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為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採取了哪些主要政策?
為了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實現和平統一,大陸採取的政策主要有:
(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由於兩岸基本政治分歧尚未解決,雙方對一個中國政治涵義的認知仍有所不同,但兩岸雙方從各自現行的規定出發,確認中國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這一客觀事實,就確立了一個中國框架。兩岸應恪守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立場,增進維護一中框架的共同認知,鞏固和增強兩岸政治互信。
(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當今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潮流。為達此目的,首先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擴大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增強精神紐帶、融洽彼此感情,讓兩岸雙方建立互信、良性互動、積累共識、解決爭議。
(三)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台灣同胞具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是發展兩岸關係、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重要力量。大陸充分尊重台灣民眾選擇的社會制度及生活方式,也將切實維護台灣民眾的一切權益。
(四)推進兩岸平等協商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包括統一需要解決的所有問題。協商談判可以分步驟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大陸也主張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做出合情合理安排,打開破解政治難題的瓶頸;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以利緩和台海局勢、降低軍事安全顧慮;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一起承擔避免國家分裂的義務和責任。
(五)深化兩岸交流合作。一是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提升台灣經濟競爭力,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二是擴大文化交流,增強一脈相承的民族認同,以及民族感情和精神紐帶,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優秀傳統。三是發展兩岸社會各界尤其是基層民眾大交流,強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社會基礎。四是只要不主張台獨、認同一個中國,大陸都願意與之交往、對話、合作,交換兩岸關係發展與和平統一的意見。
(六)兩岸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對於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七)堅決反對台獨。台獨分裂勢力嚴重違背兩岸民眾共同的利益,嚴重損害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大威脅。中國人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勢力以任何方式把台灣分割出去,並對徹底粉碎台獨圖謀充滿必勝的信心。