殺華工事件,而凶手卻不曾伏法。

翻開各國近代史,像這般屠殺外來者的案例並不多見。令人驚奇的是,這些上帝的子民對無知且無助的華工施以極刑,卻仍可逍遙法外。美國人在1960年後大肆譴責三K黨對黑人的暴行,卻未見有人譴責19世紀對華工所施的暴行。莫非美國人對人權有雙重標準?

白人對華工採取如此可怕的暴行,除因種族歧視外,自然還有其他原因。事實上,遠在1571年西班牙人就帶了一些華工到加州幫助造船,此後就有為數不多的華工來到加州打工。19世紀初期華工愈來愈多,到了1848年加州發現黃金,華工開始大批來美。到了1852年,大約已有52,000華工在加州打工。19世紀中葉後,掏金熱退燒,美國為了開發西部,乃有修築東西鐵路的計畫。這項計畫相當龐大,事實上是由兩家公司合作而成。

 

華工對美鐵路貢獻大

 

加州在1850正式加入聯邦,這一個富庶的州馬上受到華府的注意。然而,美東至美西,不但相距甚遠,且沿途滿是叢山,又是河川,且有沙漠,加上盜賊四處、印第安人出沒都造成旅客的不安。就是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華府決心要修築鐵路,以解決西進的障礙。1862年國會通過立法,允許修築鐵路,以連結美中至加州的沙加緬度市。

勢力雄厚的聯合太平洋公司(United Pacific)於1863年12月自內布拉斯加之奧馬哈市向西鋪建鐵軌;另一家公司─中央太平洋公司(Central Pacific)則早在1863年1月即自沙加緬度市向東興建。兩線終於1869年5月10日在猶他州交會為一,此一橫跨兩洋的超大型鐵路系統也至此修建完成。這一巨大工程吸引了大約30萬華工前來加州。他們為了生活,來到一個生疏的世界,在沒有任何保障的環境中,默默地為了淘金或鐵路而奉獻,有不少人就死在路途中。

清廷也逐漸瞭解到華工在美所受到的非人待遇,乃於1868年與美簽訂俗稱的「蒲安臣條約」(Burlingame Treaty)。蒲安臣本為駐清的美國代表,後來蒲代表清政府與歐美數國締結條約。根據此一條約,中美雙方認同華工的「自由移民及遷居」。中方為報答美方的善意,則給予美方貿易利益以示好。因為這一條約,華工在加州生活稍受重視,更多的華人來此打工,而華工在加州達到25%勞動力的比例。然而也因為甚多華工投身興建鐵路,與同是興建鐵路的主力愛爾蘭工人發生衝突;華人當然是大輸家。原因何在?

 

愛爾蘭工人欺壓華工

 

18世紀末、19世紀初期,愛爾蘭境內發生大飢荒。一時之間移民新大陸成為他們的首要選擇。然而,這些飢民來到美東時,受到源自英格蘭清教徒的排斥,在美東諸大城幾乎無立身之地,只好西遷加州。這群在美東被壓至底層的人到了加州,卻變成華工的加害者。

許多愛爾蘭工人有酗酒惡習,且經常與鐵路老闆發生糾紛。而華工不計較工資,最危險的工作也搶先做,加班也不介意,鐵路老闆當然樂意聘用。尤有甚者,華工多有儲蓄習慣,於是有一些沒有依靠的愛爾蘭婦女下嫁華工。當時社會不允許這種跨族群的婚姻,尤其是白人嫁給社會最底層的中國人,造成白人痛恨華工。

雖然華工較任何族群的工人更為努力,待遇卻比較低。例如愛爾蘭工人每月可拿到35美元,再加食費,而華工則僅能拿到30元。除了白人自命高尚,視華工為卑賤一族外,黑人也看不起華工,認為黃種人不該來到新大陸,堅決主張應將華工趕回中國。華工除了在社會上備受歧視與欺壓外,在法律上亦受盡責難。19世紀末期,一本在加州發行的《全美天主教季刊》就明文指華工是「不受歡迎的移民」。

 

美國法律歧視華工

 

全美東西鐵路於1869完工後,華工面臨的第一難題就是何處還有新工作。許多華工走向農家,對奠定日後發達的加州農業有著極為重要的貢獻。不過,這些事蹟並未使華工的地位獲得改善,相反的是,美國法律正開始赤裸裸地迫害華工的權益。

國會在1882年毫不留情地通過了聲名狼藉的《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這一法案表示美國白人基於種族歧視,遺棄了曾在加州做牛做馬的華工,也證明當時白人說的「上帝愛世人」,是只愛白人。另外一個在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觀念是,華人是「移民」(immigrant),而白人到新大陸,卻是「遷居」(emigrant)。其差別是,白人僅是移居新地方,而華人卻是外國移民。這一不平等條約一直延續到1943年才被廢除。

遠在19世紀末,日本移民始往夏威夷,繼至加州,並未受到歧視待遇,直到1942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本人才被迫住集中營,1945年二戰結束,被禁閉的日本人始被准允回到自己的家。雷根總統在1988年正式向日本僑民致歉,結束了這一樁黑暗的公案。

美國先民對華人的殘暴待遇,因第二次大戰始有所改變。這是因為1941年12月珍珠港事變後,中國成為美國的盟友,美國對華人的態度才由此改變。而在1943年國會決議廢除所有不利華人移民的法規及條例,其中以《排華法案》最令人心寒,因為它是同類法條中唯一針對某一特定族群所為的不文明行為。美國終於藉此決議譴責了先人的野蠻行徑。

2009年7月,加州州議會通過由華裔州議員方文忠所提出的議案,為早期排華法案做出道歉。而華裔眾議員趙美心2012年5月提出同一性質提案,該案在6月18日通過。參議院則先在2011年10月8日通過道歉決議案。自此,參、眾兩院及加州州議會均先後通過向華人道歉的決議案。雖然正義來得太遲,然而,不願自認有錯的美國人承認自己犯錯也是不易之舉。套句加州州議員布朗的話:「決議案的重點,在於美國人承認犯下這些錯誤。」

 

(作者係中美文化經濟協會榮譽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