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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主張以「一國兩制」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其內容為何?|編輯部 在 Facebook 上分享!

大陸方面主張以「一國兩制」方式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其主要內容為何?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大陸實現兩岸統一的基本方針。和平統一就是兩岸雙方以和平方式,平等協商、共議統一;而「一國兩制」指的是兩岸在一個國家下,實行兩種制度。
    大陸自1979年開始推動和平統一時,就認識到要實現和平統一,就要考慮台灣歷史和現實的情況,尤其是要考慮1949年以來兩岸實行兩種不同社會制度的實際情況,為了不在社會制度問題上進行爭執而影響統一,鄧小平創造性地提出,兩岸統一後,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主張。
   「一國兩制」 最基本的精神就是:既實現國家統一、維護國家主權,又尊重歷史和現實,照顧各方利益。大陸提出的「一國兩制」主要內容有三個方面:
   一是在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台灣和大陸都各自保持現行的制度,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或併吞誰。在此前提下,台灣可保持自己的特性,現有的社會形態不變,現行各種制度如政治體制、政黨政治、選舉制度、經濟制度、社會制度、法律制度、新聞制度等都不變,簡言之,台灣民眾的生活現狀不會改變。
   二是台灣與大陸均享有高度自治。兩岸統一後,台灣享有的自治權,將遠遠高於港澳兩地當前所享有的自治權。大陸方面曾主動提出:統一後,台灣擁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擁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人事自主,繼續保留軍隊,繼續發行貨幣,繼續作為一個單獨關稅區。台灣還可享有外事權,與外國簽訂經濟、文化協定,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
   三是兩岸統一後,大陸不派任何官員到台灣的機構任職,也不派軍隊和行政人員來,不會向台灣收一分錢稅。同時,由台灣人民選派的代表可以參與全中國事務的管理。
   台灣方面對於大陸提出的「一國兩制」,先是以冷漠待之;1997年及1999年香港、澳門先後回歸後,已走向分離路線的李登輝政府則開始竭盡一切所能詆毀「一國兩制」,導致台灣民眾對「一國兩制」產生疑慮。不過,綜上可知,兩岸若以「一國兩制」作為實現和平統一的模式,台灣民眾不僅不會失去現有的生活方式,還可以與大陸同胞一起成為中國這個大家庭的主人,共享大國國民的榮譽,也可進一步提升自身的福祉。
   當然,兩岸統一後的「兩制」內涵,需要通過兩岸站在平等地位談判協商,解決所有需要解決的問題,對統一後的所有事項作出安排,最後再以慎重的法律協議確定下來,給予充分的法律保障。
   為使「兩制」符合台灣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及福祉,凡是支持兩岸走向和平統一的人,都應該花時間研究「一國兩制」的方針及發展,並勇於表示意見、提出建議,以期台灣內部及早對此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